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照片。虽然她不大喜欢摄影艺术,特别是在如今大家都修图的时代。她更愿意去看那些黑白照片。
下飞机之后,韦杨说已经到了,在外面等她。飞机上喝了太多水,解决内急之后在洗手间玻璃上看见自己脸色不佳,但又怕让韦杨多等,便急匆匆离去。
谁知道这脸色被程恒笑了整整一晚上。
第二天醒来,她自顾自画了如鲜血般的大红唇,在波浪松散但尚未变形的长发上戴上宽沿帽子,出去吃早餐。她知道韦杨和程恒应该是会在家吃,她也不想一直吃她俩狗粮,她更想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毕竟她真的是来采风的。程恒说她画大城市画得太久了,需要画别的东西。
当她走进这家以火辣的米粉为主食、还有点破旧的早餐店、刚拿到热腾腾的一碗羊肉米粉落座准备吃正在拿筷子的时候,她看见一个留着半长棕色卷发的女人走进来。这人一脸倦容,摇摇晃晃,手里拿着价值不菲的相机。她抬眼看见迟挥,疲倦的双眼立刻放出光芒,双手迅速举起相机,啪啪两张,迟挥还来不及反映,这人反倒先开口了:
“一大早就画大红唇。”
语带轻蔑和嘲讽,迟挥平时性格锋不锋利不一定,但这会儿肯定是锋利的——于是她怒目圆睁,回嘴道:“一大早就侵犯别人肖像权!”
这就是她和张子墨的第一次对话了。肇始不正,往后也就自然歪了下去。
迟挥对张子墨一开始的印象很差,从这家伙说话的口音就知道她不是本地人。本地人都精精神神热气腾腾地来吃早餐,面前这个不经自己同意就给自己拍照的家伙却一身酒气,明显不知道在哪里喝了一晚上,天亮了还没醒酒就跑到这里来吃早饭了——或者说晚饭。
迟挥的嘴最是厉害了,但不到气急败坏,她不主动表现——翻白眼也不符合她身份,于是她只是瞪了瞪张子墨,也不打算和个醉鬼计较。
谁知道被瞪了一眼的张子墨咯咯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往里走,脚步虚浮,不忘继续抬杠:“知道的还好,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这是昨晚上吸了血还舔了舔呢。”迟挥是真想把米粉给她扣头上了。
她喜欢鲜艳的红唇,只是因为这样让她觉得自己很精神,那红色就是她。她记得自己最风光的那次个人画展,有人说,哎呀这个迟挥,一个大红唇还嫌不够亮眼,还穿了大红裙子!她面上微笑,心里的骄傲已经冲破天花板直上云霄,对,这就是我,只有大红色这一个状态。那种你永远无法无视的红色,甚至光彩夺目得让人感到一丝畏惧的红。
她是要别人怕她的,这样她舒服。程恒能够和她成为好朋友的主要原因程恒身上那种收放自如与容忍接纳——要这么说,韦杨与程恒本质上是一样的人,韦杨更收敛。找伴侣,相似和互补都可以,只要能过到一块儿去。迟挥过往的伴侣都是和她互补的,让着她的,她也觉得那样才行,要她让人家也不是不可以,但要么就是她有点手足无措,要么就是对方首先放弃。
结果她反复分手,一年前那是第七次。程恒劝她说,你为啥就不能换一换呢?她一如既往地和程恒唱反调,说那怎么可能。程恒在电话那头笑了,说那就走着瞧吧。
“大清早的喝成这样,你是离异还是失业?”她没回头,故意说得大声,食客们纷纷侧目,站在档口等米粉的张子墨用醉眼看着迟挥的背影,样子宛若地痞,来了一句:“大清早的画成这样,你是失恋还是失眠啊?”
迟挥正想停下自己的追击,觉得对方语气还可以,结果张子墨一边接过自己的米往一旁走,一边说:“吃粉啊还是吃口红啊…”
迟挥觉得自己的涵养真好,毕竟没回头,安静吃完一餐。
走出店门向右拐回去的路上,她瞄了张子墨一样,那家伙也正好在看她,脸上居然还挂着一丝介于玩味和嘲讽的笑。迟挥加快脚步离开。路上细想自己为何没发火,大概是又失恋又失眠吧。
那一个月,韦杨和程恒开车带着她在青山绿水间转悠,看当地少数民族的服饰、绣品、建筑,迟挥有点儿流连忘返,素描都画了两大本,直到在一处人家夜宿时被热闹的闹新房队伍吵醒,气不打一出来的她望着程恒和好整以暇仔细观看的韦杨,才知道自己还是不能躲在这里。这里很美,淳朴自然,但是不是她迟挥的地方。程恒也对她说,我让你来休息,是想给你的思维加入点别的东西,但最终你要摆脱你目前的困境——单就创作而言——你必须自己吃下,自己吸收,自己分解和长出新的肌理。
迟挥被吵醒十分不开心,她总是在小处有大脾气,于是第二天清晨醒来依旧带着起床气。谁想一行三人车开出寨子,没出几里路看到一处山头的辽阔风景,正停下车享受一时安宁,迟挥就在右手一块下方极陡峭的山崖石头上看见张子墨。不知为何,那头微卷的棕色头发她就一直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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