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当有四方之志!
阎行就是这么觉得的,看到了华雄的军旗后,更觉得老天爷对他不薄:他在西凉扬名的机会,来了!
是的,他迫切的需要名声。
其一,他的家族,挑选他去迎娶韩遂的女儿,就是当成放在另一个篮子里的鸡子。
很危险的鸡子。
若是大汉朝廷讨平叛乱了,阎家为了整个家族,不被官府列为叛乱之家,必然会将阎行给除名,划分界限。
到时候,阎行就算不死在战场上,也会沦为无处可依的丧家之犬。
所以,他如今必须努力,为未来做好准备。
有了名声,就能得到别人的衣服,就能拉拢一支队伍!就算被家族除名了,也能当个来去如风的马贼。
其二,则是军中的尴尬地位。
军中最重资历,生在边地的兵卒最桀骜。
他少有勇名是没错,但毕竟年轻,根本没有在军中历练过。
如今当上渝中城屯兵的副将,是因为成了韩遂的女婿;也是韩遂借着重用他,给金城郡其他豪强大户释放信号:支持他一起叛乱,他韩遂绝对不会亏待!
不过呢,军中的将士,可不会想得那么多。
他们就知道这个副将,是靠着裙带关系上位的,没有半点功绩!
想让他们乖乖的俯听命,心悦诚服?
啊呸!
什么玩意!
就凭你阎行每天早上出了房间,用手放在后腰捶两下吗?
这种鄙夷和不屑,不光荡漾在每一个兵卒们心头上,还写在了一些低级将佐的脸上。
阎行到渝中城第一天,就感受了。
然而,他却没有什么办法。
玩恩义、收买人心这种手段,在别人没有认可之前,不过是自取其辱。
所以呢,他还挺羡慕成公英的。
这位同样年纪轻轻,却给韩遂献上不少谋划的人,每天巡视军营的时候,总能得到军中兵卒恭敬的行礼致意。
也挺佩服。
从武力上,两个成公英捆在一起,他都自信能一矛给挑了。
但派兵布阵上,则是另一种光景。
两人若是对阵,千骑的对抗,他阎行必胜;千骑以上,融入了其他兵种的话,他阎行绝对完败。
阎行觉得,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路。
成公英得到兵卒们的敬重,是他的路;而自己也想得到,就必须走出自己的路。
这条路,就是勇武。
用在西凉有大好名声的华雄,来当垫脚石。
只要他能击败这个天子刘宏亲自提拔的人、夏育和阎忠的弟子,就能赢得所有人的敬重。
是故,他虽然已经完成了成公英的将令,探知了汉军在此落下营寨的情报后,依然没有拨马回去禀报。
而是让身后的羌骑压阵,自己独身驱马向前,冲着“华”字军旗咆哮了一句。
“金城阎行在此,华雄安敢出来一战否!”
额......
这是邀两人单挑。
而早就得到斥候回报,正在营寨内观看敌情的华雄,听到这声呼喊时就是一愕,然后就将手放在下巴上,揉捻着柔软的胡须。
外面这家伙是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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