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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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刻在上面,”她略带悲伤地说,“在刻之前,还有刻的那一瞬间,或许是荣誉,可是刻上了之后,马上就不再有人想起。这不是纪念石,而是墓碑。”

我等了一会儿,见她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意思,于是开口:“你还需要一个人呆一会儿吗?筵席真的快结束了。”

她看了我一眼:“你见着皮克西了吗?”

我一愣,心说现在怎么不否认你认识他了,嘴上只道:“没有。”

她咬了咬嘴唇,说:“我们‘丰饶之宫’还剩下什么吧。”

第三十六章 酒神庆典

(午夜来临之际,恰是小阿瓦隆湖畔最最热闹的时分。ww

“丰饶之宫”已经彻底消失无踪,只有尸横遍野的杯盘碟盏、果皮果核、栗子壳、踩碎或飘散的花朵,证明这里曾经进行过一场美食的盛筵。庆典还远未结束。

到处点起了裹着麦秸的高大火炬,照亮了四周,空气被烤得热乎乎的,弥漫着浓郁的松脂芳香;遍地是微醺或半醉甚至烂醉的半身人,口中衔着烟草或嚼一种类似古柯的树叶,互相追逐笑闹,转着圈子跳着舞;有人浅吟低唱,有人高声喊着不成调的歌谣……乐师弹起了弦琴,一个绿精摘下帽子放在手里,用清亮的嗓音唱道——

可曾见过我的姑娘?

看一眼就叫人难忘,

她的双眸像秋天的湖水,

金子般的发梢带着阳光;

可曾见过我的姑娘?

叹一声就让人断肠,

白嫩嫩的小脚踏过浅溪,

每朵水花都溅在我心上;

可曾见过我的姑娘?

一声不响去了远方,

狠心人儿还指望被挂念?

别想,别想!

我只在夜幕下才会悲伤!

唱毕,他灵巧地行了个弯腰礼,众人大声叫好,并且跟着唱了起来;一个山泽仙女打扮的姑娘把那绿精拉走,两人紧贴在一起耳鬓厮磨,周围人都不以为意。『』狄俄尼索斯的放浪不羁在半身人看来是值得津津乐道的美事,所以这个夜晚,狂放一些也没关系。

自发的歌舞进行了一段又一段,在或欢快或如泣如诉的历史传说与爱情故事中,时间不知不觉过去,巨大圆月爬上了夜空的穹顶,黑暗中的某处响起了低沉的鼓声,渐渐由远及近。人们自觉地让开了通路,让一片阴影伴着鼓声踽踽而行;距离越近,鼓点越急。

一群身穿黑色短装的半身人小伙子神情肃穆地浮出夜色,快步散成一个圈;接下来是一群身披白色长袍的半身人姑娘,脖子上挂着色彩缤纷的花环,也都不苟言笑,散开后站立在黑衣小伙子们身后,最后两人引出了一位艳丽的红发姑娘。今晚的主持人——阿曼·南风出现了。

她有一双灵活的黑眼睛,嘴唇被涂成了鲜艳的大红色,但并不显得俗气;一顶黄金发箍压住光洁的额头,与她手中的金杖有着相同的装饰风格;除此之外,她全身素白,但不是白色的衣料,而是用无数白色花瓣细密地编织,成为连体的筒裙,在腰部稍稍收窄,长度刚到脚踝,露出一双白皙的裸足。她走过的地方,无不留下幽幽的花香。

“阿曼!哦,阿曼!”有醉醺醺的半身人含糊不清地叫道,“我为你害了相思病!”马上引来了一阵哄笑,有人唱着歌谣里的句子回应他:

“清晨在露珠里跳跃的太阳,

追逐她的可不止三三两两!”

