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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耳以朵大肉质肥厚为佳,然而她眼前的这些,却既薄又细碎,眼见着是次等品。这银耳,可是要用来炖雪蛤的,这种货色,万万配不起那么好的食材!

左金香四处看看,讳莫如深地道:“这银耳,是东家的小舅子帮着采办的,拍着胸脯打包票,说是上等好货,东家也便信了他,谁知……这可怎么办才好?!”

“莫慌。”花小麦略经思索,飞快地道,“那雪蛤还没有下锅吧?”

“没有,那样精贵的东西,自然得你来侍弄,我可不敢。”左金香将脑袋摇得好似拨浪鼓,“那银耳决不能端上桌,要惹笑话的,我看哪,如今也只能随便配些上好枣子、雪梨、杏仁什么的一块儿炖了好交差!”

“不。”花小麦须臾间已有计策,安抚地拉了拉左金香的手,“嫂子,咱们做鸡茸雪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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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话 到手

事情来得突然,不由人细细斟酌,左金香忙引着那两个杂工去宰鸡。只是踏出厨房之前,仍是按捺不住,自言自语地嘀咕道:“上回这丫头,就曾在镖局里用笋脯做了一道鸡茸金丝笋吧?这次怎么又是鸡茸雪蛤?……倒跟鸡茸较上劲了!”

花小麦将她的话她听了个一清二楚,撑不住笑了出来。

为厨者,需擅于察言观色,自己做出来的菜是否受到欢迎,会不会有哪里出了差错,从食客们进餐时面上的表情,便可寻到蛛丝马迹。之前在连顺镖局做那一道鸡茸金丝笋时,她曾留心观察过柯震武的反应,见他对那笋脯虽赞不绝口,筷子却多数往鸡茸上招呼,便猜测他多半是个爱吃鸡肉的,只盼今日这道鸡茸雪蛤,能对了他的胃口。

说穿了,宴席虽要照顾宾客口味,最终,却还得主人家满意才行啊!

雪蛤这味食材,贵就贵在它腹中的那一粒胶。在花小麦穿越之前生活的时代,但凡上点档次的酒楼食肆,往往单取那一粒胶出来烹饪,其余之物皆弃之不用,花小麦自然也依此而行。

泡发了的“雪蛤胶”约有两指宽长,用姜汁和黄酒捞过切成碎丁,再以鸡架和猪骨熬成的上汤滚煮,这便是清汤雪蛤。但既然要加入鸡茸,就必然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

滑嫩的鸡胸肉垫在肥猪肉上,用刀背斩成茸放入碗中,再加入蛋白,用筷子搅打。鸡肉中的筋丝会自动缠在筷子上,经过一遍遍的搅打,只等鸡肉中的筋丝全部被剔除,方算是最幼嫩的鸡茸。这个时候,将煮滚的上汤和雪蛤胶从火上端离,把鸡肉茸缓缓地倾进去,撒少许火腿丁和芫荽,就可以摆盘上桌了。

做好了这道重中之重的大菜,眼见着即将午时,花小麦又手脚麻利地炸好了几盘春饼,负责搬菜的杂工陆续赶了来,将大盘小碗一样样捧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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