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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那只兰花精吗?”

陌锦突然说兰花精,林沫还有点对不上人,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陌锦说的就是宋晴。

林沫连忙点头道: “嗯嗯,就是宋晴,除了宋晴,还有梅子雨,菊姐,我们寝室的三花组合,梅子雨是个逗比,菊姐特别仗义,还是学委,以前她经常帮我讲解题目。”

陌锦对林沫宿舍的人早有了解,不然她也不会放心林沫住在茂林学院。

“如果安哥洛卡和小猞球它们也能到学院上学就好了,想到要离开,可能会不太容易见一面了,心里面还挺难过的。”

“安哥洛卡比起上学,还是更喜欢旅行,小猞球也是一样,它更想呆在它哥哥身边。”

“你不会觉得难过吗?”

“该遇到的,总会遇到的,人生不过是和一群人,在一个岔路口分开,又在另一个岔路口和另一群人相遇,这中间总有不期而遇的惊喜,没有什么特别值得难过的。”

林沫听完后豁然开朗,她一直都在为离别感伤,想到要离开相处那么久的小伙伴,心里就会很难过,但是仔细一想,如果暂且离别,他日后久别重逢,其实也会更加惊喜和珍惜吧。

如果真的想要遇到,肯定会有机会遇到的。

就像陌锦一样,一直在她身边守护着她,这中间就算她得了失忆症,也没有放弃,一路兜兜转转,最终两个人还是走到了一起。

她想陌锦大概是想告诉她,比起短暂的别离,还是要珍惜眼前吧。

眼下,她便觉得,现在能和陌锦久别重逢,拥抱在一起,已经胜过这世间很多事了。

第44章

炎热的夏季很快过去, 秋风一扫, 树梢上金黄的叶子零零散散的落,又接连下了几场缠绵的秋雨,岛上终于迎来了冬季。

赶在下雪之前,林沫就带着一群妖怪把小溪和湖畔之间给打通了,还顺便拦了几尾鲜嫩肥美的鲟鱼。

她从猞猁族的大祭司那里,用养殖兔子的方法换了许多鹿头,成功售卖给了官网,购进了很多有机肥, 把湖泊周围的荒地打理得井井有条。

起初总有贪嘴的猞猁, 养兔子养得不用心, 没等兔子长大,就给吃了。

老猞猁族长和林沫说了这件事情, 林沫帮忙出了个主意, 就带着族里的青壮年猞猁组织成了巡逻队, 如果有个别猞猁不务正业, 不好好养兔子, 就把他们的洞穴给没收了,直到愿意好好养兔子, 才让他们重新居住在洞穴里。

眼下岛上的兔子已经繁殖得到处都是,岛上还多了一些留下来过冬的候鸟,偶尔一脚踩到灌木丛里,甚至会惊起一些胆小的鸟类,若是再仔细一些, 运气好,甚至还能摸到几只鸟蛋。

这里的鸟蛋都比较大,比普通的鸡蛋要大上两三倍,煮熟了蛋白吃起来爽滑可口,蛋黄又香又糯。

前些日子,猞球从灌木丛里捡了几颗鸟蛋,还送了一颗给她们,正好可以用来煎着吃。

林沫准备用这只鸟蛋做早餐,给陌锦做一个爱心煎蛋。

早上她一推开门,屋外的细碎的小雪粒就被寒风卷进了屋里,黑色的长发上也不可避免地沾了一点,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尽管这样,心底还是油然升起一种欢喜。

林沫稍微合上一点门,转头对陌锦招手道:“陌锦,下雪了,快来看看。”

陌锦推起被子,正好勾到了最后一针,放下了手里的毛线团。

这只毛线团是林沫给她买新衣服时店家送的,正好还多送了两个勾针,她在家闲着也没什么事情做,正好给林沫织个围巾。

陌锦捏在手里,走过去,把围巾围在了林沫的脖子上。

火红色的围巾像是一团温暖的火焰,把林沫白嫩的脸颊衬得泛着红光,琼鼻微翘,眼睛明亮,神情有些不知所措。

围巾挡住了寒冷的北风,也温暖了林沫的心。

她的小熊对她真的很好啊~

林沫摸了摸温暖柔和的围巾,细密的针脚,心里感动得一塌糊涂,她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用心给她做的围巾,心里暖洋洋的,声音软了下来:“给我做的?”

陌锦微微点了点头,淡淡道:“暖和吗?”

“特别暖和,我很喜欢。”

林沫笑得很甜,张开双手抱了一下陌锦,埋进她的怀里。

陌锦的怀抱里暖乎乎的,比她身上的衣服还要温暖,而且还很舒服。

陌锦的唇角勾起浅浅的弧度,环着林沫的腰,静静看着屋外的雪景。

漫天飞舞的小雪粒落在屋顶,檐角,沾满青苔的石阶上,篱笆院里种着一排排翠绿的大白菜,挺拔笔直的蒜苗,也都沾上了一些雪粒,愈发显得涨势喜人。

雪静悄悄地落在上面,很快就消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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