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冒犯了。”他拱手道。“燕副千户毕竟身份非同寻常,若是有什么想法,还请帮上一帮。哪怕给口饭吃,给个活命的机会,下面孤儿寡母也不至于饿死。”
燕赵歌点点头。她知道常千户指的不是自己出身侯府,而是能搭上皇家的关系,只要长公主和皇帝其中一人松口,锦衣卫的好日子就来了。她倒也不是没有法子,由父亲燕岚那边上报朝廷,以北地战事的情报为由,请锦衣卫重设北地千户所便是最好的理由。但她不能说出口,一是这么做容易惹得皇帝猜忌;二是锦衣卫下层兵丁或许真的有揭不开锅的家庭,但上层的百户千户家里一定富得流油,若是尽了自己的力,还会有人饿死,她是不信的;三是,长公主已经在锦衣卫有后手了,她能废掉两个副指挥使,就证明锦衣卫会有大变动,她随便插手反而会坏了长公主的事儿。
这不值当。
“锦衣卫的事儿我管不了,但孤儿寡母还是能帮上一帮的。”燕赵歌道,她从案桌上拿了一支笔,又铺开纸,抬笔写下了几个铺子的名字。“这几个铺子是燕家名下的,懂得织布的可以去做工,不懂的也可以做几个荷包,荷包虽然不值钱,但积少成多,做一天赚一天吃食,倒也够度日了。过了十岁的男丁可以去铺子里跑腿,等到了接父职的年纪再走,我会提前打招呼,不签死契。”
常千户显然没想到燕赵歌会有这一番话,他深吸一口气,拱手沉声道:“燕世子,大恩不言谢,某不敢说有求必应,但若是有能做的,必定去做!”
燕赵歌道:“丑话说在前头,做工要认真,不能浑水摸鱼,也不能手脚不干净,不然送官了,锦衣卫面上也不好看。”
“您放心!”常千户单膝跪地,道:“燕世子给一口饭吃,便是我等恩人,只要是不违背忠孝礼义之事,我等都可做得。”
“……这个倒也不必。”燕赵歌看着他洗得发白又在不明显处打了补丁的袍服,心里有点复杂。如果这身衣服不是作秀的话,这个人倒还真是个可用之人,有些过于实诚了。
卯时将过的时候,锦衣卫指挥使来了。
一身干干净净的袍服,看起来还挺新的,年岁大约四十左右,比起常千户来又瘦了很多,倒是接近平常人的身材了。
“卑职燕赵歌,见过指挥使。”燕赵歌道,上前一步,正准备单膝下跪,没等跪下就被拦住了。
“不必不必。”锦衣卫指挥使姓徐,是武进士出身,原本算是武臣行列,但锦衣卫是独立在文武大臣之外的,与其说是武臣,不如说是内务府那般的家臣,只不过不是奴仆身分而已。也因为这个,锦衣卫相当遭人白眼,连指挥使都逃脱不得。
看锦衣卫指挥使来了,常千户道了一声告退便出了门去。
等常千户走了,锦衣卫指挥使赔着一张笑脸,脊背挺得也没先前那么直,有些佝偻,他对着燕赵歌道:“平日里衙门无事可做,燕世子点个卯便可回去休息了。”
燕赵歌的眉头不由自主地皱了起来,这锦衣卫指挥使位比九卿,又有随时面见陛下的特权,别说是她这样区区一个侯世子,就算是亲王丞相亲至,也不该如此卑躬屈膝。
锦衣卫的现状已经糟糕到这个地步了吗?
长公主……到底是怎么想的呢?这样下去锦衣卫一定会有乱的。
被念叨的人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手上握着的东西也掉在了地上。万幸她背对着躺在床上的人,没有被对方看到这一幕。她用袖子遮住口鼻,不着痕迹地揉了揉有些发痒的鼻子,还没说什么,病着的人反而紧张了起来。
“莫不是我将病症传染给了皇姐?”卧病在床的皇帝几乎要从床上跳起来:“快些回去休息!莫要为了我坏了身子!”