连围作一圈的黑衣小伙、白裙姑娘们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阿曼用一种像是慈母看着淘气的孩子那样的目光,微笑着扫视了一圈人群,上前一步,站立在人群中央,四座火炬的光辉正好把她笼在其中,使她看上去真如初升的太阳一般明亮。四周瞬间安静下来。

她屈起右膝跪下,双手平举金杖过顶,仰头用一种奇异的调子高声吟唱:

“感谢萨狄的养子,掌握森林、河流、谷物秘密之人,自称酒神的狄俄尼索斯,

慷慨布施于塔兰塔的尤达拉后裔,并丛林一切善良的精灵,

赐与我们今年的收成,欢乐,与荣光。”

众人跟着念了起来:

“……请庇佑我们完成这场以你之名的祭典,

来年赐下不亚于今的收成,欢乐,与荣光!”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朦胧的喜悦;女祭司优雅地站起身,大声疾呼:“酒神爱我们!”人们狂热地回应:“是!”

“酒神爱狂欢!”“是!”

“酒神爱筵席!”“是!”

“酒神爱女人!”“是!”

“今年胜出的,难道不是麦隆屯吗?”“是!”

就这样,麦隆屯蝉联了第不知道多少年的优胜。曲康波屯和胖普屯的人至少在目前看来十分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结果,他们拜倒在麦隆屯无可挑剔的厨艺下,抚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很难说出违背天性的话来。

阿曼满意地朝身后拍拍手,黑衣小伙子们桥一头蒙着眼睛的成年公牛慢慢走了出来。公牛浑身上下用红色的染料涂抹,脖子上挂着葡萄藤和常春藤编成的花环,三条腿裹着厚厚的麻绳,麻绳另一头由好几个小伙子拽着,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公牛的行动受限,显得有些焦躁,走得十分不情愿。

公牛的左后腿没有裹麻绳,我初还以为是光着的,其实不是:在它旁边有更多的小伙子做出牵制的动作,原来,这条后腿被缠上了夜蛛丝,远比麻绳更细更韧。

周围再次肃静下来,人们纷纷后退,让出了比之前更宽敞的空地。

公牛被拖曳到了空地中间,人们紧张地盯着那条缠着夜蛛丝的后腿。夜蛛丝上有什么东西一闪,是它联结的一片弧状金属;小伙子们分握在夜蛛丝两边,用力一扯,那片弧状金属就嗖地划过了牛后腿。鲜血迸了出来,公牛发出激烈的哞声,疯狂挣扎起来。人们大声笑着喊道:“跑啊!”黑衣小伙子们倏然撒手,公牛失去了束缚,拖着受伤的后腿开始横冲直撞,所有半身人都兴奋地四散跑开。

据说酒神跛着一只脚,瘸腿的公牛一路狂奔,象征他本人在原野中狂欢。事实上,如果不是腿上受了伤,这头公牛可是个相当危险的大家伙;当然,即使现在它那条后腿直挺挺地拖在身后,并且其他三条腿都裹着厚厚的麻绳,它的愤怒和执着仍然不容小觑。

我瞅准了机会跑得远远的,决不像半身人那样跑远了又再靠近。好事的半身人,一逃到远处,就嘭嘭嘭地敲打羊皮鼓,用声音来挑逗被蒙住眼睛的公牛;鼓声从各个方向传来,把公牛刺激得越来越癫狂,满场乱撞,撞散了胖普屯的长老南瓜塔,挂住了曲康波屯的蹦床。

拖着一大坨黄瓜藤,公牛跑起来就更费劲了,过了许久,它终于支撑不住,在一处湖边轰然倒下,圆鼓鼓的肚皮重重地一翕一合;蒙在它眼睛上的黑布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丢失了,露出一对铜铃似的大眼忽闪忽闪,鼻孔冒着热气。

半身人们嘻嘻哈哈地靠近,七嘴八舌地说着今年的圣牛比往年更温和,都没有什么人受伤。黑衣小伙子们抽出弯刀,在公牛发出哞声之前劈进了它的脖子。

大家纷纷围上前去,用刀割下血淋淋的生牛肉直接大啖起来,胃口好得仿佛刚才压根就没有“丰饶之宫”那回事。我凑近了只觉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混合着汗臭味扑面而来,顿时有些反胃,马上退了出来。

包里那位告诉我,某处正在上演一出好戏,要不要去看?

