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一片清朗。
在家整顿时,我托警察局那边的朋友打听了一下,那个小师弟叫靳一川,上一次缉毒行动里受伤住院了,警察的特护病房外人不让进,但据说有一位莫西干头的非主流时不时翻窗户探望他,后来被警局里一个姓沈的帅哥给赶了回去。
然后,现在的情况是,靳一川和医院的某护士走得很近。
现在我和丁修的交集也仅限于改装和赛车了,我和丁修那些不得不说的故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最近有一阵子没碰到他了,据说他又找了个炮友,据说这次是来真的,据说丁修第一次把人带回家睡了。
不过我是不太相信圈内那些风言风语的。
我还是衷心祝福他和他家的白月光。
而我,也会继续寻觅我的白米饭的。
C
我是C,叫什么并不重要,C是一个代号,代表做过丁修炮友的编码符号。
我不算是资深基佬,不混圈,除了平时玩得比较开的时候会男女多人混打,偶尔找看得顺眼的MB尝尝鲜,我应该算是个比较自由奔放没节操的,双性恋。
从一开始我就认定丁修是个禽兽,这想法到最后也没改变。
可这禽兽却是第一个让我尝到“自作多情”滋味的男人,过去只有我让别人尝的份,光这点就足够我好好记住这人,并为他叙述一笔了。
从哪里开始呢,按照故事起承转合的顺序,我该先说说和丁修的初遇。
那天是清明节,我记得很清楚。这年代清明节也快没有什么欲断魂的气氛,更何况在红灯区,大都无亲无故无依无靠,反倒因为是休假日而比以往更热闹了。我就是在那条红灯区的后巷遇到他的。
那时候觉得这件事简直糟透了,现在回想起来却也别有一番滋味,记忆的蒙太奇果然能美化一切,连禽兽都能变成救世主。
每年这天我心情都不会很好,更何况那天和家人大吵了一架,导致我倍加烦闷地离家出走。
尽管我从小到大离家出走就像出门爬山一样,那天居然要命地没带钱也没带卡。本以为凭我的姿色,好歹可以吃一回霸王餐,可惜如今的美女根本认钱不认脸,见我房都开不起的窘状,直接挎着那盗版的LV,扭着屁股奔向下一位大款。而英俊小生我只能流落街头,徘徊在肮脏污浊的后巷,耳边萦绕着露天实干派们野性的呼喊。
所幸天公作美,不一会儿就下起雨来,实干派的热情被浇熄了大半,咒骂着拿衣服遮着下体躲进屋檐避雨了。
我依然站在原地,倒不是卖弄文艺,故作忧郁,只是一时不知该去哪儿。大半夜的,指尖划过电话簿里一列红粉知己的号码,最后还是按下锁屏键。
究其原因是我不想见任何人。
在我陷入冥想状态时,巷口迎面走来一群人,隔着八百里就能闻到高干子弟的臭味。我退后一步藏进阴影里,可惜事与愿违,他们径直向我走来,围成一圈把我困在墙角,上下打量了我一番。
我有点紧张,不会被认出来了吧。
其中一个语气猥琐地问我要不要去喝一杯。
居然被当成站街的。
我低头瞅了眼自己,当时随便套了件牛仔裤就出门了,扣子没好好系,白衬衫被雨淋得半湿,现在看来是有点衣衫不整。
我有点好笑,又松了口气,选择继续沉默发呆。
但他们太不识趣,说话那位握住我的手腕作势要拉我走。我直接甩开,用自认礼貌的语气说,“抱歉,我约了人。”
耳边响起一连串的“靠”,以及那句所有高干子弟的通用台词:“你TM知道我是谁吗?!”
我管你是谁。
我当他们在说群口相声,左耳进右耳出。
骂了半天,见我毫无反应,他们也愣了,一个站街的胆敢无视大名鼎鼎的某个“谁”。
“好吵啊,滚开。”
几双手同时制住我的手臂双肩,看起来是领头的那个扯住我头发,迫使我抬头看他,我当时那脸色实在没什么好看,应该还挺难看,他本来想打量我的姿色结果更愤怒了。
那人骂了两句脏话说要把我带走。这都是什么旧社会的做派了。
这群饭桶满身破绽,我很随便地挣脱开,准备跑路。不幸的是,其中一个胖子被反作用力推得重心不稳,脸朝地跌了下去,那圆润的脸从污泥中抬起来的场面实在有点可笑。我还是好涵养地没有流露出任何表情,倒是其他人闷笑了几声。
胖子怒了,大吼着“我们兄弟几个今天一定要把你X得妈都认不出!”之类的,挥着拳头就向我扑来。
我偏头闪开,顺便踹了他一脚,他一头撞上身后的墙面,额角破了点皮。
他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大叫着让其他人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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