“你要是能老老实实睡觉,说不准我能活到一百岁。”长公主瞪了他一眼,将刚从书房取来的书放在一边的案桌上,道:“你是三岁稚子吗?染了风寒还敢去上林苑骑马?要不要我令人带你去御花园的池子里游一圈?”
皇帝讪讪地笑,道:“我就是随便一说……”
“随便一说也不成!好生睡着!莫要碍着我批折子。”
“是是。”皇帝将身体缩在被子里,他感觉自己额头和手脚都烫得厉害,五脏六腑里却又有一股子凉意,又冷又热地十分不舒服,可又不能不躺在床上。他本来病了有些时日了,但自觉无碍就只喝了些许汤药,又趁着前几天天气不错去上林苑骑马游猎,导致病情加重了,今早下朝就觉得头昏脑胀,脚步虚浮,险些一头栽倒在未央宫后殿门柱边,骇得随行的内侍宫女当时就吓晕了几个。
长公主正在看近期关于北地的奏章,这一封是镇北将军燕岚上的,里面写了匈奴的一些动向,隐隐约约有聚兵于北地边境的迹象。也证实了长公主先前的话,匈奴的老首领的确已经死了,新继位的是嫡子刘延,却不是长子,老首领的长子年长其十岁有余,早已羽翼丰满,权兵皆握于手,刘延位置不稳,急需一场大胜来稳固自己的地位。
鲜卑人势弱,却聪明得很,不同于匈奴人已经在北海铸城十几座,固定了都城位置,鲜卑现在仍然是完全游牧的状态,首领所部找起来麻烦,又十分懂得化整为零,因此匈奴人不会主动去打。燕赵已经成了历史,能成为匈奴人进攻目标的,就只能是北地了。
燕地此时固若金汤,匈奴人下手只能从赵地下手。前世也的确是从赵地进攻,因为守北地的主力在燕地,赵地将领有些懈怠,斥候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便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得龟缩在城里,镇北将军率军援救,却被人从背后放了冷箭,当场坠马。于战场上坠马的,九成九都死无全尸,亏得有亲兵拼了命地来救,才捡回了半条命,却也没活多久。
“现在调动蜀地兵马去北地,怕是来不及了。”长公主道。
“临阵换将调兵都是大忌,做不得。”皇帝接话道。
长公主摇摇头,道:“不是这方面,赵国侯次子虽然做不得主帅,但为一将的本事还是有的,有镇北将军坐镇,北地不会乱。只是,这奏章是前些时日来的,即便送来的路上一人双马日夜兼程,也要半旬有余的时间,调动蜀地兵马也需要时间,等到了北地,这场仗十之九八已经打完了。而且,蜀地的兵马若是一齐调动,难免不出意外。”
皇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若是,先调一部分呢?”
“你觉得先调哪一部分适宜?”
皇帝思考了一下,道:“蜀王第五子,如何?蜀王第五子的生母是风尘出身,按理来说,蜀王逝去后余子都可封君,但蜀国公以其血脉有疑为由,请父皇废了其爵位,只得了一个一等伯,也是蜀王诸子里唯一一个没有爵位在身的,其所掌握的校尉部也是蜀地兵丁最少的校尉部。只要稍微施恩于其,便可拉拢过来,分化蜀王子嗣。”
长公主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
“只给一个侯爵便足以施恩了罢。”皇帝道。
“不,宗室子弟可没有封侯的先例,不能破这个例子,不然待几十年后怕是遍地都是有实权的宗室侯爵,不妥当。先调其去北地,无论有军功与否,都以功封王。”她顿了顿,道:“先封县王,再转郡王。”
“和北地将领抢功,怕是不妥罢。”
“蓟侯会心甘情愿的。之后便调蓟侯回京,北地军权如此便可顺利交接了。”
皇帝定定地看着她,忽然道:“皇姐是真的心悦蓟侯世子。”
作者有话要说: dbq我来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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