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荒唐之念(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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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该怎么办?

长姐又该如何?

兄长对公主一片痴心,公主又对姐夫一片痴心,姐夫的心底会怎么想?

他妈的姐夫要是也喜欢公主,长姐怎么办?

以秦南的智商,他读书再多!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啊!

秦南一拍脑袋!

现在问题的关键不在秦风,而在于萧权!

必须让姐夫拦着公主,千万不要做这样的荒唐事!

公主嫁给秦风,秦府更是成为魏监国的眼中钉肉中刺,秦府更加危险不说,秦家内部可能更会分崩离析!

外斗还没开始,家人相斗就能将秦府耗尽!

本来就要拦着兄长娶公主,现在却变成要拦公主嫁进来!

秦南哭唧唧的,嘤嘤嘤,姐夫是桃花体质么?

姐夫的桃花,分一瓣给他多好,他不会嫌弃的。

他答应公主不泄密,可姐夫是自己人,告诉自己人不算泄密,对吧。嗯,对!

秦南一跺脚,去护才府蹲姐夫!

蹲到他出禁闭为止!

公主荒唐的想法,萧权自然不知晓。

师父收了新徒,他更不知晓。

小屋子里,他除了睡一会儿,扒两口冷饭,一直在没日没夜地抄写名字!

为了兵器!

一切都是为了兵器!

为了干死魏清,他必须得到兵器!

一万遍曹操,终于快要写完了,就剩最后一个。

萧权的手都要废了。

笔毛也快要秃了。

笔,除了之前那一次,再也没有动过了。

萧权盯着它,眉头一拧,又一松,下了狠心。

他咬破手指头,将血滴入墨中。

兵器,既然嗜血,那就让它嗜个够!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滴答。”

“滴答。”

不过,萧权也只舍得指头的血,毕竟,痛啊!

鲜血入墨。

红与黑混杂,腥气和墨香混杂。

萧权拿起笔,点了点墨。

以我之血,写你之名。

曹操!

写曹操之名时,萧权想起了一首诗。

华夏的后人曾写过一首诗,这么歌颂过曹操:

君不见魏武草创争天禄,群雄睚眦相驰逐。

昼携壮士破坚阵,夜接词人赋华屋。

诗句起势雄壮,叙述了曹操扫平群雄,为子孙夺得帝位的赫赫功业。白日里率领壮士们披坚执锐,冲锋陷阵,夜间则接遇词人,在华美的宫室中吟诗作赋。

两幅画面互相配合,互相映衬,将曹操勇猛豪雄与风流儒雅于一身的英姿活现出来。

这就是华夏曹操的一生,上马叱咤风云,打得起江山,下马拿起笔,玩得起文人的风雅风流。

呜呼!

乱世枭雄是也!

萧权眼眸有光,下笔有力极了!

金坤乾坤笔,在萧权写完最后一捺之时,突然通体发红!

远在京郊的诗魔一惊,笔开了!

比他预料中快!

快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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