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还是说了个小小的谎。
交易的条件,并不是抓到蜂王就能拿去卖钱,抓不到就是个死。而是他抓回蜂王,才能得到死亡的解脱。
但现在,白隐想要活着。
第一次无比坚定的,想活下去。
林半芙笑够了,坐在摇摇晃晃的吊床上安静下来,直觉他要说什么事情。
“我身体里有发讯器,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被找到,昨夜袭击,也是他们通过发讯器信号判断蜂巢位置的。”白隐说完,再次用阴冷的眼神环视周围,“而且,已经找来了。”
林半芙梳理着睡乱的发尾:“他们?追击的人脚步声响得三百米外就听见了。”
话音未落,以蒲桃树间的吊床为圆心,灌木丛沙沙作响地摇晃,一群人猛地站起,小心翼翼地靠近。
全都穿着白色的生化防护服,防毒面具严丝合缝的扣在脸上,手持高压电枪和麻醉针。
右手边的男人忍不住惊呼出声:“人蜂,是人蜂没错!长翅膀的人形生物,我还没见过活的!”
“不……不是……”同伴费力地挤出字句,“幼卵只会寄生男人,所以人蜂外表均为男性,这是一只……一只蜂王……”
“那不就简单了,我们的命令是蜂王活捉,旁边那个男人直接处死!”
林半芙漫不经心地抬眼,包围者齐齐愣住,忍不住后退几步。
蜂王竟然长成这个样子?
本以为是凶悍的虫形怪物,没想到……比人类更加惊艳。
然而惊艳也只是刹那,一阵狂风掠过,树上叶子落了几片,几声重物落地的闷响之后,构成包围圈的男人逐一倒地。
林半芙敲晕最后一个敌人,语气像在教训小学生:“正打架呢,你们交头接耳成什么样子。”
名人名言引用多了,就从哲学家沦落到网络鸡汤水平。
不过鸡汤也有营养,譬如尼采那句“杀不死我的,会让我变得更强大”,就是告诉我们反派的重要性。
林半芙必须感谢这十几个人,不仅没杀死她,还让她更强大,最重要的是,解决了衣服来源。
她不能拖着两对翅膀进入人类城市,但临行前在女王的衣帽间里翻了个遍,也没找到什么可以穿的。
哪怕遮挡最严实的波西米亚裙,充其量也就是比基尼换成死库水的水平,完全藏不住翅膀。
十分钟后,林半芙拼出一套能遮住翅膀的衣服,丐帮混搭风,去时尚界深造都不是问题。
☆、第7章
白隐所说的敌人听起来危险,前往人类城市的路上,但没有发起第二次攻击。
大概多半人手都在昨夜偷袭蜂巢时折损,而且,他们已经抓了几只雄蜂,考虑到及时止损的原则,应该不会追过来。
这片深绿丛林的边缘,连接着人类的城市废墟,藤蔓肆无忌惮地爬上倒塌的高楼,在石砖之间生长。
而新的城市,建立在废墟地下的深处,与日隔绝,无比坚固。
林半芙在白隐的引路下抵达城市入口,这是条通往地下的宽阔水泥坡道,尽头有一扇厚重的合金巨门,平日打开,出现危机则会迅速关闭。
经过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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