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来晚了。”我跳下车满身大汗的用袖子擦着脸。“叫你不要怕,那么直的路,油门踩到底,不会跟别人撞上的。”
“公路上好多地方被沙埋掉了,我下车去挖出两条沟来,才没有陷下去,自然耽搁了,而且那个人又偏偏住得好远——。”我挪到旁边的位子去,把车交给荷西开回家。“什么那个人?”他偏过头来望了我眼。
“个走路的沙哈拉威。”我摊了下手。
“三毛,我父亲上封信还讲,就算个死了埋了四十年的沙哈拉威,都不能相信他,你单身穿过大沙漠,居然——。”荷西很不婉转的语气真令人不快。
“是个好老的,怎么,你?”我顶回去。
“老的也不可以!”
“你可别责备我,过去几年,多少辆车,停下来载我们两个长得像强盗样的年轻人,那些不认识的人,要不是对人类还有那么点点信心,就是瞎了眼,神经病发了。”“那是在欧洲,现在我们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你该分清楚。”
“我分得很清楚,所以才载人。”
这是不同的,在文明的社会里,因为太复杂了,我不会觉得其他的人和事跟我有什么关系,但是在这片狂风终年吹拂着的贫瘠的土地上,不要说是人,能看见根草,滴晨曦下的露水,它们都会触动我的心灵,怎么可能在这样寂寞的天空下见到蹒珊独行的老人而视若无睹呢!
荷西其实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只是他不肯去思想。有了车子,周末出镇去荒野里东奔西跑自是舒畅多了,那真是全然不同的经历。但是平日荷西上班去,不守诺言,霸占住天的车,我去镇上还是得冒着烈日走长路,两人常常为了抢车子呕气。有时候清晨听见他偷开车子走了,我穿了睡衣跑出去追,已经来不及了。
邻近的孩子们,本来是我的朋友,但是自从他们看见荷西老是在车里神气活现的出出进进,倒车,打转,好似马戏班里的小丑似的逗着观众时,他们就窝风的去崇拜这个莫名其妙的人了。
我向最不喜欢看马戏班里的小丑,因为看了就要难过,这次也不例外。
有天黄昏,明明听见荷西下班回来煞车的声音,以为他会进来,没想到,会儿,车子又开走了。
弄到晚上十点多,才脏兮兮的进门了。
“去了哪里?菜都凉了。”我没好气的瞪着他。“散步!嘿嘿!散个步去了。”接着没事的吹着口哨去洗澡了。
我跑出门去看车,里里外外都还是整块,打开车门往里看,股特别的气味马上冲出来,前座的靠垫上显然滴的是滩鼻涕,后座上有块尿湿了的印子,玻璃窗上满是小手印,车内到处都是饼干屑,真是场浩劫。
“荷西,你开儿童乐园了?”我厉声的在浴室外喊他。“啊!福尔摩斯。”冲水的声音愉快的传来。
“什么摩斯,你去看看车子。”我大吼。
荷西把水开得大大的,假装听不见我说话。
“带了几个脏小孩去兜风?说!”
“十个,嘻嘻!连些的哈力法也塞进去了。”“我现在去洗车,你吃饭,以后我们人轮星期的车用,你要公平。”我捉住了荷西的小辫子,乘机再提出用车的事。“好吧!算你赢了!”
“是永久的,言为定哦!”我不放心的再证实下。
他伸出湿湿的头来,对我作了个凶狠的鬼脸。
其实硬抢了车子,也不过是早晨在邮局附近打打转,然后回家来,洗烫,打扫做平常的家务事,等到下午三点多钟,我换上出门的衣服,拿着块湿抹布包住滚烫的驾驶盘,再在座垫上放两本厚书,这才在热得令人昏眩的阳光下,开始了我等候了天的节目。
这种娱乐生活的方式,对个住在城里的人,也许毫无意义,但是,与其将漫长的午后消磨在死寂的小房子里,我还是情愿坐在车里开过荒野去跑个来回,这几乎是没有选择的件事。
沿着将近百公里长的狄狭的柏油路,总是错错落落的散搭着帐篷,住在那儿的人,如果要去镇上办事情,除了跋涉天的路之外,可以说毫无其他的办法。在这儿,无穷无尽波浪起伏的沙粒,才是大地真正的主人,而人,生存在这儿,只不过是拦在沙里面的小石子罢了。
在下午安静得近乎恐怖的大荒原里开车,心里难免有些寂寥的感觉,但是,知道这难以想象的广大土地里,只有自己孤伶伶的个人,也是十分自由的事。
偶尔看到在天边的尽头有个小黑点在缓缓的移动着,总也不自觉的把飞驶的车子慢了下来,苍穹下的背影显得那么的渺小而单薄,总也忍不下心来,把头扬得高高的,将车子扬起满天的尘埃,从个在艰难举步的人身边刷下开过。为了不惊吓走路的人,我总是先开过他,才停下车来,再摇下车窗向他招手。
“上来吧!我载你程。”
往往是迟疑羞涩的望着我,也总是很老的沙哈拉威人,身上扛了半袋面粉或杂粮。
“不要怕,太热了,上来啊。”
顺便带上车的人,在下车时,总好似拜着我似的道谢着,直到我的车开走了老远,还看见那个谦卑的人远远的在广阔的天空下向我挥手,我常常被他们下车时的神色感动着,多么淳朴的人啊!
