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不得不承认,第一印象,那都是骗人了,见了鬼才会相信。
可他那会儿信了,八成是撞鬼了吧。
高达七位数的税后年薪,让爱财的唐宋一口就应下了给老板亲弟弟,林路当经纪人的活。
后面想想,带林路,其实比他纯新人时期带的那个演员还糟心。
为什么?
那还用说吗?当经纪人当助理当保姆还要兼职当爹当妈当哥哥,他都快成超人了。
唐麻麻这个外号,很适合他了。
不过不可否认,他很喜欢林路。
是很单纯的那种喜欢,不夹杂任何情爱,或许也可以说是真把自己当林路的爹妈哥哥了吧。
日子一天天的过。
生日这天,唐宋猛地发现,自己居然都三十二岁了。
他给林路当经纪人,都当了两年多了。
他抬起头,看向坐在自己对面,说是过来给他庆祝生日的林路和章景之。
“……”秀恩爱可以停一下吗?
好歹考虑一下他今天生日,而且三十二岁了,还在单身状态的事可以吗?
内心戏非常足。
然而因为他没有表现出来,所以林路和章景之的秀恩爱行为并没有停下来。
最后的结果是唐宋木着脸,移开了视线。
算了,眼不见为净吧。
托着腮发了会儿呆,唐宋突然想,他要不要也找个人谈恋爱算了?
但要找什么人呢?
男人?
女人?
主要是他喜欢的吧。
那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呢?
他想想啊。
好看,爱笑,笑起来很阳光,个子高一点,会唱歌,歌要唱的很好听,会跳舞……
等等。
这个形象怎么越来越像某个久远到不能再久远他碰到的那个渣男?
简直是冤魂不散。
唐宋脸色一下子拉了下来。
妈了个蛋。
这时候想起袁明清,扫兴,连谈恋爱的心情都没有了。
万一他跟恋爱对象啥啥啥的时候,脑海里突然浮现出袁明清那蠢货的脸,他一定会软。
结论就是,他在三十二岁生日这天,依旧提不起恋爱的劲头。
所以说两人用舌头狂甩对方的浪漫点和甜蜜点在哪里?
在哪里?!
—
唐宋万万没想到,还会有重新遇见袁明清的那天。
他承认从实验室辞职以后,他会跑来当经纪人,除了那足够优渥的月薪外,确实有一种“同样在这个圈子里要报复会比较容易”的想法,然而转眼七年过去,时过境迁,他早没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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