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拿着橘子回家,握在手里走了一路。
景允照例在洗完澡后看书,湿着头发,点亮书桌上的台灯,敞开卧室的窗,动手剥那颗橘子,把白白的橘络小心地捻下来,搁在一整片花瓣状的橘皮上,和茶杯、抽纸一起摆在远离书本的地方。跟大多生活节奏快而浮躁的年轻人不同,他的书桌布置得特别整洁,一目了然,简简单单几样东西,书,笔墨,小型绿色盆栽,甚至没有电脑,因为书桌就是用来读书的,目的单一得近乎纯粹,不放任何与“应当在这张桌子上从事的活动”无关的物件,是从小养成的习惯。
他还喜欢写信,摘抄,收集唱片和邮票,仿佛活在上个世纪的爱好。回想起他的十八岁生日,康崇利用暑假打了俩月的工,买了张爵士乐黑胶唱片送他当礼物,送完才发现还要买唱片机,穷得当场出离愤怒,景允哭笑不得,还给他一双限量版球鞋。
那双鞋他穿旧了也没丢,至今保存完好,连同鞋盒收在床底;那张唱片景允也从来没拆封,包着报纸塞在书架上,哪怕歌曲早已听过。
今天楼上那家小孩没练钢琴,他早早入睡,一夜安宁,直到凌晨四点被一场梦惊醒,干躺着翻来覆去,再无困意,索性换掉汗湿的衣服,喝了杯凉白开,去阳台上发呆。
凉风裹着水汽,吹拂他的眉眼,天阴欲雨,空中蓄起厚重的积雨云,青灰色的晨雾柔柔罩住半个飒城,远近的风景都瞧不分明。
他在围栏上趴了一会儿,觉得该抽根烟打发时间,又想起自己其实不会。
这天是星期六,一大早康崇就冒雨回公司加班,企图假借工作名义逃避自己遭受多方插手的悲惨私人感情生活,想不到没躲过,母亲一通夺命来电直接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女方已经在公司附近一家西餐厅等候,无论如何必须去见。
小姑娘先到了,不去确实不合礼数,康崇这么想着,在公司洗手间象征性地梳了梳头,洗了洗脸,凑合检查了一下衣领袖口是否干净,摘掉领带揣进兜里,衬衫胸前口袋的边儿上别着支钢笔,吊儿郎当地去了。
“对不起。”他到了先说:“我买单。”
坐姿端庄的女孩儿小口喝着咖啡,翻起眼皮细细端详了他一阵,直白地回:“喊你来又不是为了让你给我掏钱。”
他莫名其妙地挨了句怼,在双人桌对面坐下,叫来侍者点了一份番茄牛腩炖菜和法式吐司的配餐当做午饭,问她:“你似乎不太待见我啊?”
他只把这当成午饭,吃完回去加班,至于吃的时候对面有没有人,都无所谓。
反正不是景允。
“还行。”
女孩长相不俗,通称的高级气质,穿了条黑色的连衣裙,冷白肤色,戴纯银的首饰,背包靠在身侧。她要了份甜点,同样无所谓地答:“你长得挺帅的,比我先前相的那些加一块儿都帅,凭这一点我就待见。”
“那你呢?待见我么?”
“不好说。”他耸耸肩,半真半假地笑:“我可能更待见男的。”
第10章
侍者端来女孩要的甜点,造型挺别致,是个莓红色的三角形,两指来宽,包边儿用的是白巧克力,混着咬起来咯吱作响的饼干碎屑,中心是层层叠叠用奶油砌起来的玫瑰蛋糕。她横着握叉子,稍一使劲,斩下三角形的其中一角,切口边缘整齐,糕体绵软蓬松,气孔小而密集,被碾压之后缓慢回弹。
她斯文地咀嚼,吞咽,巧克力奶香很重,吃多了会腻,玫瑰不过分甜,回甘清淡悠长,两者搭配刚好均衡。
她接着切下一块,花了宝贵的几秒钟端详对面男人的脸。确实英俊,立体,轮廓硬朗,在镜头前或照片里会更具优势,不笑时有距离感,笑起来又透着迷人的烟火气,轻佻得不出格,有所保留的漫不经心。
她收回视线,夸了一句:“这蛋糕好好吃。”
“是吧。”
“讲讲你喜欢的人吧。”
“为什么?”
“爱听八卦是女人的天性。”
“这我理解。”他把吐司撕开,泡在浓稠热烫的番茄汤里,和炖烂的牛腩肉、胡萝卜和洋葱搅拌均匀,舀了一勺,送到嘴边吹凉。“我一女性朋友也这样。”
“普通朋友?”
“比普通更近些,打小一块儿长大的,像我亲妹一样。”
“按照电视剧的套路你俩应该能成,青梅竹马。”
“还有另外一个竹马。”
“两男一女?那是三角恋了。”
康崇笑了:“真要是这剧情也有点儿意思,可惜不是。”
“不是?”她一挑眉:“噢,差点忘了,你喜欢男的。我能再点个冰淇淋吗?”
“当然,请便。”
她翻阅起菜单,话题继续。“你告白了么?”
“没有。”他抽了一张纸巾:“我没想好,还在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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