有次,我开出镇外三十多公里了,看见前面个老人,用布条拉着只大山羊,挣扎的在路边移动着,他的长袍被大风吹得好似片鼓满了风的帆样使他进退不得。
我停了车,向他喊着:“沙黑毕朋友,上来吧!”“我的羊?”他紧紧的捉住他的羊,很难堪的低低的说了句。
“羊也上来吧!”
山羊推塞进后座,老先生坐在我旁边,羊头正好搁在我的颈子边,这路,我的脖子被羊紧张的喘气吹得痒得要命,我加足马力,快快的把这对送到他们筑在路旁贫苦的帐篷边去,下车时,老人用力的握住我的手,没有牙齿的口里,咿咿呀呀的说着感激我的话,总也不肯放下。
我笑了起来,对他说:“不要再谢啦,快把羊拖下去吧!它直把我的头发当干草在啃哪!”
“现在羊粪也弄进车里来了,上次还骂我开儿童乐园,你扫,我不管。”回到家里,荷西先跑进去了,我捂着嘴笑着跟在他身后,拿了小扫把,把羊粪收拾了倒进花盆里做肥料,谁说停车载人是没有好处的。
有时候荷西上工的时间改了,轮到中午两点上班,晚上十点下班,那种情形下,如果我硬要跟着跑这来回百公里,只有在十二点半左右跟着他出门,到了公司,他下车,我再独自开回来。
狂风沙的季候下,火热的正午,满天的黄尘,呛得肺里好似填满了沙土似的痛,能见度低到零,车子像在狂风暴雨的海里乱动着,四周震耳欲聋的飞沙走石像雨似的凶暴的打在车身上。
在这样的个正午,我送荷西上班回家时,却在咧咧的黄沙里,看见了个骑脚踏车的身影,我吃惊的煞住了车,那个骑车的人马上丢了车子往我跑来。
“什么事?”我打开了窗子,捂着眼睛问他。
“太太,请问有没有水?”
我张开了蒙着眼睛的手指,居然看见个十多岁的男孩子,迫切的眼睛渴望的盯着我。
“水?没有。”
我说这话时,那个孩子失望得几乎要哭出来,把头扭了开去。
“快上来吧!”我把车窗很快的摇上。
“我的脚踏车——”他不肯放弃他的车子。
“这种气候,你永远也骑不到镇上的。”我顺手戴上了防风镜,开了门跑出去拉他的车子。
那是辆旧式的脚踏车,无论如何不能把它装进我的小车里去。
“这是不可能的,你怎么不带水,骑了多久了?”我在风里大声的对他喊着,口腔里马上吹进了沙粒。
“从今天早上骑到现在。”小孩几乎是呜咽着说的。“你上车来,先把脚踏车丢在这里,回去时,再搭镇上别人的车,到这里来捡回你的车,怎么样?”
“不能,过会沙会把它盖起来,找不到了,我不能丢车子。”他固执的保护着他心爱的破车。
“好吧!我先走了,这个给你。”我把防风眼镜顺手脱下来交给他,无可奈何的上了车。
回到了家里,我试着做些家事,可是那个小男孩的身影,却像鬼也似的迷住了我的心。听着窗外凄厉的风声,坐了几分钟,我发觉没有心思做任何事情。
我气愤的打开冰箱,拿了瓶水,个面包,又顺手拿了顶荷西的鸭舌帽,开门跳进车里,再回头到那条路上去找那个令人念念不忘的小家伙。
检查站的哨兵看见我,跑了过来,弯着身子对我说:“三毛,在这种气候里,你又去散步吗?
“散步的不是我,是那个莫名其妙找麻烦的小鬼。”我加油门,车子弹进风沙迷雾里去。
“荷西,车子你去开吧!我不用了。”我同天第三次在这条路上跑时,已是寒冷的夜晚了。
“受不了热吧!嘿嘿!”他得意的笑了。
“受不了路上的人,那么讨厌,事情好多。”
“人,在哪里?”荷西好笑的问。
“每几天就会碰到,你看不见?”
“你不理不就得了?”
“我不理谁理?眼看那个小鬼渴死吗?”
“所以你就不去了?”
