丽丝出来的时候,她站在堂堂帝国第四骑士和祭司大人中间。如果我不是先一步认识伊丽丝,我会以为她与他们的地位相当,平起平坐。眼前这个伊丽丝的气势与往日大有不同,她越是不说话,就越是让我怀疑她是不是在掩盖什么。
或许,这个女人根本不是伊丽丝!
如果你们要演戏,我不妨配合你们演下去。
毕竟,我也曾是在首都大热的名演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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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父亲母亲,
这是我重生成为剑灵后的第三十三天。
按照惯例,我每十三天都该向你们汇报情况,但这一次我睡得时间有点长,耽误了几天。我会照例把写好的信撕碎撒向天空,愿我们的守护神天空之神将我最诚挚的思念和祝福带给你们。等我们相逢之时,我会将信的内容一五一十地告诉你们。
我过得很好,你们大可放心。我在一个比较难以描述的场合,见到了火龙丽德奥斯。她陷入了一些麻烦,但现在有我和她一起解决那些麻烦,我会连同利维坦的份一起,好好保护她。
最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回家了。你们依旧青春,我离开的这一百年里,你们给我添了多少弟弟妹妹?说不定现在我的侄子侄女们都比我还大了呢。真想看看现在我们亚兰家族人丁兴旺的样子。可无论亚兰家族的子子孙孙多了多少,我都不许你们忘了我的样子;当然,也别老想着我;隔个百十来天,偶尔想一想就好。
对了,我还在梦里看到了神赐。我常常想,那丫头最后嫁给了谁?她那样又恶劣又顽皮又自负的性子,整个茕孑谁能受得了她?哪次大家不是一看到她的脸,立马就原谅她了呢。在神殿接受圣光洗礼的时候,神官判神赐为“幸运”第一,你们呢,就老把神赐当做自家女儿吹嘘,说她是被神亲吻过的女孩。她的丈夫何其有幸能娶到她,一定会百年如一日地宠她吧。
你们肯定想不到,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孩,就被无情地拒绝了。她嫌弃我的地方,我大概永远改不了。不过,永远不要可怜你们的儿子。她认识我的时间还不够长,可能还没发现我潜在的一些优点。我相信我与她一定会重逢,就如我相信我们会在未来重逢一样。
愿你们在茕孑一切安好!
遗憾的,
瓦西里奥斯
作者有话要说: 爻君不是父母双亡的男主,他曾经有完整的家,所以会很想家,在遇到伤心事的时候,会格外想家
此篇告一段落,随机掉落红包
☆、黑风暴
斯摩奇飞到了沙漠的上空,从地平线处升起的太阳将万里无云的天空映衬得格外壮丽,这大概是这片贫瘠的土地一天中最美丽的时分了。
“报告指挥官,属下未能在这个剑灵身上发现帕拉米宝石。”沉默的近侍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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