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节第379章
沙河郡,乃是蒙古最西部的一个州郡,与冰雪寒国相邻,这里的猎手都被称为刀手,沙河里,就是他们的职业,赖以为生的职业,苏蒙云若似乎更喜欢这种平凡而刺激的生活,皇宫内的勾心斗角,明争暗斗,至今还让她心有余悸,她宁愿将自己化装成假小子,浪迹沙河,魂埋大漠,一辈子都过这种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浪迹生活,也不愿再回到那个让自己肝肠寸断的蒙古皇宫。
数月前,她失去了父亲,一个月前,又失去了兄长,宫廷里的腥风血雨,已经让这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受尽了心理上的折磨。她选择了逃离皇宫,宁愿过这种颠沛流离的浪迹生活,也不愿再面对皇宫内无情的杀戮。
每日每夜,总是这样,风狂似刀,挟砂裹草,难得一停。一直翻翻滚滚吹向远天天际,像不绝之江海,一浪一浪,没有尽头。灰黄苍茫的大地永远像披着厚重的黄色大衣,黄色单调的色调。而那风沙中天空的太阳和月亮永远是朦朦胧胧的,仿佛藏身于重重幕纱之中的绝世女子,叫人想看而看不真透,心里像撒了把火一样的。
手中生铜刀灰绿色光芒一闪,硬生生切入那沙河骷髅狼兽跳跃在空中因此空门大开的胸膛,骷髅狼哀嚎尖叫,那本来就要迫贴上来的两点绿油油如磷火的双眼,顿时彻底地黯淡下去。苏蒙云若运力一掌拍去,本来有如小牛犊一般大小的沙河骷髅狼顿时骨架松散解构,哗啦声中纷纷掉落在大地沙尘之中。
那堆骷髅兽狼的骨架一掉落下地,茫茫风砂吹来,眼看瞬间便要被掩埋无踪了。苏蒙云若手中厚重生铜刀突伸崩去,散白碎骨震飞,一颗发散着灰色光芒的骨珠便自骨堆中显露出来,晦涩昏暗的光芒,看得到一些灰色光质在骨珠之内缓缓流转,大小如常人之拇指,他心里顿时微微一喜。
生铜刀刀尖黄澄澄的,一个轻挑,那灰色骨珠便圆溜溜地出现在刀身上,苏蒙云若猛地翻腕回收,生铜刀幻出一个刀花,在黄沙狂风要再次吹落骨珠的刹那,空空右手五指毒蛇一般探伸,却是将这骨珠捏住了,凉生生的有种独特的阴寒之力。
将沙河骷髅狼骨珠收进腰带缠囊间,骨珠与骨珠之间的沙沙摩擦出声,让她风寒似刀中的心里暖了一暖。
今天收获不错,守住这个沙河骷髅兽狼出没点,一天下来,竟是连收了二十颗骨珠,比平常了多了五六颗,极寒地带的沙河骷髅兽狼的骨珠具有极好的入药作用,但是沙河骷髅兽狼十分凶猛,那是撒拉萨沙河中十分难以扑捉的凶残动物。沙河骷髅狼形体上就是去除血肉毛皮放大一倍了的骨狼,虽然白骨森然形状可怖,但也只是方圆千里辖地上低阶实力的沙河兽,一身没有半点血肉的它们就是整一个灰白骷髅架子,一旦被杀死就是形体也马上化成了一堆杂乱无形的碎骨,一身精华价值所在就是一颗颗灰色的骨珠了。
自从打皇宫中逃出来之后的日子,在沉重、残酷、和紧迫的生活现实洗涤下,早已经被风干不知吹落到了何处,似乎是强迫,似乎是有意,初生的记忆是断层,马背上练就一身绝艺的苏蒙云若和其他无数男女一样刀口染血,为了生计而挣扎在这片可恨又可敬的无边荒漠。在这片永远没有明朗阳光和鲜花蝴蝶的天空下,在各种稀奇古怪的猛兽出没的沙漠大地上拼命,和同样能力强大的异族拼命,和同类刀手拼命,也在和自己、和命运拼命!
