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有命,这是他的命,我救不了他。”他淡淡地说,跳下窗台说:“秀才已死,我带你走。”
“你不是不信命吗?”我脱口道,说完立刻愣住了。他从没对我说过这种话,但我心中却分明坚信着,这话是出自他口。“我……”我迷惑地看着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的动作顿了一下,嘴角的笑容一点点收敛。我以为他要生气了,谁知他却伸出手指拨弄了一下我的穗子,柔柔地说:“欢喜啊,这事儿你不该管,也管不了。”
我选择退后一步,轻声道:“哪怕让他看一眼昙花绽放的光景也不成吗?这一定是他临死前的心愿。”
他笑得有些无奈,淡声道:“你不懂人心。秀才求的是花开,却又不是花开。像狗尾巴草终究不适合与昙花共养在同一个花盆里一样,秀才与王三花此生注定无果。”
“我们做草木的,本就无心,自然不懂人心了。”我挺了挺小胸脯,甚至还觉得很骄傲。
他望着我的眼神很是温柔,又带着一点点调侃,说:“也不尽然,我倒是认识一株有心的桃花。”顿了顿,他自嘲一笑,“可惜,直到失去他的那刻,我才算懂得了他的心思。”
我道:“咦——这可就是你的不是了。是不是误会大了,惹人家伤心了?”
“不完全是误会,是我错了。没能事事以他为先,更没能护得住他。”他说。
“还好啦。神仙也有打盹的时候,不能完全怪你罢。而且我看你现在也有心悔改,你去道歉,若他是个讲理的,肯定就不跟你计较了。”我道。
“……”他似乎对我的话感到惊奇,下意识瞪了下眼睛。
我不知他已经道过歉了,但对方却没能“原谅他”;亦不知这其中究竟发生过怎样的前尘旧事,有过怎样的一段情一次伤;更不知有朝一日我在九重天上再与猴子提起今日,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并且从此在他那里落下一个绰号——“不讲理的”。
我道:“先不说这个,咱还说秀才的事儿。你既然是神仙,救人一命是轻而易举的事咧!”
“但这世上终究逃不过一命抵一命。若我救了他,这世上总会有另一人因此而亡。”他坦言。
“……”我默了会儿,转头望着虽然紧闭但四处漏风的破窗户,微笑着道:“你帮我把窗子打开,我想看看窗外的景色。”
窗外,秋天到了。
昙花总在夜里开,我肯定看不到了。因为我用自己剩下的半月寿数换了秀才的十二个时辰,又换了那株昙花的一次花开。
我们狗尾巴草到了秋天总归是要死的,也不差这十天半月。书生以前浇水捉虫施肥,没少照顾我,权当是一报还一报了。
直到最后我才得知,原来王三花在将那盆昙花送给秀才时已经将花根尽数剪去。那株花在被秀才捧在手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在慢慢枯萎了。
听说王三花要嫁去的地方在皇城,那里离我们靠山屯极远,要走上三天三夜的路程。如此算来,今晚花开之时她还来不及拜堂,既然没有拜堂就算不得正经夫妻。那么,是不是今晚她就能回来见秀才一面,按照约定与他一起私奔了呢?
我感慨道:“做人啊,情情爱爱哭哭啼啼生生死死的,真烦恼。还是我们做草木的好,草木无心,也不懂情,每天都清闲快乐。若有来生,我还是做……”
“嗯?做什么?”他微凉的手指将我细长的叶子一片片梳理开,细心展平。
我问他,我都要死了,他为何还要费这个心神。他说,即便是枯死,他也想让我死得体面。因为我以前是个死要面子的体面人儿。我又问他因何认识以前的我,以前的我又是谁。他却只是笑笑,并不回答。
此刻,望着他好看的眉眼,我又觉得做草木虽然清闲快乐,但比起人来,总觉得少了些趣味,便道:“其实做人也不错,只有将生老病死爱别离都尝过,才算是圆满。”
第108章 番外
我乃人间一株桃花树, 长在“忘君山”东面一个叫做“老鸹窝”的穷山坳里。
“忘君山”地势偏僻又凶险, 少有人烟, 但景致极好。山坳里有一片桃花林, 生长着三千株与我一样的桃花树。
但我与它们又有所不同。
人家一棵棵长得枝干挺拔,春去秋来, 开花结果。我却是一棵不会开花的歪脖树。作为一棵活了数十年的桃花树,竟不能开花结果, 简直是我树生的一大失败, 岂有此理。为此,我一度郁郁寡欢对月垂泪,但后来发现于事无补,也就只好作罢了。
“老鸹窝”名符其实,有很多老鸹, 每天在我们头上飞来飞去, 相中了哪棵桃树, 就叼来枯枝干草在上面搭窝。我因为全身上下光秃秃的,老鸹们也许瞧着别致, 于是都喜欢把窝搭在我头上。
如是过了数十年, 林子里的桃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 花瓣落下来化作春泥,泥厚到了三尺,等旁边的几棵桃树开开谢谢几十载,子孙繁衍七八代, 都老得不能再老,剩下一堆枯枝残骸,我还活着,顶着一身密密麻麻的老鸹窝,好好的活着。
这般光景持续了近百年,直到有一人在桃花微雨的时节,着一身红衣,撑一把褪了色的旧纸伞入了桃林。那伞破破烂烂,只剩下伞骨上粘着的油纸残骸,却隐约能看出上面曾画过一整片灼灼艳艳的桃花林。
我还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比我之前见过的任何一个…樵夫、迷路的书生、路过的员外、落魄的武士…都要好看千倍万倍。
可惜我没上过学堂,脑子里的形容词匮乏,形容不出他之一二。只知那人金发微鬈,烈衣如火,带着赤金的护腕,执伞的手指修长又干净,骨节就跟他本人一样漂亮。
我傻傻盯着他看了半天,望着他一双金色的眼眸心里迷惑不已。心想像他这般的人物,生来就该是骄傲的,可为何他琉璃一般的眼睛里根本看不到什么叛逆之色,望向我时反而溢满了柔柔的光彩呢?
他最终在我面前停下,合上伞,站在清风微雨中静默着注视我。良久,久到毛毛雨将他的漂亮衣裳和头发全部都一点点打湿了,他脸上也挂满了雨水,他才缓缓抬手,抚摸着我腰间的一圈丑陋的疤痕轻轻地说:“这一世,你可让我好找。
“忘君山,忘君山。欢喜,两千五百年前,你是真的决心将我忘个彻底,才躲在这忘君山的三千桃林之中,一躲就是一千年么?”他将声音压得极底,像是耳语,但我却一字不差的全部听清了。他问:“那么,现在呢,你为何又来了‘忘君山’?”
我也不知自己为何生在了忘君山。实则我不大喜欢这个地方,因为这里美则美矣,老鸹却忒多。这些乌不溜啾的东西喜欢在我身上搭窝,压得我的老腰都有点儿不堪重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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