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谁有胆子瞎刻!”
见王诺兰不信自己说了,老将军忙指着金树叶子的叶柄位置,给她解释了起来,“这是要用来给孝恪太后妆点新居用的,总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片,拟挂于各殿檐角,待风来之时,就能发出悦耳声响的!而且,这雕工,也是十成十出自江南孙家的压金秘技。旁人,绝不可能仿造的出来的!”
“老将军这般笃定……那,可有打算。要如何把这事儿,禀报陛下知晓?”
寻着老将军所指的方向看去,王诺兰果然在那金叶子的叶柄位置,发现了微微凸起的“孝恪”二字,心下,顿时就更七上八下了起来。
皇家无小事。
在古代,但凡是牵扯上了皇家的,就都只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儿,轻则风声鹤唳。重则血流成河。
但若是知情不报……
罪过就是更大!
“你给一奇写封信去吧,跟他说说这事儿。看他怎么个想法,他毕竟……更见多识广些!”
见王诺兰并不似自己所想的一般。满是欢喜的就提出,把这事儿告诉给一奇知晓,老将军的眉头稍稍紧了紧,对她的认可,也是比之前时候,更高了不少。
这女人很聪明。
跟萧一奇那小子,还真是般配。
老将军这样想着,便又张了嘴,跟王诺兰“提点”了这么一句,“如果,那批东西,的确是像老夫猜测的那样,是落在了而皇子萧远手里,一奇那小子还不知情的话,就该很是危险了!”
“好,我这就去给他写信,信鹰在家里,该是能很快送到的。”
听老将军说,一奇可能会有危险,柳王诺兰顿时便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什么给揪扯了一把似的难受了起来,顾不上再多想他的身份,就快步转身,出了门去。
不管他的身份是什么,首先,他是她的一奇,她家瑞儿……名义上的爹爹!
她得先保证了他的安全,然后,再慢慢儿跟他问询他身份的事情,她还是愿意相信他,那个跟她笑,跟她闹,跟她许诺,不管什么时候,他都是瑞儿春的“亲爹”,都是会给她未来,给她明媒正娶,跟她一生相伴的人!
因为着急,王诺兰的字写得有些歪扭,让车夫吴哥放走了信鹰之后,她更是看着,已经全没了信鹰踪迹的天空,茫然发呆了起来。
有些事,她只能跟萧一奇问询,有些疑惑,只有萧一奇,能帮她解开,而如今,她能做的,就只剩了等。
……
远在皇城,正忙的一塌糊涂的萧一奇,突然听手下禀报,说有信鹰给他送来了信件,便忙把手里的事情交给了侍卫,自己快步去了鹰舍。
萧一奇的府邸,是皇城之中,除了皇家之外,唯一有鹰舍的一处,这些信鹰,也大都是由他自己捕获,自己驯养而成,负责照看的鹰舍的人,只负责打扫和饲喂,驯养一事,全不敢插手半点儿。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萧一奇的信件,鲜少能被人拆阅,那些信鹰,除了他使春年给王诺兰送去了的那只之外,旁人,都难近身。
打开信鹰腿上的竹筒,拿出里面的几张白纸,萧一奇的脸上,本能的溢出了一丝笑意,就好像,这几张什么都没写的白纸,便是他在这里终日操劳之后……唯一能得的一分欢喜,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替代。
萧一奇治府甚严,身边下人都坚信不疑,凡事他做的事情,一准儿是有道理的,即便现在,他在掐着几张没字的白纸傻笑,也是一样,不敢做半点儿怀疑。
“春年,你去一趟城西,到三食斋买些甜味的点心回来,越快越好。”(未完待续sj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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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你说什么?饿了?
在王诺兰那里住了快一月有余,萧一奇也喜欢上了那里的美食和美景,尤其是在看王诺兰给他写来的信件时候,就更是觉得,一边儿吃着好吃的东西,一边儿细读,是别有一番滋味的,“快去吧,然后多买些,分成两包,一会儿给夫人送一包去尝尝。△↗小说,ww”
萧一奇想的是,自己读完了信,就给王诺兰回信,让春年顺带把好吃的也一并送过去给她送去。
那家名唤三食斋的铺子,点心做的很是可口,他上回吃过一回,就觉得,该带些去给她也尝尝,只可惜,那日他是写完了信,才遣人去买的,那点心铺子生意太好,所有的点心都卖了个干净,没法儿捎带了。
这回,他自然就长了记性,一气儿让人多买下,一会儿让春年去送回信的时候,就一并给她带上。
这一次,王诺兰是着急跟萧一奇陈述事情梗概,没把信写得很长,但萧一奇在认真的看完了她所写的信之后,却是蓦地黑下了脸来。
她已经从老将军夫妇那里得知了萧远这个存在,那么,以她的聪明,定然就会猜到,他也是跟萧远平辈的皇子或者世子,看她写信给他的这口气,完全就是一副公事公办,全没半点儿“私情”的你侬我侬,萧一奇顿时便觉得……他跟王诺兰隐瞒了身份的这事儿,要不好跟她解释了!
