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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军说话的声音很嘶哑,让陈云旗想到人们常说的“破锣嗓子”,不好听,他猜想应该是周军常年酗酒所致。

陈云旗跟着周军回到了他的租住的房子,一栋陈旧的高层商住楼,突兀地立在一大片农民房出租屋中间。一进门一股南方城市多雨潮湿的陈旧潮腐气,夹杂着独居中年男人不清洁的体味,让陈云旗控住不住地皱起了眉。

这屋子看一眼就知道住户的生活习惯和个人卫生很差——两室一厅的房子,一间是周军的卧室,一间拿来做办公室,放着一台组装电脑,一台旧打印机,桌上堆满了资料文件杂物。地砖污渍斑斑,桌面油腻。

周军计划让陈云旗住他的卧室,自己则搬去办公室睡,陈云旗看见办公室里已经支好了一张铁床,还没来得及铺床单。他走进厨房,水槽里堆着的碗筷上似乎有一只蟑螂飞快爬过,地上扔着几支空啤酒瓶。洗手间里,一桶不知道泡了多久的衣物散发着一股馊味。

周军对这一切不以为意,也没有看出陈云旗的不适。

陈云旗把行李放好在房间,对着那张即使刚换了新床单被褥,却还是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怪味的床,做了五分钟的心理建设,然后轻轻坐在了床沿。他闭眼深呼吸,心里想着是自己要来的,现在能怎么办。

陈云旗正思考着这个房子要打扫的话从哪里开始下手,或者干脆去住校算了时,周军来叫他一起出去吃饭。他们来到周军住处附近的一间餐厅,周军似乎是常客了,餐厅大堂的服务生跟他很熟络,见他进门就寒暄起来:“军哥来了啊,这小靓仔是谁呀,第一次见。”

周军一脸骄傲地说:“这是我儿子,怎么样!”

服务员立马堆着一脸笑夸出一堆鬼话:“哇!军哥儿子都这么大了啊,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父子俩都这么靓仔!”边说边引着周军和陈云旗来到包厢。

包厢里周军的一帮酒肉朋友已经等候多时,菜点了不少,大呼小叫地要给军哥的儿子接风。一帮人完全没有把陈云旗当孩子对待,他酒量并不算太好,当晚被灌得抱着垃圾桶吐。

周军也不出意外地喝醉了,陈云旗和周军的朋友一起把他扛回了家。到家后周军连衣服都没脱,一头栽倒在卧室的床上就没了动静。

陈云旗也醉得厉害,但还是坚持洗漱完毕,给铁床铺好干净床单才躺了上去,很快就睡着了。

半夜,房间门突然“哐”一声被人一脚踹开,睡梦中的陈云旗闻声吓得瞬间坐起,随即感到头痛欲裂,他抱住脑袋拼命在黑暗中睁开眼睛辨认,借着窗外一点微弱的光,隐约看见周军僵尸一般地闯进来,像是不知道这屋里还有一个人似的,径直走到了窗边。

那一刻陈云旗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坐在床上盯着黑暗中周军的背影呆若木鸡——果然,他听了见解开皮带拉开裤链的声响,接着是一阵水声… …

放完水的周军跌跌撞撞转身又走出去了,连裤子都没提好。

陈云旗一直呆坐到空气中的尿骚味越来越明显,才抱着被子到客厅的破皮沙发上躺着,睁眼到天亮。

想到接下来要跟周军在一起生活,陈云旗觉得简直糟糕透了。

妈妈曾对陈云旗愿意跟周军一起生活感到难以置信,她倒是多少了解自己儿子的习性,也了解周军的德行。这父子俩十多年没有见过面,一见面就要住在一起,真的让她非常担忧。

她猜陈云旗只是对这个没见过面的爸爸感到好奇和新鲜,并且她想,老都老了,周军总不至于还是一尘不变吧,也许现在秉性能好了些呢。

只是后来周军还是让人失望了。岁月磨损了一个老酒鬼的身体,却没磨掉他的一身恶习和暴戾。

没过一个月,陈云旗到底还是不出意外地搬出来自己住了。

出发的前一天陈云旗去找周军吃饭,告诉他自己出行的计划,但并没有说去多久,也说不清去的地方具体是哪里。

起初周军只是一直沉默,埋头吃饭喝酒,后来喝多了才开始言辞激烈地反对。他最近正忙着通过那些酒肉朋友,托了几层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替陈云旗联系了一份他自认为不错的工作,为此他还喝大了好几次。可陈云旗非但没对他的努力表示感谢,还一直拒绝,无论他好说歹说,陈云旗都表示不感兴趣不肯去。

