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九就这么注意到他,举止舒适,五官排畅,目光漠然,不疾不徐,不遮不掩,气场笃定。让他总是在人群中第一眼就与他对视,在目光的碰撞中,秦九总是先移开的那一个。
—
窗外的景象开始不再那么繁华,星星点点的灯火叙说着老城区的衰败。俗艳而又时常故障的霓虹灯,狭窄弯曲而又时常泥泞的道路,仓促搭建于是又像毛坯又像草稿一般的建筑群落,傅一维和生活在里边密密麻麻如蝼蚁一般的人群并不相配。
傅一维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道路,一边问:“看你的样子,是玩硬摇滚的?”
中分齐耳短发,眉骨钉和唇钉,扩耳后的耳垂,蔓延到脖子右侧的纹身和袖口卷起露出的花臂……这些都和秦九身上的学校制服格格不入。
“我们乐队成立的时候是一个朋克乐队。”
傅一维继续问:“哦,你们玩乐队的人都喜欢这么打扮?”
“我是受偶像的影响,枪炮玫瑰。”
秦九有点后悔,要不是那个女人的要求,他不会穿幼稚的学校制服出来。
傅一维挑挑好看的眉毛,不再发问。秦九告诉他怎么开车,过了一会儿,他说到了,车缓缓地停了下来。
傅一维看着窗外昏暗的小巷夜景,问:“这不是个车库吗?”
秦九解开安全带,说:“我们乐队租了这个车库练习和录音,我就凑合在这里住。”
傅一维点点头。
秦九从后视镜中扫了他一眼,他的表情依旧冷淡,他说:“谢谢你了傅老师,你要进去看看吗?”
这本来是句客套话,秦九没有想到他立刻答应了下来,熄火下车。他有些惊讶又有些莫名的期待,向上拉开车库的门,卷帘门在寂静的深夜发出刺耳的声音。
空间不大,但是一应俱全。架子鼓,键盘,音响,挂在墙上的吉他和贝斯,满地的电线连接着各种乐器和效果器。门口停了一辆摩托,角落里有一张孤零零的行军床,上面放了些衣服,是秦九睡觉的地方。
秦九找到电闸,打开灯,地下室一下子明亮起来。他拿出瓶矿泉水,递给傅一维,傅一维的眼睛从环境中离开,看着他接过水瓶,说:“谢谢,我也喜欢摇滚乐。”
秦九眼睛一亮,说:“我猜你喜欢披头士……或者是绿洲那样的英伦摇滚。”
傅一维没有回答,秦九随手拿了把吉他,坐在塑料椅子上开始弹奏。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into your heart
Then you can start to make it better
……
秦九唱了一段,他把声音故意压低,低沉幽暗的声音在地下室回荡。然后扫了几个和弦作为结束。
傅一维走过他身边,抬起手划过键盘,也弹了一段旋律,他抬起眼,看着抱着吉他的秦九,说:“John Lennon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
秦九注意到了他左手小拇指的尾戒,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烁了一下,他听说这代表着不婚主义。
秦九低头看着吉他,拨了几根弦,边调音边说:“是吗……可是朱迪只能从拍卖会上花25000英镑买下了《Hey Jude》的草稿……列侬宣扬了一辈子爱与和平,却连爱都不能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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