她不是个小气的女人,但,也得分跟谁,他可不希望,他就成了那个。让她变得“小气”的人!
“月亮!月亮在不在?月亮!”
想到这里,萧一奇顿时便紧张了,忙不迭的唤了冲着门外唤了一声,把信丢进了火盆里烧掉,就开始忙活着给自己穿戴起来,“给我备马!我要出门去!你去找皇上身边的小顺子,让他转告皇上。老将军那边发现了不得了的大事。我要先行前往,去一探究竟,稍后。就给他回信来!”
骑了“惊云”出门,萧一奇策马扬鞭,便直奔皇城南门而去。
老将军夫妇发现多年前被劫的金树叶子,固然是个要紧的大事。但,于现在的他而言。王诺兰的想法和心情,可是远比这“案子”,更加不得了!
“案子”有了线索,什么时候探查。都没什么要紧,但媳妇儿,若是惹恼了。不要他了,他可再去哪里找寻?
他知道。王诺兰就是那种想要藏匿,他掘地三尺,也未必能找寻到的女人,稍有不慎,他……就极有可能,再也见不上了她这未过门的娘子!
春年买了点心回来,却听月亮跟他说,萧一奇在看了信之后,就满脸惊恐的出了门去,吩咐他回来之后,尽快带上信鹰,乘骑快马,往那边儿去追赶他,先是一懵,紧接着,回过了神儿来,便忙应承一声,一手拎着两包点心,就直奔鹰舍和马厩的方向而去。
能让萧一奇紧张成这样,那边儿,一准儿是出了大事儿,只是……他还不敢确定,这出了事儿的,到底是王诺兰那“夫人”,还是瑞儿那“小少爷”!
反正,不管是哪个,他都是不希望出事的,就对了!
侍卫月亮并不知道有王诺兰他们的存在,只看着他家“三爷”风风火火的出了门去不说,连春年这个向来做事沉稳的家伙,也露出了讶异惊恐神色,心下一滞,忙不迭的收好了自己手里没做完的事情,也去往马厩,套马进宫而去
萧一奇的马术明显要比春年好了很多,再加上“惊云”跟他也是亲近,知他着急,就尽可能的快跑,帮他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他从皇城到小镇,竟是比春年乘骑“惊云”的时候,要快了一个多时辰。
亥时末,晚饭都没吃,一身疲惫的到了医坊院门口的萧一奇,见里面还亮着灯火,才是稍稍松了一口气,伸手,拍了拍门上的铜环。
“来了来了,这么着急干什么啊?这是谁啊?
大半夜的听人拍门,总不是什么喜庆事儿,刚刚伺候了老将军夫妇歇息,从东厢里走了出来的姜嫂,在听到铜环响起的时候,本能的,便有些对来人嫌弃了起来,“这大半夜的……”
“我。”
人在紧张的时候,总感觉不到饿和累,这会儿,得知王诺兰还好好儿的在这里,没有丢下他逃跑,萧一奇也是松了一口儿,而这一口气松了,自然,也就感觉到了体力不支,连声音里,都带出了沙哑。
他终究是大病初愈的人,身子未来得及恢复完整,这一路的紧张加劳累,怎么还能吃得住劲儿?
这一句应完,当下便膝盖一软,一屁股坐倒在了地上!
尽管萧一奇的声音是沙哑的,但是姜嫂还是听出来了。
听到门外是萧一奇的声音,姜嫂先是一愣,继而,便忙不迭的跑去了门口,给他打开了门来,见他一手抓着“惊云”的缰绳,脸色苍白的坐倒在地上,本能的,便紧张了起来,转身,就冲着院子里面,大喊了一句,“老吴!老吴!你赶紧来的!老爷回来了!老爷回来了!”
听姜嫂的声音里满是紧张,正在给马匹加夜料的车夫吴哥,丢下手里的簸箕,一个蹦儿的就从马厩所在的那个院子里冲了出来,见萧一奇正坐在地上,脸色苍白,忙不迭的上前去,把他给扶了起来,“老爷,你,你没事吧?脸色怎么差成这样的?”