为这事他正着急上火呢,陈云旗却突然要去支什么教?

周军就这么一个儿子,现在好不容易到身边来了,他恨不得用尽酒桌上积攒的那点“资源”,按照他的预想替陈云旗打点好将来的一切。虽然他多少也有些私心,毕竟半截身子入了土的人,嘴上不承认但事实却摆在眼前,混到今天他是一事无成。

但以后不同了,儿子来了,他有指望了,这种指望给他穷困潦倒的生活打了一针鸡血,让他得意地有些忘形,得意到就快不记得这十几年他对这个儿子不闻不问的行为是多没人性。

陈云旗跟周军差点在餐厅打起来,陈云旗起身要走,周军拉住他衣领骂他翅膀硬了长本事了。

两人推推搡搡拉拉扯扯,直到周军自己站不稳跌坐在地上。

陈云旗不需要他同意,只是象征性地来知会一下他在这个城市唯一的亲人。他早就收拾好了行李,钱包里已经装着第二天一早出发的火车票。

作者有话说:

--- 美人少年下章见。 --- 补充一点废话吧。 首先这篇文虽然从主攻的视角去写,但我希望能更多的折射出受的性格,勇敢,坚强,敢爱敢恨,包括其他的配角也是,都在突出受的特点。在这个过程中攻也会慢慢受到影响,前后期的性格改变比较大。 其次,我不想写完美的人。之所以用两章的篇幅交代攻的家庭背景,是希望这个人物的性格复杂一些,带着青年人的迷茫和冲动,多愁善感和忧郁,在后期的故事发展中更能体现人物性格变化。 最后,每个人的人生际遇和抉择都不一样,如果无法理解也没有耐心看下去可以不看,但请不要再在评论里问我“攻为什么要去跟父亲生活”之类的问题,没有为什么,这个设定是有目的的,爸爸这个角色后期也会出现。

第三章 上山

陈云旗掏出手机正想给狐狸小王子打个电话,一个人影突然闪到他面前,试探着冲他问道:“你是陈云旗?”

陈云旗抬头,见是一个比自己矮半截的男人。他穿着一件军绿色的棉服,灰色的休闲裤,一双沾满泥的徒步鞋。脸上戴着一副普通的黑框眼镜,圆脸厚嘴唇,虽然蓄着一点不浓密的络腮胡,但看起来挺年轻,一脸幼稚的神态暴露出胡子应该是刻意为了显得老成才留的。

陈云旗发现他的一只眼睛似乎有点不对劲,好像睁不开似的,却也不敢再仔细打量,以免显得不礼貌,于是便冲他点头示意。

“你好啊,我是狐狸小王子,”男人边说边向陈云旗伸出手,陈云旗也微笑着跟他握了握。

狐狸小王子一秒钟进入了自来熟的状态,仔细地看了一会儿陈云旗,突然间一把拉住他一只胳膊,皱着眉故作愤恨地说:“诶!?你居然长得这么帅,比照片帅多了,还这么高!太后悔叫你来了,村里的妹子和妇女们怕是要抛弃我了,嘤嘤嘤嘤…”

陈云旗没料到这蓄着稀稀拉拉络腮胡的男人还会这样撒娇,让人顿时联想到了“金刚芭比”这个词。他尴尬地笑道:“哪里哪里…”然后弯腰去捡脚边的背包重新背回背上,借此抽回了被拉住的胳膊。

“一路上感觉怎么样啊?你挺厉害,还真的说来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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