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早春,春风微寒。
天香客栈的生意一向都非常好,最近几日天香客栈几乎撑爆。
天香客栈二楼,都已坐满了各式各样的人。文斌有礼长衫儒相之人把盏低饮,时而轻摇手中摺扇;粗犷豪放赤膊大嚼之人,却是腰悬短刀,一脚耷在长凳上,粗恶之语不绝于口,自是乐在其中。
店掌柜又乐又忧,乐的是生意好,白花花银子如水般的流入,忧的是这群难侍候的大爷们并不是一般来路,从衣着上看,个个都不是寻常人,许多生面孔,不是提刀的就是挎剑的。他知是从外面来了不少的江湖人物,谁也惹不起,万一出了个爱酒后闹事的大爷,那这天香客栈还不被砸了。于是这掌柜的便吩咐几个店小二在每桌各送上少量甜点水果之类,希望可以取乐客人,换来不必要的麻烦。
客人虽然多,但天香客栈很大,每张桌子间都有很大的空隙。每张桌子都坐有几个人,但独有用珠帘作屏风的一雅座间却是一个年轻男子独座。他一身华贵服饰,是绸缎的白衫,二十多岁模样,容貌俊美异常。显然,这年轻人已喝高了,两眼直愣愣地盯着手中的酒杯出神。良久,他再次将次把酒杯满上,一“咕噜”干了,只是一个人自斟自饮,对满堂在座之人看也不看一眼。他这桌面上摆着一个酒坛子,这时这酒坛里的酒都已成了他的腹内物了,他高声叫唤:“小二,再拿坛子酒来。”他声音高亢嘹亮,几乎将整个场面所发出的声音都盖住了。众人立时将目光抛向这个年轻人身上,打量了一番后,又各自又喝开了。
这时,店小二提着一小壶酒走到他面前,笑嘻嘻道:“孟公子,酒来了!”
那年轻人黯然一笑,道:“孟公子?谁是孟公子?”
“哎呀……”那店小二笑得更甜了,“我们这天香客栈上上下下谁不知道您是孟公子呀!您不是每天都来这里喝酒的么?”
这年轻人笑了一笑,拍了拍自己脑门,道:“可能我真的喝多了。”
店小二替他满上一杯,将要放下酒壶,这年轻人看着酒壶说道:“我要一坛子酒,你怎么却拿了一小壶来?”店小二道:“孟公子,这酒喝多了可是要伤身子的,你虽然是客人,但我也不希望你喝那么多酒。酒并不是不好西,饮酒不可过量。”那年轻人听了,望了他一会,似有感激之意,接着又是淡淡一笑,问他道:“你会不会喝酒?”
店小二睁大了双眼,道:“会喝啊!酒有谁不会喝的?除非是女人!”随即笑嘻嘻地又道:“但我不能喝多,稍一喝多,便醉了,醉了会很难受。”
孟公子自失一笑,又将酒杯拿起,一仰脖子又喝干了。店小二再次给他的杯子加满时,他从袖子里拿出些碎银子,放在桌子上,吁了口气,说道:“你的好意我是心领了,谢谢,但我喝多了不怕,更不怕醉后难受,不喝那才难受呢!你去忙吧!”
这是他的习惯,他这两年来每天都要来这喝酒,长久以来,这里的伙计看到他坐这里个位置上的时候,见他菜也不多吃,只是一个劲的喝酒。而且这个雅座一直以来都属于他的,这个位置已经被他包了。
店小二会意,也是习惯,捋起桌面上的银子,道了声谢,便忙活去了。
孟公子,天香客栈的的老熟客,小二走后他还是一个人独饮。他虽然天天到这,但他从不在这客栈留宿,他有自己的住处,而且很豪华,风景也很美,家里也有很多家丁,很多看家护院的,但他就是喜欢独来独往,一个人潇洒,无拘无束的。
他的家境这么显赫,认识他的人应该很多,但并不多,他并没有结识朋友。他知道“识人多处事非多”的道理,他是一个“杜无德之朋,绝无义之友”的人。他虽然喜欢一个人孤独着,但他就像一颗非常大的大树一样,他不于人交,决不是说他可以完全与外界隔绝,他每天都来喝酒,起码这里的人都认识他,还有很多知道他情况的人也会想主动的与他相识,所以认识他的人倒也不少。
他旁边那张桌子上的两人已经注意他挺长时间了,起码从他那高唤一声“小二,再拿一坛子酒来。”时,就开始盯上了他。
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一个十八岁左右少女,看上去都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那个少女,韶华清秀,细眉樱唇,当真是个美人坯子,只是浓装施抹,使得他周边的空气带着丝丝香气。他对面坐的那男子,却是面色煞白,一脸的怪气,看似二十五六容貌,但两鬃却已如雪一样皤颜白发绕在满头黑发上。
他们那么的招眼,但在坐的人并没有人认识他们。那些人喝得正酣,尽情尽兴哪里管那多么,口中脏话不断,一副横行无忌、独我其谁的姿态。却也有几个色咪咪的大汉,不时瞅着那少女,口中啧啧称赞:“乖乖,好标致的美人!”。而那一男一女却是不时的盯着孟公子,一语不发的坐在那里,偶会端起酒杯轻啜两口,有时也去注意着周边的动静。
在他们旁边一张圆桌子前,围坐着七八个人,个个是彪体大汉。这时已有几人吃的脸红耳热,遂打着赤膊,身上刀痕累累,赫然可见。他们一边吃喝,一边侃大山,谈着江湖最近的奇怪事。
一满脸胡渣子的汉子笑问同桌之人,道:“陇西五魔的事可想听听?”其它几人虽是酒劲行身,听他这么一问,却也不禁为之一振:“陇西五魔?”其中一打着赤膊,背部上有着三道深深的刀疤的汉子双目圆睁,接口道:“这还没听说过,五年前那五魔挑衅中原武林,将整个中原武林中英雄豪杰们打的是落花流水,而败在他们手下的人,命虽可得保,但都成了残废之人。”
那胡渣子这时也已是酡颜满面,笑道:“不错……不错……那陇西五魔当年意在挑战,却不乱杀,但他们心肠却极为恶毒,凡败在他们手下的人,不是肢体不全而回,便是损筋折骨而归,听说那时只有一人安然归来,但他还是败在五魔手中。那人正是龙腾山庄主人刘仲。江湖人传,自他那一战之后,便带着女儿封刀归隐,不再过问江湖中之事,竟把天下第一庄龙腾山庄交给了别人。唉……他还真舍得!”
