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正常的。”医生翻阅输液记录,“事情都做完了吗?”
“做完了。”
“好。往下你可能会开始越来越嗜睡,可能会失去意识,偶尔昏迷——”
“记忆衰退。”
“对,记忆衰退。性格可能也会改变。”
“我立好遗嘱了。公证有效了。你放心。”
医生看着她,她微笑着。医生点点头,放下记录板离开了。
没过一会儿,吃过午饭,汪袤云躺回病床,静静闭上眼睛。总之很倦怠,但是不想睡。外面风吹过,好像听得到知了叫,闷热的北京的夏天,据说这一周都不会下雨。
知了,知了,知了……
我希望我在记忆衰退之前陷入昏迷,就像医生预计的那样,我的某一部分神经癌变的情况比别的要厉害,它们可能仁慈地希望我去睡,比别的癌细胞下手要快。我想抱着那些记忆睡着,永远地睡着。即便经常有人说,死亡并不是永远的沉睡。死的时候,会感觉有人来接你,一切的病痛都会消失。可我的脑子要是在那之前就忘记了种种,我还会好起来吗?
我想要记得你,记得所有这一切,即便不是完全地快乐,甚至有许多悲伤。
如果我提前陷入昏迷,渐渐脏器衰竭而死,那么死的时候,还能快速地回忆一生吗?
我会想起来什么呢?
欸,想到你女儿,真好看。像你多过像老吴,挺好的,他眼睛有点儿小了,还是你的眼睛大,又大又亮又好看。咱们那个时候喜欢的中山美穗,老了变成现在这样子。但无论苹果肌如何改变,她的眼睛始终好看,你的眼睛也像她那样。
一定还会有人喜欢你的,你要是也喜欢人家,就去吧。为什么不呢?
我想起,当时《倾城之恋》,你披着外套,走在沦陷后的城市的街道上,那身影,的确值得全城沦陷来成全你。现在想想挺讽刺的,《倾城之恋》本来就不是爱情故事,里面总有算计。我们却还想当然地以为它是爱情故事。
或许我们之间也一样,但到底它还是爱情故事。
我想起2003年的那些火锅。卖涮肉的老板看我的眼神每次都怪怪的。真是的,吃涮肉怎么了?
你喜欢麻酱多过韭菜花酱。后来干脆不爱吃火锅了。其实你还欠我一顿炙子烤肉。
《恋爱的犀牛》最后演了多少场?700?有一次他们跟我说晚上有个饭局,孟京辉去了,问我要不要去,我没去。
让我们为廖一梅鼓掌,也为马路,为明明,为红红,为牙刷,为莉莉。
现在连卡佛也一般。但你喜欢Joyce,幸好我送过。不然好像有点缺憾。我知道这种缺憾你即便讲出来,也不会真的觉得怎么样。你不在乎,你觉得已经很好了。其实这一点我们有共识。
以及,幸好我送过的是Cartier,我不太喜欢Tiffany,你也不喜欢。我应该是因为你不喜欢所以不喜欢的。我不记得了。
和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我都喜欢,曾经不喜欢的那些,现在也喜欢了。曾经非常喜欢的,现在也持续地给我温暖。比如你喜欢搂着我的脖子不让我走。我也不想走。
我也不想走。即便后来你要我走。
戒指我留在保险箱里了,到时候他们会拿出来,寄给你。当然要和讣告一起送到。那时候你会伤心的吧?可我又能怎么办呢,你迟早会知道的。所以我希望你笑着送我走,像你送我走的很多次那样。笑着吧,笑着让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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