水和食物,是刀手们每天都在为之浴血拼命的圣品,两者失去其一,身体生机就要枯竭、死亡。而这些大部分都在沙河郡的控制之下,要吃要喝可以,拿钱和材料或异宝来换。钱、材料和特殊宝贝之类,就来源于这大漠荒野上也同样视刀手们为凶残猛兽的怪兽异族身上。
有一种说法,就是整个天地间的生灵万物共享一个神奇的生命源泉,万物寂灭衍生,有死才有生,生命源泉总是流向于强势生命。强势生灵通过猎杀其他弱势生灵剥取了别人的生机,而让自己寿命得以延长。这就是为什么强势生灵种族越来越强大,寿命一代比一代增长的缘故,而过于孱弱的种类生命之火越来越微弱,最后灭绝宇宙间再复不见。
荒漠之上也有一些稀疏分散的废旧古井,这些沙河枯井边常生长高大的沙河圣树。沙河圣树普遍都有二十米高,没有明显的叶片,因为叶片就是分布整个树体的无数青灰尖刺,它们根深布广,能将沙层中、地表上和空气中游离的水分强劲地吸收储存根部。而那些古井也是因此而存在。
但那些古井中渗透出来的水浑浊泥黄,饮一口,嘴里喉咙里,就全是怪异的土腥味。这样的水,杂质太多,更有稀量的危害物质在里头,饮的频率次数多了,将大大地降低一个刀手的身体素质能力,这种后果是致命的。因为这将意味着你出手慢,劲力散,而修炼刀魂诀也会受到影响,抢不过别人,杀不死怪兽异族,死亡被淘汰那是很快的事。
食物其实刀手自己也可以搞得到,,因为那些有着血肉之躯的沙河怪兽各个都是凶猛危险的家伙,实力不到的刀手要是自不量力去搏杀,那除非他运气好到了极点,或者恰巧碰上濒死的它们,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沙河郡管辖之下,基本上所有和苏蒙云若一样的刀手,都是拿着刀片在刀口上讨生活求生存的,沉重的开山霸刀,普通的长刀弯刀短刀,多是只有女人才使用的轻薄柳叶刀、蝴蝶双刀,生铜的,熟铁的,精钢的,这些都是最普通威力不大的刀器,好刀在沙河郡郡府也有出售,但价格惊人。大刀小刀种类众多,但基本上每个人都只选择其中一样。
选择是在无数试验比较下做出的,每个人的天性直觉和后天锻炼的体格决定了每个人基本上只能将一种刀玩得得心应手,至于全能天才苏蒙云若还没有见到过。
像苏蒙云若现在手中这把普通的生铜刀,却也是花费了不少银两。想当年喜欢上开山刀霸气凛然的造型和线条,曾经倾尽以往所有积蓄买了一把大家伙,但在实战搏杀中却几乎因此葬送了自己的性命,只好十分不甘地和一个雄$壮勇猛却没钱的大个子交换了。
那大个子叫无敌,以前经常和她一起配合捕杀怪兽,手脚却没有苏蒙云若灵活,掉落的骨珠啊,怪兽的毛皮啊,基本上都被苏蒙云若先下手为强。积蓄不丰的无敌当时拿的就苏蒙云若手中这把生铜刀,就像一头大象玩孩童的小球一样,很是滑稽怪诞。苏蒙云若用开山刀和他换,却被奸诈的他大大地算计了一番,倒贴了苏蒙云若五两银子。一把普通生铜刀也就一百银子而已,开山刀却要一百五十两银子。
无敌自从拿上便宜赚来的开山刀,招大力沉的强势便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当时实力就翻了一番,被一个三层刀客团伙看中,即使无敌当时的“戮心刀魂诀”只是可怜的一层多,老实说,那个抢人的“天行者”刀客团还是很有眼力的,事实上无敌的开山刀也马上就证明了这一点。据说这大个子现在已经被天行者队伍视为绝对主力,混得风生水起,当初那把普通开山刀也许也鸟枪换大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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