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时候发觉我已经爱上她了。
我心中的暗淡的一切愿望开始被点燃了。我开始给她写信。写完之后自己收起来。就那样写了几个月,傻兮兮。但是我有了盼望。有了活下去的意义。她就是我的灵魂。
回想看来,我的选择极其自私。假如没有遇到我,她还是传讲她的耶稣。
我鼓起了所有的勇气,只为了抓住那个机会。不然的话,我会在痛苦中走完我悲惨的一生。就跌落像水里的人抓住岸边的杂草一样。
我后来就主动‘引诱’她。然后她就选择和我在一起了。
以前的我到深夜3、4点,都不会睡的。我一天只睡两个小时。我一般都是翻看一些案件资料。一些比较恐怖的案件。为什么呢,因为这样可以刺激感官,不会做我自己的噩梦了。而且可以让我觉得我不是孤单一个人。
她和我在一起之后,我每日就很早的睡。对她来说就是晚睡了。我不再过那种神经紧张的生活了。我不再被可怖的过去所围绕了。
我不知道用什么来表达我的爱意……也许是性。因为对于我来说,这是我的禁区。她可以随意来去,就说明了她在我心里的……地位。我真的害怕她离开。对我来说,这个人,是男是女都无所谓,会不会承认我也是无所谓的。只要她在,一切都好。在庭上,我是个冷酷桀骜不驯的律师,庭下我永远是她的……她的……
不好意思。我……
我只想说,无论她做出什么样的事,遇到什么样的事情,我都不会离开她。我永远爱她。我真的爱她。我想让她自由,因为我一度认为我对她的爱是囚笼。但是我又想让她留在我身边。我怕……”
“我不会离开你的。”我这话太突兀了。甚至我对我自己失望。
“我当然知道你不会离开我。但是我一直觉得我对不起你。我从头到尾都是被照顾的那个。给人添麻烦的那个。”
“我没觉得你麻烦。我还觉得我麻烦了你。”
我右手摸着她的左脸。
我们都不大擅长表达我们的情感。
狼狈的我,破碎的她。我们是照亮彼此的光。有了彼此,不需要再独行。
辞职之后,我的性格尖锐了很多。我在想究竟这是我的本相,还是外力导致我的变形?
我没有答案。
我父母呆了几天后就离开了。
临走前,我母亲把我拉到一边,对我耳语,“我真的觉得你们两个人在一起挺好的。”
我无言、她进门以来说了好几遍了。她继续说,“我一开始是不能接受的。但是我现在觉得,你们两个的感情和男女没有什么不同。我会劝说你爸爸的。”说完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本来应该猜到,她本来就是女强人,所以思想不那么正统,能消化得了我的行径。但是现在正统不正统对我意义不大了。
我找到一份撰稿人的工作。我隐去自己的姓名,起了一个男人的名字。在基督教报纸上四处投书。至少有一点稿费。离开教会后,我对圣经的看法更加矛盾了。我的生活是自由派的生活,可是我的思想还是传统福音派。我深刻感受到了肉体和灵魂的分裂。问题是,哪个是肉体,哪个是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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