车夫吴哥扶着萧一奇往院子里走,扭头,看了一眼姜嫂,见她还傻愣愣的没回过神儿来,只顾着要去牵马进门来,气得一拧眉,就冲着大吼了起来,“你这不长眼的婆娘!都什么时候了!还管那马作甚!没见老爷身子不好着呢吗!还不赶紧去唤夫人!
“哦,哦,我,我这就去!”
被车夫吴哥这么一吼,原本正忙着牵“惊云”进门来的姜嫂,便回过了神儿来,急急的答应了一声儿,关上大门,就朝着王诺兰所在的后院里跑去,“夫人!夫人!老爷回来了!老爷回来了!你快来看看啊,老爷,老爷他像是又身子不舒服了!”
刚刚换了衣裳躺下,准备要吹蜡烛睡觉的王诺兰,听到姜嫂跟她喊,萧一奇回来了,还身子不舒服了,一个激灵,就没了睡意,忙不迭的起身,一边儿往自己身上套衣裳,一边儿往门口走去。
虽然这时代的衣裳穿起来麻烦,但对她这会找省事儿办法的,却是半点儿都不为难,脱得时候只解领扣的抹下来,等到穿了,直接从头套上,再系上领扣,就是完事儿,人走到门口,衣裳也穿了个差不多,鞋子虽还没来得及提上后跟儿,却已是没什么伤大雅的了。
“快!快!把他扶进来,放到软榻上去!”
远远的见着萧一奇脸色苍白,王诺兰便是觉得,心里微微一疼,恨恨的瞪了他一眼,就忙回转了身,快步去了软榻旁边,把软榻上来不及收拾的一应东西,全都用手臂扫到了地上,给他腾出了地方,“姜嫂,你去趟厨房,让厨娘先煮些参茶来!”
车夫吴哥费劲巴拉的把萧一奇放到了软榻上面,帮王诺兰一起,给他盖上了被子,就识相的退了出去,把地方让给了他们“夫妻”俩。
“手伸出来!”
给了萧一奇这全不知珍惜自己的人一个大白眼,王诺兰又是生气,又是心疼的冲他“怒吼”了一句,“嫌自己的命太长了,活得腻歪是吧?回去之前,我怎么嘱咐你的?说没说让你好好照顾自己?你就把自己给照顾成这样儿?!盯着我干嘛!还不赶紧告诉我,你到底是哪儿不舒服了!”
“饿了。”
被王诺兰这么一吼,萧一奇非但没生气,反倒是开心的笑了起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趁着她没留神儿,就把她拖进了自己的怀里,紧紧的箍了起来,“诺兰,你可吓死我了,我可真害怕,怕自己赶来的晚了,你就不见了,丢下我,不要我了……你在这里,真好,真好……”
“你说什么?你怎么了?饿……了?”(未完待续sj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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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蒙了
被萧一奇这么偷袭,王诺兰瞬间就懵了,听他这紧张不行的跟自己说话,又是怕自己走了,又是怕自己不要他了的,联系着他开头说的……最初的一会儿滞愣之后,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全部意思,“你,你的意思是说,怕来得晚了,我就走了,所以,这一路赶过来,都没吃东西的意思?!”
“恩,没吃,你摸摸,肚子还咕咕响呢。⊙,ww”
见王诺兰只是心疼的责备自己,而不是先跟自己追究,自己跟她隐瞒了身份的这事儿,萧一奇便是松了口气,抓了她的一只手,放到自己的肚子上,就跟她装起了可怜来,“我瞧你这秀色可餐的,要不,先让我咬一口,缓解一下?”
“色胚!登徒子!都成这样了,还有心思跟我没正形!”
挣扎着从萧一奇的怀里出来,摸了他的脉,确准了他是没什么大碍,只是饿坏了,才这样脸色苍白的,王诺兰便是松了口气,转身下了软榻,就直往门口而去,“孙嫂!孙嫂!去告诉一声儿厨房,尽快的给老爷做些吃的来,他赶了大半天的路,饭都没吃,饿着了!”
跟婆子孙嫂交待过了以后,王诺兰便回转身,又到了萧一奇躺着的软榻旁边,侧身,在软榻的沿儿上坐了,就冲着他扬了扬眉,示意他有什么要跟自己“交待”的,就尽快“交待”,不然……等她跟他问出来,可就不是只挨顿收拾的事儿了!