那刀疤汉子道:“说来也奇怪,那陇西五魔自那一战立威江湖,成为当时的不败传奇,可那年之后,却不知为何,便不曾听得江湖上再有他们任何消息了。”胡渣子这时带着得意的微笑,说道:“江湖中人如何也想不到,以后再也没有人能听到有关陇西五魔的任何事迹了!。”
那对男女听他这么一说,也不禁面露骇容,而孟公子却仍是充耳不闻,自顾自喝。
刀疤汉子惊疑问道:“这话怎么说,莫非你知道?”胡渣子哈哈一笑,道:“各位有所不知啊!”说到这里,拿起酒壶,徐徐自斟,又慢慢拿起酒杯,送到嘴边啜着两口,就此不语,显是有意为之。他这话听众人听得莫名奇妙,也不知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一个个都竖起耳朵来听,只等他说下去。那刀疤汉子忍不住问道:“我们不知道什么?你快说啊!”
胡渣子终于说道:“五年前威镇中原的五魔头听说在一夜之间,全部都被人杀了。”这话一出,惊呆了所有人,就连那对男女也不例外。
刀疤汉子睁大了眼睛,问道:“无一人幸免?”胡渣子也睁大了双眼,缓缓说道:“无一人幸免,而且死法相同?”众人不禁惊呼,接着便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同桌一个问道:“怎么死法相同?”胡渣子道:“同是被一利器所杀,听说伤口上的血均流成一个字。”
听者无不惊骇,那对男女此时也不由得向他们看去。只听刀疤汉子问道:“会有这等事,那伤口倒是个什么字?”胡渣子又睁大了眼睛,托长了声音道:“一个‘孤’字。”
胡渣子一伙人本已有七分醉意,但现在却十分清醒。听到、看到或是接触到一些骇异的事或是特殊的事物,总是能让酒醉的人很快清醒过来。
那脸色煞白、两丝皤然鬓发男子脸色大变,喃喃道:“孤星剑……”那妖艳的少女听到“孤星剑”这三个字,吃了一惊,不禁托口而出道:“孤星剑?”那男子颔首不语,眉头微蹙。
说起孤星剑,这又是三十年前的江湖往事了。听说那“孤星剑”的主人那时江湖人称之孤星子。孤星子性情冷癖,喜爱独来独往。他的剑法更是高超的出奇,昔年武林之中,人人都知孤星子的剑法已臻绝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而死在他剑下的人皆为不义之辈,死者伤口处从来都有一个字——“孤”字。孤星子禀随师命,以行侠仗义,替天行道为宗旨,他的足迹布遍整个中原,却从没有遇过过敌手,就这样孤星子轰轰烈烈了近二十年。二十年后,江湖中有关孤星子的传闻渐渐少了,有人说孤星子已超出了不惑之年,年近而知天命,厌倦了江湖生活,退隐泉林了。也有人说没有永远不败的胜者,孤星子如今可能已经死在别人的手里了。总之,江湖人说法纷纭,莫衷一是。
事隔多年,后起之辈已有不少连孤星子这个名字都没有听过,更不知孤星剑杀人之后,死者身上竟会血流成字——孤。如今孤星剑重出江湖了,但江湖中人知道的实属寥寥。江南与陇西五魔所居之地相隔甚远,而陇西五魔死于孤星剑下之事却发生没多久,那胡渣子知晓此事,皆因陇西一带有他一个同们师兄,正巧他师兄生辰,胡渣子前去祝贺,这才得知道五魔已死一事。
孤星剑的出现,陇西五魔之死,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孤星子是否还活着,是否重出江湖了,一时间成为这些人心中的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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