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也正因为厉沛的到来,才让聂寻秋觉得,这个世界更像是安放着所有人的遗憾。
那些失去,错过,都能再被把握。
厉沛遗憾的是厉演离去的那一晚,聂寻秋所遗憾的,却近乎一生。
所以,他才会在一九八五年就踏上了这趟重写时间的列车,独自听着它跑过铁轨,从窗边望去,看到绵延千里的沙丘,有火流星于黑夜中坠落,一场又一场急风骤雨过后,稀疏的树才总算破土而出,装点他贫瘠的荒原。火车不息地前行,缓缓驶到碧空之下,两边坎间的野花向阳而生。
这节只有他一个人的车厢,终于在十八年后的那天,有了第二位乘客进站。
好像一次照面,说不上多特别。
厉沛甚至觉得他死在寸和面前也不过是昨日。
而这次相遇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这个时空的所有人都做出了能走向幸福的选择,属于这里的厉沛和聂寻秋分别要在他们最想回去的那天死去,并且还有心中仍怀有未消散的念想,亟待实现,才能容纳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灵魂。
那个厉沛大概最放不下哥哥,而每一个聂寻秋,不过是想继续活着。
这些苛刻的条件,堆积在一起,直接让他与厉沛再见的可能无限趋近于零。
所以这一次相遇,完全能被称之为奇迹。
他等来了重逢,等来了奇迹。
“八五年,”厉沛听他提起这个年份,觉得一阵恍惚,喃喃道,“原来我在不知道的地方度过了这么久么。”
厉沛从混沌到醒来,觉得只是过了一瞬。
对聂寻秋而言,却是十八年的挣扎和学习。
从前不曾懂过的人世间,命运直接覆手,慷慨而残忍,让他从头开始,再走一遍。
那是特别的刑期,是没有时限的修行。
“不久。”聂寻秋轻声道,“我还没有太老。”
他像是为了证明,用手摸了摸短刺的鬓角。
那里还都是青色。
“我还没有长出白发,肩颈和腰椎也没有毛病,大脑也算灵光,能记住很多很多事。我记得你喜欢养石头,喜欢酸樱桃,喜欢甜草莓,记得你右边锁骨上有一小颗痣。你吃牛肉面的时候,会加香菜提一些味道,却从来不吃它。你喜欢小动物,喜欢猫,喜欢看小熊猫吃苹果,我还记得你想去澳大利亚看海豹……我都没有忘记。”
聂寻秋那年冬天与小厉沛相见时,像是得以窥探了没能参与进去的厉沛的童年,很触动,很开心。
但想得更多的是他们会彼此错过,那个满是伤痕的人会留在未知的世界,过着平静却美满的生活,不必有他。
他依然想等,幻想有一天那人会降落,而他想亲手接住。
这还不够久么?
厉沛想。
太久了。
久到一个孩子能从新生到成人,足够将这个陌生的世界大致了解,久到任何一只罐头都过了保留期限,久到无数梦境堆叠,填满黑夜。
他问:“要是……我去了别的地方呢?”
“别的地方……”聂寻秋重复了一次,眼里隐约有闪烁的光,不知看向了何处渺远的地方,“那就,再等等吧,总会相见的。”
我会在大脑退化之前离去,一遍又一遍地想你,让短期记忆变成永久记忆,这样再去别的时空,才不会忘记你,直到确认那个灵魂是你。
不是独一无二的那个你,就不行。
等不到的话,就等下一次奇迹。
在无限的未知当中等待,很痴傻,也孤独,聂寻秋认定了这件事,就没有想过别的可能。
“我等到了,不是么?”聂寻秋笑,眼眶红了,眼睛弯弯的时候,泪水也跟着落下,“许多我曾经不明白的事,这段时间足够让我翻来覆去想透彻,甚至心怀梦想,为了它好好努力,好好活着,光是这样,就值得了。我也许做的还不够,配不上你,但我很喜欢你,很爱你,希望你也能试着爱我,一点儿就行。”
厉沛第一次见到聂寻秋的眼泪。
他不是情绪化的人,从不依靠泪液发泄,吝啬地将愉快和悲伤都冬藏,厉沛甚至也真的觉得,这个人的心是块坚硬的顽石,滴不穿,凿不透。
现在的这个人,却提起了许多他们之间生活的小事,记得他没能看到的风景,说,很喜欢他,很爱他,希望他也是,哪怕愿意给的只是一小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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