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过得很难,她高三,学业繁重,心绪又纷扰杂乱。业余时间她跑去玩鬼屋,跳过那些不会让她害怕的低级恐怖屋,挑战连城最顶级的惊悚乐园,一遍遍地买票,一遍遍地走,只要有一个地方让她害怕了、控制不住情绪尖叫了,出来就给自己惩罚:抄政治课文、抄数学公式、吞芥末和辣椒。
高考完有时间了,她去学格斗。上了大学以后,她一个人去爬山,在山上躲到景区关门赶人,然后在深山老林里面待一夜。还去找无主的坟头,拎一瓶啤酒,跟鬼火对坐一晚上,然后告诫自己,不能害怕,不能哭,不能慌。
舍友都纳闷,问她为什么要这么折腾自己,但如果没有这些,就不会有她今天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领了。
“陈莳萝坐在她旁边”这件事,放在她曾经经历过的那些事情里面,只是最小的一件。
所以哪怕她心跳如擂鼓,手指不由自主地攥紧衣角,将那一块布料捏得发烫,她也能维持着背对她的姿势,沉静地往窗外看。偶尔有灯光闪过,车窗上映出她的面孔,沉着、冷静,古井无波。
毕竟,和小偶像套近乎,激动地诉说十年来的热爱,这不是她能干出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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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停了。
所有的夜景都被丢在了身后,繁华闹市里的喧嚣人声像雾一样散去,警局的走廊上打下冰冷的灯光,四面惨白的墙壁逼仄压抑,几乎能听见自己脚步的回声。
唐璨和陈莳萝被带进不同的审讯室,有值班的警察过来,分别询问两人案发的经过。
先是唐璨。
她先叙述了发现匕首的经过,在警察问她认不认识死者时,她沉默了一下,说:“见过两次,但是不熟。”
讯问的警察点点头,追问道:“能描述一下你是什么时候见到她的吗?”
“第一次是在城东的后巷,她借高利贷被人追债,我路过,就顺便救了她。”唐璨的目光隐在眼镜薄薄的镜片之后,平静内敛,毫无波澜,“第二次是生日会开始之前,排队安检的时候,她排在我后面,就聊了几句,然后就再没见过了。”
第三次见,看见的是林澄了无生气的尸体。
做笔录的警察飞快地记下这几条,询问的警察不放过任何线索,又追问她:“方便告知一下你去城东后巷做什么吗?”
“一点私事,可以不说吗?”
如果这件事和案情无关,他们的确没有理由去探究别人的私事。警察不再追究,又换了一个问题:“凶手把匕首扔在你的座位底下,你就一点都没有察觉到吗?”
唐璨沉默了片刻,才缓缓答道:“当时现场其实很乱,工作人员走来走去地巡场,粉丝时不时就会起哄,我一直在看舞台上,没有注意过身边走过去的人。如果那个人挑了一个现场很吵闹的时候丢下匕首,我也听不见它掉下来的声音,而且刀刃上没有血迹,被喷了香水,我也闻不到血腥味——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察觉也很正常吧?”
说到最后一句,她微微抬眼,看向面前的警察,目光从镜片后闪出来,眼锋微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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