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氏微微冷笑了一声,道:“说是堂妹,其实和他八竿子打不着。要不是我父亲去得早,只剩下我们孤儿寡母,我堂堂余家嫡女,又何至于嫁给人家做填房?你以为,若我出了什么差错,他们会管我吗?”
璎珞知道自己的主人动了气,连大气都不敢喘。
余氏渐渐冷静了下来,道:“三小姐什么都好,但是她没有母亲,很多事都不能自己做主。虽然名义上有老太太和老爷为她撑腰,但是你这些年也看见了,老爷似乎很不喜欢三小姐,老太太疼她也有限,她再讨人喜欢,也比不过高家的荣耀重要。是以,她一直有意亲近我。而我,也确实是真心想要拉拢她。”
璎珞迟疑了一下,余氏一摆手,道:“老爷至今没有嫡子,若我哪一日诞下了男婴,恐怕就要成为众矢之的了。而三小姐,我看她是个聪明的,若将来能嫁个好人家,到时候,我们母子,可还要借她的势呢。”
璎珞这才恍然大悟,却仍然有一丝疑虑。她道:“可是,三小姐若不是个感恩的……”
余氏道:“现在三小姐还小,羽翼未丰,正是需要人扶持一把的时候。若我错过了这个机会,怕是她就再难领我的qíng了。如此,即便她将来知道了我的心思,也会感激与我。放眼整个高府,除了我,怕是再没有旁人能够助她一臂之力了。”
且不说余氏是如何打算的,明珠回了自己的院子,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众人,素英喜得直拍巴掌,道:“这可太好了!小姐,您一定要趁这个机会,好好的一展身手。”
青雪笑着放下手中托盘,道:“小姐,您想好要如何做了吗?”
秋日的阳关透过jīng致的雕花窗棂,撒在了窗边小榻上微笑着的少女身上。明珠摆弄着手中的兰花团扇,闲闲的伸了个懒腰,道:“不着急,慢慢来。”
这天夜里,窗外突然传来了一阵禽鸟煽动翅膀的声音。青雪轻手轻脚的打开了窗子,一只雪白的鸟儿正站在chuáng边。它的身型只有一般鸽子大小,却比鸽子纤瘦一些,体型修长优美,眼睛红红的,像两只小小的红豆。最奇特的是它的头顶长着一撮翎毛,像是孔雀头上的小冠一般,只不过不是直直的挺立在头顶的,而是略微耷拉下来。它的脚上,还绑着一条白色的丝绸。
它一见青雪,便十分乖巧的跳上了她的胳膊。青雪怜爱的摸了摸她的羽毛,带着它走到了明珠身边,道:“小姐,‘小雪’来了。”
42、来鸿
明珠伸手解下绑在鸟儿腿上的白绢,轻轻展开,只见上面写着三句话:
你继母是个好人选,但也不要太过依靠。提防你二婶。我已康复,勿念。
明珠觉得心中微暖,不禁抬起头,望着窗外的夜色,回忆起了第一次见到小雪的场景。
那还是在两年前,一个风雨jiāo加的夜晚过后,明珠偶然在院子里散步时,拾到了一只像是鸽子似的小鸟。当时她是一只翅膀受了伤,她便将其捡回房中,养了几日。为免被外人瞧见,便悄悄的养在了屋内,也没将它关在笼子里。说来这鸟也是奇怪,并不怕人,也不乱飞,只在屋里活动,甚至还认得人。许是知道明珠救了它,还很粘她。等恢复飞行能力之后,就爱落在她身上。明珠写字时,它就站在笔架上;弹琴时,就稳稳的落在她肩上;看书时,就落在她拿书的胳膊上;午睡时,还会轻轻的跳到她的颊边,用毛茸茸的小脸蹭蹭她。
明珠对这只灵xing十足的小鸟非常喜爱,可是,查遍了她所能查到的所有书籍,还是没有查到它究竟是什么鸟,甚至后来去请教了表哥上官鸿瑞,依然一无所知,便只给它取了名字,叫小雪。就这样,养了将近一个月的功夫,某天开窗时,鸟儿忽然飞就走了,一连好几日都没回来。明珠为此还着实郁闷了一阵,猜测是不是被野猫给叼去了。后来有一天,它竟又回来了,腿上还绑着一条白绢,上面写着:家莺雪鸾,多谢救助。
看字迹很是特别,清秀中带着不同寻常的风骨。没有落款,明珠一时间倒也辩不出写字的人究竟是男还是女。
明珠尝试着回了一句话,竟然又得到了回复。一来二去的,她竟和雪鸾的主人通上了信。二人渐渐的什么都聊些,家是,烦心事,一些感悟,喜欢的书籍等等,却也十分默契的不互相询问身份,偶尔甚至还会说些平日难以对人言说的烦恼。渐渐的,竟像是老朋友一样了。
明珠接过青雪递来的一小条白绢,提笔写道:
一切均如你所言,继母已命我分担管家之责。风寒不可轻视,早晚寒凉,多多注意。好奇你住处的奇shòu,下次可否讲与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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