见王诺兰给自己“坦白从宽”的机会,而不是直接就跟自己闹,萧一奇刚才还在半悬着的心,一下子就松快了不少。忙不迭的拉住她的手,想让她近前一点儿来,自己再跟她告诉,见她不依,只得自己妥协,扭着身子往她旁边里凑了凑。
跟王诺兰,萧一奇如实的交待了自己大明朝三皇子的身份。当然。之前他跟她说的那些,除了没告知身份之外,其他一切。都是十成十的真事儿,绝没跟她说半句谎的这“优点”,也有适时的跟她告诉了出来。
“我原本以为,跟你说……我曾去过你家里。劝你爹娘给你悔婚这事儿,你会猜到是我。没想到……你竟是之前从马上摔了下来的那次,会让你连这个都忘了……”
说到这里,萧一奇小心翼翼的又瞧了王诺兰一眼,见她只是眉梢微扬。兴趣盎然的还盯着自己看,让自己接着说,别停下。只得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跟她继续坦白交待了起来,“我承认,开始的时候,我是在怀疑……怀疑你其实是记得我是谁,只是故意装作忘了,给自己避免麻烦的,但……但到了后来,我发现,你是真的完全记不得我了,真的跟以前时候的你,全不一样了,再……再想跟你交待的时候,又不知该怎么开口才好了的……你,你记得我画给你的那个符号吧?那是大明朝皇族的徽记,只有大明朝的皇族子弟,才有资格在长命锁上刻的,我……”
“说重”
王诺兰装得一副什么都知晓,就等着萧一奇“坦白从宽”,再决定要不要“饶了他”的模样,其实,心里面,却是半点儿的底气都没有的。
萧一奇的身份,完全出乎了她的预料。
她原本以为,他至多也就是个什么王爷家的世子,祖上有皇室血脉,才顺着皇族辈分叫的……却是做梦都没料到,他,他竟是隆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如今大明朝的三皇子!
等等。
三皇子。
史料上是不是说……隆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在他死后,继承了大明朝的皇位,成为了明朝历史上,执政时间最长的一个皇帝?
这家伙,这家伙竟是……竟是以后的万历皇帝?!
这……
想到这里,王诺兰本能的咽了一口唾沫,抬头,又打量了一番,半躺在她面前,一副死皮赖脸模样的萧一奇,毫不犹豫的就信了,如果是这混蛋当皇帝的话,几十年不上朝什么的,绝对不能算是值当稀奇的事儿
史书评价,明亡于万历。
依着她看来,如果,真是这怎么看都不着调的家伙当了皇帝,这大明朝没直接就亡在了他手里,那都是他老朱家的祖宗积了德了!
“我是真的喜欢你,真的打算娶你的,诺兰。”
全不知王诺兰还想知道什么的萧一奇,瞧着她“高深莫测”的脸色,顿时就更慌了起来,小心翼翼的伸手,揪了揪她的衣袖,跟她求告讨饶了起来,“诺兰,我的好娘子,我是真的把所有事儿都告诉你了,诺兰,半点儿都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你想知道,我还没说的了……要不,要不你还是直接跟我问吧,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准儿,一准儿都告诉你知道!”
扑哧一一
萧一奇紧张的样子,一下子就把王诺兰给逗笑了出来,伸手,推了他脑袋一把,就对他以前的“隐瞒”恶行,再也没了计较追究的心情。
或许,历史也不是不能改变的,就好像,历史上的萧远,隆庆皇帝的皇子,该是在五岁的时候,就因天花亡故了,现如今,也还在好好儿的活着一样,说不定……以后,萧一奇……也未必就会变成大明朝的皇帝,大明朝也未必还会有万历这个年号,或者……就算他是当真成了皇帝,也未必就是个昏庸胡闹,全不顾百姓死活,为大明朝埋下消亡隐患的昏君,也未可知呢?
他才只有十七岁,在她曾生活的未来,该还是个高中还没毕业的孩子,她相信,就算,他现在是看起来……不着调了点儿,将来,她好好儿教训,好好儿培养,也不是不能变好,不是吗?
深深的看了萧一奇一眼,王诺兰突然觉得,自己若是当真选了他当夫君,一准儿得盘算一局相当大的棋,才能做到把他改造好,让自己在他的身边立稳脚跟,以及……
皇宫争斗,从来都是成王败寇的,她,虽然是丞相之女,成过了一次亲,还带了个拖油瓶儿的女人,当真,是能做到……在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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