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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在他昨天的私服外套口袋里找到这枚白色的播放器。

我如获至宝,捧着它坐回自己的床上,按下了开机键,谨慎地像在推开一间密室的大门。

路择远有五个歌单,一个是他自己平时跳舞常用的音乐,另外三个,如果不是标题的话,差点让我误以为拿的是自己的ipod。

这三个歌单分别叫做“悠扬喜欢的歌2011”“悠扬喜欢的歌2012”和“悠扬喜欢的歌2013”。

我这人听歌有个习惯。

每年都会开一个新的列表,把这一整年喜欢的音乐放在一起,一般一年下来能攒将近三百首。我自己的播放器里,这个习惯一直到今年还在继续,而2011到2013,是我的三年高中时代。

我带着路择远的耳机,把他的ipod握在手里。一边心酸,一边又为他觉得不值。

我难受的要死,趁眼泪流出来之前关掉了摄像头。

这些音乐我已经很久没听过了,上学的时候我几乎每学期都有那么几天找不到我的ipod,过几天又出现在课桌里,但因为我的座位实在是太乱了,只当是自己没发现,现在想想,路择远应该就是那时候拿走抄的歌单。

喜欢一个人,就想了解他会听什么样的音乐,读什么样的书,这点上我们俩倒是如出一辙。

如果说这三个歌单只能证明他的确曾经喜欢过我的话,还剩下的最后一个,无疑是在说,他现在仍然喜欢着我。

最后一个歌单是,悠扬的歌。

里面除了当年和展书佚一起出的那张专辑里我写得那首,剩下的则是我这几年来发在微博小号上零零散散的,无人问津的乐段。有十几分钟一首的,也有三十秒就结束的。

他就是喜欢我,根本没放下,却像个傻子一样憋着不讲。他过去把这些事情讲出口,明明那么游刃有余不卑不亢。

妈的,都怪我,齐悠扬,你真他妈太坏了。

我把路择远的东西放回他的口袋里,满腔的多巴胺与心酸一起无处安放。

什么也比不上能和路择远两情相悦更让我快乐,又更让我惆怅。

什么也比不上。

第25章 第一次公演(九)

费了好大劲,我才压抑住自己想把路择远直接叫醒确认的冲动。

实际上此时此刻正在卫生间把眼泪擦干净,想办法通过一些物理手段把糊掉的妆弥补上。

就差一小步了,我忐忑又兴奋,盘算着什么样的时机更适合捅破这层窗户纸。

先赢了公演,我想,再去找路择远明明白白的说出来。虽然如果能有什么出道日当天定情之类的机会会更好,但不确定性太大,要等的时间也太长了。

我在洗手间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满心齐悠扬冲鸭什么的,不知道是不是分泌多巴胺的同时也会激增肾上腺素,我觉得我状态极佳,随口唱了两句副歌,嗓子虽然还差点儿,但是总得来说,我对打败左清秋突然就信心满满。

尽管是毫无来由的盲目自信。

至于嗓子差了点儿什么,我苦思冥想,觉得是差路择远一个吻。

啊,天,不想了,我真是太不要脸了。

周图终于忍不住敲了洗手间的门催我出来,他说扬哥别唱了,排队呢。

我出来的时候路择远刚穿好衣服,盯着我看了半天,我被他看得害臊,条件反射就想躲,从他身边窜过去,结果还没站稳,就被他拉着胳膊扯了回来。

自己心里有了点儿谱之后,对方随便什么动作在我的视角看都特别暧昧,我袖子撸在手肘之上,他的掌心直接可以接触我的手臂。

这场景过分适合耍流氓,我心想此时不耍更待何时,横竖周图还在洗手间没出来,不如我就趁机跟路择远索个吻。

亲嘴虽然不合适,但是亲脸的理由我瞎胡掰扯掰扯,应该还不成问题,反正路择远喜欢我,应该也不会深究。

结果我一张口:“路路路路择远,你,你干嘛?”

完,没按照草稿说就算了,还他妈烫嘴。真的承蒙了微博上那位妹妹错爱,real world的齐悠扬可能跟耿直八竿子打不上关系。

路择远的重点显然不在我的结巴上,他把脸凑过来,又屈起食指擦了擦我的下眼睑。

“怎么哭过?”他皱眉问道,刚才估计是在确认眼眶是真的红,还是上了妆。

让我怎么答?被咱俩的绝美爱情感动的。

也不是,主要是路择远的单方面深情,我自己的作用微不足道,我该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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