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就是个仅供权贵聚会的密巢,一个普通人赚到大笔的钱,当然够他买上一车又一车的新鲜蔬果,抑或是一批又一批的珍稀动物,去那些靠蛋白块糊口饲养电子宠物的人们面前炫耀财力和生活水准,但或许只有受邀前来普索佩用上一顿餐,他才能使人信服,他真的进入了这座冰火两重的大都会的核心阶层。
陆汀不喜欢用阶层这个词来讨论人类,也对出身这种事不感兴趣,但无可否认,他来这家酒店的次数一点也不少,见过的所谓“上层人”也确实是多。他们谈吐高雅,风光无限,都对他亲切,然而也仅此而已了。
陆家一共三个孩子,想攀附他家的,都会去讨好他哥,想谈天说地的,都会去注意他姐,而陆汀,这个平平无奇的私生子,也只能被用于表达亲切,说好听了是个人人都疼的小孩,说难听了,就是个模样讨喜养尊处优,随时可以逗一逗哄一哄从而展示爱心的小狗。
陆汀并不想要那些爱心。
他知道那都是拴在身上的气球,而充当绳子的,正是他自己有时都恨不得割断的家庭。
或许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在相亲的时候收到那么多殷勤,听着“最优秀”的Alpha们对他信誓旦旦地畅谈婚后种种美好人生,却会头晕目眩,忍不住跑到厕所把吃下去的那点青菜沙拉全都吐了出去,之后看着窗外茫茫黑雨,横生出跳下去的冲动。
有时候陆汀愿意承认自己缺乏自信,在这点上他比舒锐差上很多,面对那些光鲜,他知道不是自己的,所以也不想要。
然而这次却有些不同,站在普索佩雕金砌玉的大厅里,陆汀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至少比以往的每一次都有所减弱。他身旁就是邓莫迟,邓莫迟一次都没来过,却丝毫不显紧张,冷眼看着长长的红毯,以及红毯上迎来送往的人,就像看着第四区那些他没兴趣去捡的废铜烂铁。
就在前一天,陆汀叫来自己的理发师,把他的头发剪短了些,也给自己的发根补了色。而西装则是早就定制好的,陆汀也说不清为什么,订秋装的时候他就依照估测的尺码多加了两套做给邓莫迟的正装,藏在他的衣帽间里,好像很笃定,它们总有一天会用上。
而今确实也没落在家中吃灰,纯黑的一套戗驳领西装,配上雪白衬衫、暗纹领带,本就样样精秀,但却只是把美感刻板地浮于表面,唯独在邓莫迟身上才能撑起一副活生生的骨。尺码确实是正合适的,尤其是那把腰,微微收紧的设计似有似无,却让陆汀看得挪不开眼。他开始后悔早晨帮邓莫迟梳发型了,想的是三七分,上手却没有梳得太规整,那些漆黑的碎发反而和邓莫迟的气质更搭,再加上一副细框眼镜,又不像他,又着实是他,惹眼得过分。
眼镜根本起不到隐蔽作用,光是遮不住的,陆汀悻悻地想,弄得这么好看,站在人堆里也醒目,真是失算失算,要是被哪家不长眼的看上了,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邓莫迟则一如往常,并未往自己的外貌上投去过多注意,有服务人员上来迎,他也只是默默跟着陆汀,进行他的观察。那人的铁灰色套装把他显得比往常成熟,也不像平时的宽衬衫长皮衣那样捂身材,但陆汀走起路来还是慌慌张张,让人觉得他还没长大,并且正在经历严重的心烦意乱。
“咱们直接进去就好了,还得再过两道门。”面对宴会大厅前排起的队伍,以及那些登记送礼的人,陆汀这样说道。他确实走得畅通无阻,身份磁条都不用拿出来,直接领着邓莫迟走入那道至少五米高的彩色玻璃大门。“我、我能拉着你吗。”他又梗着脖子张望,却准确地朝邓莫迟伸出右手。
下一秒,手还是空的,但手肘一侧不是——邓莫迟直接揽住了他的腰,就像任何一对亲昵的恋人一样。
“你在紧张。”邓莫迟说。
“我……”
“还有事要做,冷静一点。”邓莫迟的力道带着他走,温度又贴近他的耳边。
你这样我没法冷静啊……陆汀只得红着耳尖低下头,看着自己锃亮的鞋尖,傻傻地吞口水。
熟悉的招呼声又在前方响了起来,是舒锐。婚礼要持续两天,陆汀没想到第一天的单身派对他就会来,还来得这么早。见那人戏谑地瞧着自己,隔着点距离走在身边,好像刻意不来打扰似的,陆汀的脸就更红了。
“你一大忙人,真要在这儿耗两天啊?”他问。
“我觉得很烦,需要喝酒,”舒锐扯了扯领结,理所当然道,“今天又不用礼仪应酬,开心就好了,说实话明天的典礼我才不想——”
说到这儿,他的话断了,陆汀也赫然看到前方一丛酒杯型花坛前站着的人,竟是何振声。
他还是那副不缺笑容的派头,正用那只合金手端着香槟杯,和几个人闲散地聊着天。陆汀头一次看他穿得这么正式,连那枯草般的银发也梳干净了。
而舒锐显然更震惊,停在原地,步子都挪不动。
或许这很不厚道,但陆汀在这紧张氛围中竟感到一丝安逸,莫名的,突如其来的,或许是因为邓莫迟的手还搭在他腰侧,那么理所应当,眼见着何振声放下同伴,径直向这边走来,又眼见着几丛宾客路过,它还是没有放下。
第28章
陆汀本以为,何振声走到跟前之后的第一句话,一定是对邓莫迟说的。
比如开玩笑问他怎么变成光荣家属了。
却见何振声直接看向舒锐:“少喝点,前两天不还胃出血疼得要死?”
舒锐捏着盛了一层白兰地的矮杯,那点惊慌不知何时散了个干净:“药又不是没吃。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陆汀看着自家发小一脸的职业假笑,就知道他要开演了,装作跟何振声根本不熟的样子,也不知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他到底做给谁看。何振声倒是自在得很,拿酒杯指了指十几米之外的同伴:“邀请函寄到了我家,我就来送点贺礼,顺便见几个朋友。”
“邀请函?”陆汀有些惊讶。
“是啊,陆总统大人不记小人过,”何振声又是笑嘻嘻的了,绕到陆汀身前,倒退着走了几步,“那边还等我呢,听说今天酒随便喝,你们也玩得开心点啊。”
说罢他就转过身子兀自走了,回到同伴之间。
等到经过那座酒杯型花坛,也经过花坛前交谈的那几个人,确保距离足够远时,陆汀才小声开口:“老大,你觉得,他会不会准备就这两天杀了我爸?”
邓莫迟看了他一眼:“没胜算。”
“确实,”陆汀松了口气,“那他过来干什么?和和气气地参加仇人婚礼?我也真搞不懂我哥了,发那个邀请函过去不就是恶心人吗?还是说,这是个圈套?”
舒锐已经放下方才端着的架子,只是酒杯还端着,往他的嘴里倒进去不少的酒。“他跟你哥是老同学,从中学,一直到从卡特琳研究院毕业,”没了平时快刀似的语速,他显得有些落寞,“而且又是何老先生遗子,怎么说都该邀请啊。”
这确实是陆汀没想到的。他一直觉得何振声就是个家道中落的混混,心理变态生活混乱还爱蹭吃蹭喝,谁知道,那人也曾考进全联邦最严格的学院之一,被当成青年政治家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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