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姒他们部落现在所处的位置,根据原著里的描述,应该是位于长江和钱塘江下游一带,也就是后世的太湖流域,只是这时候并没有什么长江、钱塘江、太湖这些称谓,大家都把附近最宽的一条河叫做长河,大湖叫做大泽。
据二姐的描述,他们一路从上游逃难至此,路上也确实遇到过几个部落,只不过此时华夏有名的大部落都在长江以北的,长江以南因为地处低洼、多瘴气,而且正巧赶上大洪水时期,洪水肆虐,以至于这片后世的鱼米之乡,此时基本上只有一些零散的小部落还生活在这里,而且也没有北方部落文明那么发达,从部落使用的工具和生活用品来看,依然处于新石器时代晚期。
后世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的水稻种植业,此时更是连影子都没有,部落里的大家都还在过着最原始的捕猎采集生活,哪怕没肉吃,也没人想过要驯化野生动物发展畜牧业、种植稻谷什么的。
听二姐说,有些富裕的部落,比如说他即将要去的盐池部落,确实会有类似陶罐那样的黑陶器具,但据说只有族长和大巫才有资格使用,非常珍贵。大多数像他们这样的小部落,用的都是石刀和石斧,他们平时用的鱼叉,顶端用的也都是石头打磨出来的锋利的叉子,拿结实的兽皮和藤蔓捆在木棒上,便是部落里最常用的**了。
弓箭什么的也都没有,所以这个时候部落的狩猎其实是非常艰难的,首先,他们跑不过的动物很难捕猎到;跑得过的,体型太大也不行,那就不是人类狩猎猛兽、而是猛兽猎食人类了……体型合适、又不会对他们造成致命伤害的猎物,本身就不多,他们的武器又不够锋利,几乎每次捕猎都是一场生死搏斗。
“总之,到了盐池部落,你可千万别看上那些穿着麻布裙的女人们,盐虽然珍贵,但她们不会打架,早晚会被人惦记上的。还是颜少姜他们部落好,整个部落的男人都很厉害,他们才是真正能保护你的部落。”二姐神色严肃地盯着他。
少年人什么都不懂,看到穿得好看、出手阔绰的富裕部落忍不住羡慕,这都是正常的,毕竟,第一次去盐池部落换盐的时候,仲姒也曾羡慕过他们部落的富足。
然而,身为那场大灾难的幸存者,仲姒暴躁的外表下,也有着一颗无比清醒的脑子,她知道,以自家幺弟的小身板,要想在离开家人的羽翼后依然能好好活着,那就必须找一个足够强大、能保护他的部落,而不是盐池部落那样徒有其表、只是靠着一口盐池耀武扬威的部落。
“我懂的二姐,你放心好了,少姜很好,以后我们在一起,我也会经常回来给你们送肉吃的。”在这个饥荒的年月里,再好听的话,也不如一句“有肉吃”。
叔姒心里有点难过,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太糟糕了。然而,空有满脑子的现代知识,在这个连历史书上甚至都没有多少记载的时空,想要给族人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改善,简直难如登天!
“傻子!送什么肉?我们自己能捕猎,你去了有姜部落就好好吃肉,先把自己养得健壮点再说。”仲姒拍了拍弟弟瘦弱的肩膀,感受到兽皮下硌人的纤细骨架,眼中不由得闪过一丝心疼。
“二姐,你帮我摘一些那个黄皮的果子吧,我做好吃的烤果干给你吃。”看到不远处那几棵足有三层楼那么高的树,叔姒再一次感受到了上天对他的恶意——长这么矮又不会爬树摘果子,除了嫁人,他还有其他活路吗?