“唉,算了!”我半靠在车座上望着窗外。
我说话算话,有好几个星期,静静的坐在家里缝缝补补。
等到我拼完了那快近百块小碎花布的彩色百衲被之后,又不知怎的浮躁起来。
“荷西,今天天气那么好,没有风沙,我送你去上班吧!”我穿着睡袍在清晨的沙地里看着车子。
“今天是公共假日,你不如去镇上玩。”荷西说。“啊!真的,那你为什么上班?”
“矿砂是不能停的,当然要去。”
“假日的镇上,怕不挤了好几百个人,看了眼花,我不去。”“那么上车吧!”
“我去换衣服。”我飞快的进屋去穿上了衬衫和牛仔裤,顺手抓了个塑胶袋。
“拿口袋做什么?”
“天气那么好,你上班,我去捡子弹壳跟羊骨头,过阵再回来。”
“那些东西有什么用?”荷西发动了车子。
“弹壳放在天台上冻夜,清早摸黑去拿下来,贴在眼睛上可以治针眼,你上次不是给我治好的吗?”
“那是巧合,是你自己乱想出来的法子。”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其实捡东西是假,在空气清新的原野里游荡才是真正有趣的事,可惜的是好天气总不多。
看见荷西下车了,走上长长的浮台去,我这才叹了口气把车子开出工地。
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过了似的干净,天空是碧蓝的,没有丝云彩,温柔的沙丘不断的铺展到视线所能及的极限。在这种时候的沙地,总使我联想起个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体,好似还带着轻微的呼吸在起伏着,那么安详沉静而深厚的美丽真是令人近乎疼痛的感动着。
我先把车子开出公路,沿着前人车辆的印子开到靶场去,拾了些弹壳,再躺会儿,看看半圆形把我们像碗样反扣着的天空,再走长长的沙路,去找枯骨头。
骨头没有捡到什么完整的,却意外的得了个好大贝壳的化石,像把美丽的小摺扇样打开着。
我吐了点口水,用裤子边把它擦擦干净,这才上车开回家,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头顶上了。
开着车窗,吹着和风,天气好得连收音机的新闻都舍不得听,免得破坏了这天地的寂静。路,像条发光的小河,笔直的流在苍穹下。
天的尽头,有个小黑点子,清楚的贴在那儿,动也不动。
车子滑过这人,他突然举起了手要搭车。
“早!”我慢慢的停车。
个全副打扮得好似要去参加誓旗典礼那么整齐的西班牙小兵,孤伶伶的站在路旁。
“您早!太太”他站得笔直的,看见车内的我,显然有点吃惊。
草绿的军服,宽皮带,马靴,船形帽,穿在再土的男孩子身上,都带三分英气,有趣的是,无论如何,这身打扮却掩不住这人满脸的稚气。
“去哪里?”我仰着脸问他。
“嗯!镇上。”
“上来吧!”这是我第次停车载年轻人,但是看见他的瞬间,我就没有犹豫过。
他上车。小心的坐在我旁边,两手规规矩矩的放在膝上,这时,我才吃惊的看见,他居然戴了大典礼时才用的雪白手套。
“这么早去镇上?”我搭讪的说。
“是,想去看场电影。”老老实实的回答。
“电影是下午五点才开场啊?”我尽力使说话的声音像平常样,但是心里在想,这孩子八成是不正常。
“所以我早晨就出发了。”他很害羞的挪了下身子。“你,预备走天的路,就为着去看场电影?”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我们今天放假。”
“军车不送你?”
“报名晚了,车子坐不下。”
“所以你走路去?”我望着没有尽头的长路,心里不知如何的掠过丝波澜。
静默了好会,两人没有什么话说。
“来服兵役的?”
“是!”
“还愉快吗?”
“很好,游骑兵种,长年住帐篷,总在换营地,就是水少了些。”
我特意再看了他保持得那么整洁的外出服,不是太重要的事情,对他,定舍不得把这套衣服拿出来穿的吧!
到了镇上,他满脸溢不住的欢乐显然的流露出来,到底是年轻的孩子。
下了车,严肃而稚气的对我拍下行了小军礼,我点点头,快快的把车开走了。
总也忘不掉他那双白手套,这个大孩子,终年在不见人烟的萧条的大漠里过着日子,对于他,到这个破落得无所有的小镇上来看场电影,竟是他目前段生命里无法再盛大的事情了。
开车回去时,我的心无由的抽痛了下,这个人,他触到了我心里块不常去触动的地方,他的年纪,跟我远方的弟弟大概差不多吧!弟弟也在服兵役。我几乎沉湎在个真实的时光里,呆了刹,这才甩了下头发,用力踩油门,让车子冲回家去。
荷西虽然常常说我多管闲事,其实他只是嘴硬,他独自开车上下班时,样也会把路上的人捡上车去。
我想,在偏僻的地区行车,看见路旁跋涉艰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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