第三十八章 豌豆花讲的故事

(豌豆花的母亲,翡翠·阿雷,从小就是个美丽的姑娘,但在她二十岁之前,一次都没有当选过酒神女祭司。『』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一个被公认为“野种”的女孩子,在一个极其偏执而封闭的屯子里,就算再美丽,也很难为众人所接受。

而翡翠的不受欢迎,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她的母亲。据说,豌豆花的外祖母当年是个非常“不安分”的女性,与屯里的蜡烛工匠阿雷结婚生下长子好些年之后,有一天,为了一睹传说中东海的美景,竟然随着几个流浪的丛林矮妖精走了。

长期在小屯子里生活的女性总会对外面的世界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类似这样的情况,其他屯子都曾发生过,本来不算什么天大的事;可问题在于,几个月后她就回来了,在差不多的时间,“魔鬼”也来了。

那是一种传染病,感染者最初不觉得什么,只是皮肤上莫名其妙地出现一些红斑,然后是破损,浑身没劲儿,最后连感觉都丧失,形同废人。这“魔鬼”来得很快,当大家意识到时,已经接连侵袭了好几个人,其中包括翡翠名义上的父亲阿雷。

随着阿雷日渐消瘦下去,他那离而复返的妻子的肚子却日益高涨起来,不足九个月,便生下一个漂亮的女婴,有着不同于她“父亲”的美丽碧眼,因此起名叫翡翠。

胖普屯人的遭遇很快传到另外两个屯子的居民耳中,他们害怕被魔鬼盯上,都断绝了与胖普屯的往来。直到一个半羊人与绿精混血的法师路过,看到这屯子的病人觉得不忍,给了他们一种用白醋泡的药物,让每个人连服12天,说是可以预防;但那些病灶已深的人,却是回天乏力,在法师的建议下,他们互相搀扶着离开屯子,去往南部大草原的深处自生自灭了。

那是胖普屯在翠微之原定居以来,最黑暗的一段日子,没有人愿意重提。居民们怨怼翡翠的母亲,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却想当然地认为“魔鬼”是她带回来的,并认定了她一定已经成为侍奉那“魔鬼”的黑暗女巫——要不然,何以她自己却毫发无伤呢?何以连她腹中的小婴儿都能避过一劫呢?

翡翠的母亲百口莫辩,连她已经十岁大的儿子也朝她吐口水。她的丈夫已经消失在南方那片茫茫绿色中了。没有办法,她只好搬出屯子,在外围附近的土丘下面挖了个洞,独自抚养幼小的翡翠。后来她去世,翡翠作为“女巫的野种”,继续顶着胖普屯人的敌视长大。

不止一个有信誉的胖普屯人表示,曾亲眼看见“那巫婆”和她女儿在她们漆黑的地洞门口煮食蟾蜍、蛇内脏等恶心的东西。『』

翡翠的哥哥,这些年一直在屯子的阿雷家老宅里,接受着居民们的同情和闲言闲语生活,成为一个非常暴躁易怒而又粗野的青年。

所有人经过屯外那座土丘时都会绕着走,只有毛姆的独生子小沃特金除外。人们不止一次看见那“年轻的女巫”勾引他说话,于是风和日丽的时候,他走着走着便去了那里;雷鸣闪电的时候,他更是坐立不安地冲过去看她的土洞会不会倒灌雨水——像丢了魂儿似的。

他是个多么优秀的青年啊,配得上屯里任何一位好姑娘,可是他被“女巫的法术”蛊惑了,一心只想要有着一双碧绿眼眸的翡翠。

毛姆当然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犯傻,他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要拆散他们,可惜都没有成功。他把儿子关在家里,小沃特金就绝食,瘦得不像个半身人;他不让他们见面,小沃特金借酒消愁,喝出了比半身人还半身人的酒瘾☆后,毛姆败下阵来,表示只要翡翠能当选女祭司,就同意这门婚事。没想到小沃特金竟然办成了!那几年,正是胖普屯风头正盛、常常在庆典上胜出的年份,这个狂热的青年捧着翡翠亲手烤制的饼干挨家挨户去拉选票,大家虽然不待见“年轻的女巫”,却都看在小沃特金的面子上收了下来。

小沃特金与他心爱的翡翠结婚了。他们原本或许可以幸福地生活下去,他甚至戒了酒;然后豌豆花出生的这一年,冬天来得早了些,小沃特金不慎感冒了。他没当回事,过了几天,感冒没好,反而更重了,邻居趴在他家门上就能听见那惊天动地的咳嗽和喷嚏声。于是一种窃窃私语渐渐在居民中间散播开——莫非不是感冒这么简单?……莫非是另一场“魔鬼侵袭”的先兆?

