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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 BY ME (2)

作者有话要说:

请配合莫文蔚的《其实我一直都想对你说》食用本章。

也不是没人追求陈放。她也不是没试着和人家相处,尤其是在林奕楚毫无由来地气她的时候。但爱情是感性的,是理智的反面。她总觉得自己和林奕楚身上都有一块磁铁,被钉子钉在身上。唯一不同的是她的那块被自己钉得牢靠,而林奕楚的那块老是晃荡。所以她从林奕楚身上,大多数时候感受到的是吸引,有的时候则会莫名地排斥。

她喜欢上林奕楚是高中的时候。那个时候坐在第一排戴着眼镜留着长发的姑娘。英语很好,而且比自己胆子大,上英语课总是积极发言,对自己的水平有着相当的自信。而她自己总是坐在后排,惯于低调,不举手发言。有一次说到一道题,题干中有一个句子夹在整个句子中,以that开头,有的人说是错了,她坚持那是同位语从句,但她没敢说。而第一排的林奕楚手也不举,直接就说那是从句,俨然与她背后的全班人截然相反地保持自己的观点。老师让认为是从句的举手,她举手,林奕楚也是,寥寥无几的几个人。林奕楚像千万人吾亦往矣一般回头看了看,面无表情地看见了陈放。

陈放不觉得自己那天穿得有什么特别,短发也依旧,甚至高中时期还有点胖。但林奕楚对她笑了笑,转过头骄傲地举着手,好像因为有同类而觉得更加理直气壮。陈放多年后回忆那个瞬间,也问过林奕楚,林奕楚当然不记得了,唯有她记得清清楚楚,那个笑容和举得更高的手让陈放明白,原来林奕楚也是不确定的。

但这不重要,她依旧看林奕楚带着红色腕带手表的右手看了很久。

英语成绩好,成为两人打招呼的前提——准确来说是陈放需要的前提,林奕楚并不在意。而语文成绩的差异,使得林奕楚对陈放产生兴趣。后来的文科综合亦如是,陈放的政治非常好,永远的年级第一,成绩被老师当作标答使用。陈放由是开始指导林奕楚。林奕楚曾经好奇,为什么一个作文写得很好字里行间看上去很浪漫的人,逻辑同样可以这么好呢?她佩服陈放,丝毫不知道陈放对她的仰慕。

这种仰慕陈放自己也无法解释,即便在她的成绩已经全面压过林奕楚的高三,她对林奕楚的仰慕也是依旧。也许是八字命格,也许是星座相位,使得陈放永远不可能是一个张扬的人,也不是一个轰轰烈烈的人。她的性格内外统一,平静踏实安稳,喜欢一切都细水长流,然后水到渠成。她不会突然做某一件事,做了就不会突然放弃。有的时候这种惯性使得她自己也疲惫,也许是基于此,她仰慕林奕楚的那种冲动。

这里面想必还要加上林奕楚从来不害怕为自己承担代价。没考上K大但依然想去更好的远方城市生活,就毅然决然地选择A大。陈放得知两人会去到同一座城市时,高兴得不得了。那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对林奕楚的感情不是朋友的感情了,再好的朋友,包容当然是无限的,劝诫也是不会缺席的。陈放是个耿直的人,直到如今也是。只有一种情况下她会选择委曲求全、会选择隐瞒和善意的谎言,爱情。而她的爱情只针对一个人,林奕楚。

当她发现自己对林奕楚做错的事情从不指出而是由她开心之后,她就知道自己爱上了对方,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只是在那个时代,奔放的九十年代初,她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宁愿多拖延一阵子,一起去远方,一起彻底地长大成人,看看会不会在路上找到更好的途径,去靠近林奕楚,靠近她的心,再把自己的心献给她。

在K大的岁月里,林奕楚让她干嘛她就干嘛。林奕楚想来K大玩,她骑车穿城去接她。林奕楚想去市中心玩,她放下一切去陪她。A大图书馆林奕楚名下借阅的书很多都不是她自己读的,是陈放读的,因为陈放大一大二的好大一部分时间都是在A大度过的。

她在等待机会,在组织语言,然后在她准备好之前,林奕楚就遇见了自己的未来丈夫。陈放于是更加紧跟着林奕楚,即便那是对她自己的折磨。见到那男生的第一眼,她尚且出于震惊和不适应中。多见了几次,她自然而然开始不喜欢那人,甚至由此引发出对那人的分析和□□来。她对林奕楚说,他太骄傲,又有些偏执,有时候简直是非不分,做人本质上有问题。她不知道这样说是很有风险的,她耿直惯了,此刻或许也站在了公私不分的立场上。

林奕楚果然恼怒,和她吵了一架。从那以后,两人因为一个男生的争执一直持续,不知道的人只怕还以为她们是情敌。林奕楚或许也这么觉得,而陈放怨恨自己不能表白又嫉妒林奕楚的男友,更恐惧从此永远地失去林奕楚,做法失去理智、越发疯狂。她搜集那个男生的不良评价和负面小道消息,大爆料似的倾倒给林奕楚,结果只是激起林奕楚越来越强的逆反心理。她忘记了林奕楚高考后和家里也出于同样状态,也忘记了那是个顽固的人,甚至忘记了自己如果没准备好一套说辞,单纯把林奕楚从那人身边带走又能如何。彼此煎熬之间,深秋细雨,她打听到那男生曾经殴打前女友,如获至宝地跑去找林奕楚,反被林奕楚将了一军。

她两头往返,经常夜里回去挑灯夜战,近视度数攀升很快,眼镜度数也几经上升。林奕楚一巴掌扇在她脸上,眼镜也飞出去,大风吹过,树叶纷纷掉落。她没看清那时林奕楚的样子。这一点,虽然事后有些庆幸,但在最初离开林奕楚的那一两年,那张脸上的表情,总是在梦中反复变幻。

家里远在美国的小姨说奇了怪了,劝了半年都不愿意到美国的陈放,怎么就愿意了?

她首先到亚特兰大,一年奋力在埃默里读完研究生,立刻找工作。后来又呆过纽约和波士顿。一昧留在寒冷的地方,以为寒冷可以让自己停止思考。结果在一个被冬季风暴席卷的波士顿的圣诞节,她带着创业团队,准备回国。那时候发展稍好,回国政策也有福利,她离开不久,回去也熟悉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她在这遥远异国始终过得心无所属。

文化背景才是血浓于水的,她想。

在美国的日子里,她独居,学会了自己做一手好菜。但有时即便做大一桌,也只是自己一个人吃,不仅浪费食物也浪费心力。无论是决定出国还是真正离境,她没有告知林奕楚。她没法和她说话,啥也不能说,宁愿啥也不说。让一切就像地震里的钟表一样停留。远赴异国,开始新生活,自以为一定可以忘掉林奕楚。结果无论种族,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女人能再让她动心了。

从那时开始她至少遇见过四五个比林奕楚好得多的对象,但她或者不感兴趣于是不尝试,仅有的尝试过的那两个也终于不论多努力都难以和人家好好相处下去。毕竟在美国的每一个孤独的夜晚,她都习惯了去回忆和思念。林奕楚在干什么?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或许我不应该一走了之,万一她……或者我在,

或者我在能干什么呢?除了使我自己受折磨。思念往往如此结尾,她听了不知道多少遍的《邮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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