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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不得不承认,第一印象,那都是骗人了,见了鬼才会相信。

可他那会儿信了,八成是撞鬼了吧。

高达七位数的税后年薪,让爱财的唐宋一口就应下了给老板亲弟弟,林路当经纪人的活。

后面想想,带林路,其实比他纯新人时期带的那个演员还糟心。

为什么?

那还用说吗?当经纪人当助理当保姆还要兼职当爹当妈当哥哥,他都快成超人了。

唐麻麻这个外号,很适合他了。

不过不可否认,他很喜欢林路。

是很单纯的那种喜欢,不夹杂任何情爱,或许也可以说是真把自己当林路的爹妈哥哥了吧。

日子一天天的过。

生日这天,唐宋猛地发现,自己居然都三十二岁了。

他给林路当经纪人,都当了两年多了。

他抬起头,看向坐在自己对面,说是过来给他庆祝生日的林路和章景之。

“……”秀恩爱可以停一下吗?

好歹考虑一下他今天生日,而且三十二岁了,还在单身状态的事可以吗?

内心戏非常足。

然而因为他没有表现出来,所以林路和章景之的秀恩爱行为并没有停下来。

最后的结果是唐宋木着脸,移开了视线。

算了,眼不见为净吧。

托着腮发了会儿呆,唐宋突然想,他要不要也找个人谈恋爱算了?

但要找什么人呢?

男人?

女人?

主要是他喜欢的吧。

那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呢?

他想想啊。

好看,爱笑,笑起来很阳光,个子高一点,会唱歌,歌要唱的很好听,会跳舞……

等等。

这个形象怎么越来越像某个久远到不能再久远他碰到的那个渣男?

简直是冤魂不散。

唐宋脸色一下子拉了下来。

妈了个蛋。

这时候想起袁明清,扫兴,连谈恋爱的心情都没有了。

万一他跟恋爱对象啥啥啥的时候,脑海里突然浮现出袁明清那蠢货的脸,他一定会软。

结论就是,他在三十二岁生日这天,依旧提不起恋爱的劲头。

所以说两人用舌头狂甩对方的浪漫点和甜蜜点在哪里?

在哪里?!

唐宋万万没想到,还会有重新遇见袁明清的那天。

他承认从实验室辞职以后,他会跑来当经纪人,除了那足够优渥的月薪外,确实有一种“同样在这个圈子里要报复会比较容易”的想法,然而转眼七年过去,时过境迁,他早没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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