居民们一看见翡翠,就觉得心底的猜测越琢磨越像是真的。他们有时几乎克制不住,当着她的面指桑骂槐地说,有的女人专门给自己的老公“下咒”,将来一定会遭报应的。

翡翠从不反驳,只是低下头步履匆匆地赶回家去。

给这一切画上句点的是翡翠的哥哥阿雷。他从未叫过翡翠一声妹妹,却自觉很有资格来管教她的行为。

“喂!你!站住!”他在小沃特金夫妇的家门口叫住了她,满身酒气。

翡翠手里拿着刚从议会厅药房取来的梨膏糖浆,见到他只略微点了下头,没有行礼,也没有寒暄。这引起了对方的不满。

“你很得意嘛?”他吼道,“当上了小沃特金的老婆?……我告诉你!你最好老老实实地,别想坑害他,还有这屯子里的任何一个人!想害人,先过我这一关再说!”

翡翠满脸通红,但什么也没说,侧过身子想进家门去,却被阿雷一把抓住了手臂。

“记住了,这屯子里要有什么情况,我唯你是问!”他一手叉腰,胸中的正义膨胀,自觉仿佛是守护胖普屯之星。

但是有人不领情。

“你放开她!”一把嘶哑的声音响起,小沃特金从门后走了出来,用烧得通红的眼睛瞪着自己向无来往的大舅哥,拉了拉他抓住翡翠的手臂,却没拉动。

“看哪,这孩子已经被折腾成什么样儿了。”围观居民看见小沃特金苍白憔悴的模样惊呼不已,有些人不由得把谴责的目光投向翡翠,似乎认为这一切显然跟她脱不了干系。

翡翠顾不上注意众人的目光,她紧张地按住她丈夫的手,说:“你就别出来了……”

“哈!你这魔女!”阿雷像是忽然发现了什么证据似的兴高采烈起来,“当着我的面你还想控制他吗?”

他捏住她的手臂用力一甩,翡翠呼地飞了出去,糖浆瓶子打破了,玻璃碎片扎进了她的手掌,有鲜红的血混进金黄丨色的糖浆里。

小沃特金短促地叫了一声,忽然和阿雷扭打了起来,看不清是谁先动的手,但重感冒病号很快就落了下风,被压在下面狠揍。围观的人喊着“别打啦!别打啦!”却没有人上前阻止。倒是翡翠挣扎着爬起来,冲过去扯了一把哥哥的头发,被对方反手勒过就是一巴掌。这时小沃特金得空,又起来解救妻子。如此反复。阿雷同时揍着小沃特金夫妇,兴致越来越高,酒醉的身体仿佛涌出了无穷力气;在他们背后是一众交头接耳看热闹时不时喊一声“别打啦”的居民。

他们打着打着就滚进门里去了,围观者不方便跟进去看,于是有人想起该去议会厅叫毛姆来。

...

期间,翡翠曾经抱着女儿冲出来一次,胡乱交到邻居的手里,又返回去试图拉架。

毛姆赶来的时候,小沃特金家的洞口只有阵阵呛人的烟雾直往外冒,人们这才发现里面失火了,连忙取来了水盆之类的东西,齐心协力灭火,每个人都显得非常积极。

他们在狭窄的地洞里发现了三具“尸体”,不,其中一具正打着时断时续的酒鼾,是阿雷,刺骨的凉水泼醒了他,然后他及时爬出了地洞;小沃特金夫妇就没那么幸运,不知是被熏死的,还是死于别的什么原因。

被烟熏得面目黧黑的阿雷抱着襁褓中的小豌豆花涕泪横流,哭道:“可怜的……可怜的……孩子啊……”

众人于是毫不怀疑他那粗鲁的善良,相信他只是出于嫉恶如仇才与小沃特金夫妇发生了冲突,至于打翻灯台引起火灾之类的意外,一切都是冥冥中神或命运的安排。

后来他也确实成了一个行为可敬的好青年,主动向毛姆提出要承担照顾“小外甥女儿”的责任,当然,他绝口不提自己曾有个妹妹,仿佛这外甥女儿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毛姆十分感动,但还是婉拒了他,豌豆花大多数时候是由祖父带大的。