“等着!”收起眼中的心疼,仲姒将手里的武器递给叔姒,将叔姒平时装果子的兽皮袋拿过来,背在自己身上,蹭蹭几下便爬到了树上。
叔姒站在树下,仰起头看着他家二姐爬树的矫健身姿,羡慕得不行。
他现在可算是明白,为什么隔壁的有姜部落已经踏入了父系社会,距离不过十几里地的他们依然还处于母系社会——男人们捕猎的收获没办法养活族人,食物的来源还是要依靠女人们爬树摘果子,那当然是谁赚钱养家,谁在部落里才有绝对的话语权啊。
“豆叔,接着!”二姐从树上折了一根结满了黄皮果子的树枝丢了下来,叔姒忙一把接住,抱了个满怀。
“这个熟了,你赶紧吃!”二姐的声音从树梢传来,一起传来的,还有大口咀嚼果子的声音。
“二姐你慢点,太高的果子不要去摘了。”叔姒无奈地喊了一声,在树底下找了个稍微干燥点的地方坐了下来,抱着一枝果子慢慢啃了起来。
这种成熟后果皮呈淡黄色的野果,个头大小如百香果,切开后里面的果肉呈蜂巢状,细小如芝麻的果实藏在果肉里,咬起来的口感有点像火龙果的籽儿,部落里的人叫这种果子黄皮果,但是和后世的黄皮完全不是一个品种,而且叔姒也从来没听说过有这种水果,估计是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里灭绝了。
成熟的黄皮果果肉很甜,也是部落里的大家这个季节最喜欢采摘的野果之一,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这里的水土比较适合这种果树生长,这个季节的黄皮果简直可以说是泛滥了。不过,这种果子有个毛病,一旦被摘下来或者果皮蹭破了,不到半天就会腐烂变质,所以,即便再好吃,部落里的人每次出来都只会摘够当天吃的,绝对不多摘。
毕竟摘多了吃不完第二天就会烂掉,在珍惜体力的原始人看来,任何浪费体力的行为都是不划算的。
不过,叔姒让二姐摘这么多黄皮果,并不是为了吃新鲜的。
他想试试看,能不能把这种好吃的果子烤成果干。
如果能把产量超大的黄皮果做成果干的话,那大姐和二姐完全可以趁着现在黄皮果正成熟的季节,组织人手大批量采摘烘干,成熟的黄皮果富含糖分,相信做成果干味道也不会差,而且还能补充人体所需的维生素,到了寒冬时节打猎不容易的时候,还能拿来果腹,对于他们这个贫困部落来说,任何一种有可能被储存起来的食物,都是值得尝试的。
二姐很快就摘了满满两大袋黄皮果下来了,见他乖乖盘腿坐在地上吃果子,稍显严厉的眉眼不由自主便柔软了起来,其实,小时候的豆叔是很可爱的,长得精致漂亮,就好像传说中的仙人一样,只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长大后的豆叔渐渐变得骄纵任性起来,又懒惰不肯干活,性子急躁的仲姒对这个自小疼爱的弟弟才逐渐严厉起来。
不过,看来到底是大姐说的对,豆叔只是还没长大,长大了自然就好了。看看这小东西坐在地上啃果子的模样,两边脸颊鼓起来,水润的小嘴巴还一努一努的,简直比阿茅还像个女孩子,呆萌又可爱。
“不要吃太多,去盐池部落的路上也有很多黄皮果树,想吃了就让颜少姜爬树给你摘。”仲姒蹲下来,从兽皮袋里挑出了几个又大又黄的黄皮果塞到弟弟手里,“吃这个,这个更甜!”
“二姐,这边的猎物没我们以前的部落多,等下雪了怎么办啊?”黄皮果确实很好吃,可是,一想到还有几个月就要入冬了,叔姒就怎么也吃不下去了。
虽然没有在从前的部落生活过,但是,从原著里叔姒的骄纵任性就可以看得出来,他小时候曾经生活过的那个部落,不说衣食无忧,最起码吃饱肚子是没问题的,否则的话,一个饿着肚子的人,会闲得无聊去追逐所谓的爱情吗?
可是,自从叔姒代替原主来到这里,这么说吧,他几乎是没一天吃饱过的,证据就是他这皮包骨的身材,放在后世别人可能各种羡慕嫉妒恨,夸你减肥很成功,搁在部落里,这小身板就是存活率低下的代名词。
除了盐池部落的女人们,部落里脑子稍微正常点的,都不会选择叔姒作为伴侣,不会打猎不会爬树摘果子,在原始社会就相当于后世的低保户,哪个女孩子会嫁给一个连自己都养活不了的男人呢?
“下雪了大家就少吃点,而且,我们还可以多挖些根茎留着下雪的时候吃。”二姐指了指不远处的小山包,“大姐说,等过些日子,山上的叶子黄了,我们就能上山去挖洞了,到时候住在洞里不出来,大家也能少吃点。”
二姐说的根茎叔姒知道,是好几种藤蔓植物的膨大根茎,经过一个春天和夏天的生长,根茎里储存了许多淀粉和水分,挖出来之后,可以去皮啃着吃,也可以烤着吃,不过大家还是习惯直接生吃,因为太大了,烤不熟。
二姐的这番话,再次坚定了叔姒要早点编织出渔网的决心——别的不说,要是他们能多捕捞些大鱼,腌制晒干后做成鱼干,冬天拿来煮熟了也能果腹啊。
默默盘算着嫁人之前还能给家里添置多少越冬的食物,一抬头,勤劳的二姐又忙活起来了。
这树底下长了许多茅草,二姐先用石刀松了松土,然后用力把茅草□□,带出一大片夹杂了泥巴的茅草根,淡黄色的茅草根,也是部落里大家很喜欢的食物之一,尤其是小孩子,这种嚼起来甜滋滋的茅草根简直是孩子们最爱的零食。
没错,在二姐看来,她的宝贝幺弟也是小孩子,所以,其他小孩子爱吃的零食,她弟弟也得有。
看着二姐把洗干净的一堆茅草根甩干水塞到自己怀里,叔姒又是感动又是好笑。更让他无语的是,回到部落之后,已经打猎回来的颜少姜居然也给他带了部落爆款零食茅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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