在豌豆花十二岁那年,阿雷不声不响地离开了胖普屯,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随着他的离开,“翡翠”这个名字连同“阿雷”这个姓氏,再也没有人提起;那些悲伤的往事,如同解除了某种魔咒一般,忽然消失了,像林中最底层的树叶,腐化在黑色的泥土中,盖上了层层新的落叶。人人都知道它在那里,但无人翻找;渐渐地,它最初的模样也不太有人记得了。

……

“告诉我,如果你是我,你会爱着这个屯,爱着这里的人,把他们当作自己最亲近的人吗?”

豌豆花脸上挂着恶意的笑容,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她。

或许这么热闹的夜晚不适合伤春悲秋。

第三十九章 真相

(夜晚结束的时候,我和豌豆花并肩坐在一驾羊车里返回胖普屯,都不说话。『』车里还挤着四个晕乎乎的半身人少女,她们无不红光满面,不时发出意犹未尽的轻笑声。

在这之前,听完她的故事之后,我问她:“你是想永远离开胖普屯,还是想走出外面的世界?”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有些困惑地说不知道,只是打定了主意,不能像现在这样逆来顺受,假装心中无所怨恨;她想出去走走,也许会回来,也许不会,但她不愿再被街坊邻居的闲言碎语所束缚。

“先去哪儿,你有目的地吗?”

“……没有,哪儿都行。”

“那么你不必急于今晚。如果你一定要走,回去跟毛姆爷爷告个别,跟你的朋友告个别,然后堂堂正正地走,难道你怕他们会阻拦你吗?”

我猜,她之所以强烈要求我今晚就走,其实是因为临时被皮克西放了鸽子,气不过,一时冲动才会来缠我,大抵是为了证明“本姑娘想走就能走”的潇洒。和我交谈了许久,她的气息渐渐平复下来,理性也回来了。只要她自己不理亏,又意志坚决,那么胖普屯人会有什么反应都毋须在意;让他们知道她去意已决,总比偷偷摸摸地消失来得光明正大些。

最后她采纳了我的建议,先回家再做准备。但她毕竟还是计划泡汤,十分不爽;有人在场,嘴上不能说什么,于是她借着黑暗的掩护偷偷掐我的大腿,并在我看过去时投来一个无辜的眼神。我有些哭笑不得,心想她要么习惯了任性,要么是糊涂了,因为我打扮得像个男孩,就真把我当成男孩来对待。

真正的半身人男孩们情愿不坐羊车,一方面他们要留下来收拾庆典的残局,一方面,他们中有不少人现在都还醉倒在哪里不省人事呢,据说,他们多半要过个一两天才会回到屯子里。

事实上,我对豌豆花的故事仍持保留态度。

它与我之前听过的版本是如此不同,特别有一个细节,很容易暴露问题:胖普屯人说,豌豆花是由毛姆和她的外祖父母轮流抚养长大的;但在豌豆花的故事中,她的外祖父母早就不在了。孰真孰假,一查便知。

还有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关于豌豆花父母的故事,是谁告诉她的呢?不论是谁,显然对胖普屯没什么好感。

但今晚不是求证的好时机;再说,其实我也不是非常关心这件事。我只是个路人。

回到胖普屯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玫瑰色的晨曦揭穿了夜色下虚浮的繁华,每个人看上去都极为疲惫。豌豆花面无表情地拉开门,从外袍底下扯出一串包裹丢进地洞,然后机械地爬进去准备沐浴用的热水。我怕被洞口的蜜蜂盯上,也赶紧跟了上去。

入睡前,包里那位问我如何发现是豌豆花偷了长老南瓜。我小声回答:“有好几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怀疑——南瓜地周围有夜蛛丝,作案的人肯定熟悉地形,甚至还了解大家的作息,而且不会是绿精,因为他们可以瞬移,不至于会引得看守磨坊的小伙子追过去,再说绿精的外型也太好认了。”

“所以,要么是胖普屯自己的人,要么就在胖普屯里有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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