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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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羊人和我的体格差不多,根本无法完全遮住我,女水贼过来拔刀,就算不把他的尸体翻开,对我视而不见的可能性也是极小;我在尸体和树丛一片混乱的掩护下,大约只能继续躲藏几秒钟(看对方的眼力了);如果等她回收了那把发光匕首,我再想占据上风就难上加难……综合考虑之下,我别无选择。ww

我的视野被限制在树丛前极小的范围内,半羊人死去之前略微抽搐了几下,我趁机向前移动了一步。

女水贼光裸的腿走近了,光脚穿着一双精致的露趾草鞋,停在我面前。

我无声无息伸出握刀的手,飞快地朝距离最近的那只脚扎了下去。

离开胖普屯前,我特意保养过这把小刀,重新打磨并上了油,对它锋利的程度有一定信心。

女水贼大声惨叫,本能地弯腰,可能是想看清脚伤;她还没来得及取回插在半羊人脑壳上的武器,因为在她被突袭的下一秒钟,我已经站起身,这个动作正好让半羊人的尸体滑了开去,导致她对距离产生了误判,发光匕首在她手旁溜过,而此时,脚上的剧痛又使她一时有些无措——她没有第一时间忍痛回收武器,这对于她来说是个致命错误,却正是我孤注一掷的机会。

我的手始终没有离开折叠刀,而是紧握着它一扎到底并迅速一收——这一刀很可能豁开了她的两根趾骨,但我无暇细看,猛然在与她极近的距离下欺身跳起,脑袋重重撞向她的下巴。这个动作在近身搏斗中常常被提及,也许并不光明正大,但往往很有效。

就算她侥幸没咬断舌头,直达脑部的巨大冲击力也够她受的;女水贼被撞得明显一懵,我在这个当口,左手一把拉住她的头发,染血的右手持刀抵住她的脖子。

从我开始动手到制住她,可能还不到十秒钟;我从没想过自己能做到这样的事,谢天谢地成功了。我想,人在危急时刻能发挥出什么样的潜能真是不好说。

她的同伴们目击了这一切,不知是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是压根就没想到她会被制住,总之,那三个男水贼愣愣地看着我们,几乎没动一下。

女水贼一边惨呼一边用通用语高声咒骂,中间还夹着几个精灵语词汇;她比我高将近一个头,我用刀抵她的喉咙很不方便,于是重重在她膝后踹了一脚,压着她跪了下去,这样的高度差就很顺手了。

这时我才看清她长什么样——浅棕色长发,尖尖的脸,五官如果不是因为剧痛和咒骂而扭曲了,可能很美丽,耳朵不是尖的。至少不是纯种精灵。

“再嚎我就再补一刀。”我冷冷地说,声音竟然一丝也没有颤抖。

她停下了高分贝的惨叫,脑袋动了动,向我投来极度憎恨的阴冷目光。

“呵呵,”为首的男水贼轻声笑了起来,“真令人意外,萝拉竟然败在一个半身人手中,真是耻辱啊。”

另外两人则皱着眉不说话。

“那么,勇敢的半身人,”贼首说,“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要跟我们一一战斗吗?”

“我没那么想,”我提高了声音说,“只想跟你们做笔交易。”

“交易?”

“我放过她,你们放过我。”

“怎么进行?”

我想了想说:“我和她坐船先走,到了地方,我把她留在船上,你们可以接走她。”

贼首用一种逗小孩似的语气说:“哎呀,你把船开走了,我们怎么离开呢?”

我努力保持不被激怒,冷淡地说:“你们先来埋伏,一定有在沼泽中移动的办法。”

贼首一愣,笑着点点头:“的确如此。”

我补充了一句:“如果你们有任何异动,我都会杀了她。”

他笑了好一阵,缓缓道:“听上去也不是不可行,只不过,我们为什么要为了她而受你牵制呢?”

——他的意思是,这个名叫萝拉的女性,没有作为人质的价值?

我一时没有回答,因为我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他的心理战术。

但我懒得跟他耗。

我一言不发,用膝盖抵着萝拉的背部把她压倒在地,跪压住她肩胛附近的脊椎,然后……我意识到如果现在空出手去翻包什么的,被逆袭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分开一条腿压住她的小腿,举起折叠刀,飞快割断了她两条大腿后部的肌肉。她再次大声惨叫并剧烈挣扎起来。

我不是外科医生,不知道割断肌肉到什么程度才能使她无法动弹,她的挣扎反倒给了我一个参考,于是我在她的小腿和手掌上又补了几刀,同时留心避开了动脉。

“小心,你把她砍残了,她就更不值钱了。”贼首冷冷地说。

“放心,不是什么治不好的伤。”我冷冷回答。其实心里根本没底。

我得说,我做这一切时没有一丝不忍。大概,在我看 ...

(见他们毫不犹豫刺穿船客喉咙的那一刹那,所谓仁善之心就已经杳无踪影了。

“非要这么残忍吗?”贼首摊摊手,迈着优雅的步子朝我走了过来,“你看我的方案怎么样,老实告诉我还有谁藏了起来,交出财物,我……嗯,我保证不会虐杀你,给你个痛快的。”

我重新用刀抵住萝拉的脖子:“你再过来一步,我真的会杀了她。”

他轻叹一口气:“你真觉得我在乎这种事吗?居然败在一个半身人手上,这种垃圾就算是手脚完好的我也不会要,谢谢你替我处理她。”

他脚下不停,可能是真的不在意萝拉的生死。

我把刀刃扎进她的脖子半寸,也不知道颈动脉破了没有,同时大声道:“哦?你身后那两位呢?在你眼中也是垃圾吧?遇到类似的情况,也会被你舍弃吧!”

虽然机会渺茫,也只能寄望于他们之间的内讧了。

但是来不及了。

贼首已经走到跟前。

这一刻如果我是绝望的,或许我真的会刺穿萝拉的脖子。但我收手了。

我跪坐在萝拉身上喘了一会儿,然后站起身,若无其事地走到沙滩边缘,就着沼泽的污水洗了洗手,甩甩干。

贼首停在一步之外,歪了歪脑袋,微笑着看了萝拉微微抽搐的身体一眼,说:“怎么样,现在你愿意考虑我的提议吗?”

他回收了萝拉的发光匕首,插进小腿侧的刀鞘里,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包里那位像死了似的没有任何反应。

我整理好衣服,转过身,朝他挤出一个笑容:“你见过德加尔家发出的一张通缉令吗?”

第四十五章 黄雀在后

(贼首示意我继续说。ww

“我听说,德加尔家在通缉一个十分像我的人,好像悬赏不少钱呢,要活的,毫发无伤。”

“我记得……”他眼睛微眯,上下审视我,做恍然大悟状,“哦,原来如此。”

“真没看出来,”他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说,“德加尔家为什么通缉你呢?”

“谁知道,”我摊手,“也许是对我一见钟情吧,所以才强调要‘毫发无伤’嘛!”

“哈哈哈!”他大笑了一阵,忽然冷下脸来,“你以为这种说辞我会相信吗?”

“信不信由你,”我面不改色,“反正既然你知道那张通缉令,细枝末节我也不必多说,总之,如果你们想发这笔财,不妨对我客气一点,比如,不要靠近我,不要碰我之类的,作为回报,我可以配合你们行动;否则……我也不是很想让这张通缉令过期。”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有个问题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既然你明知他们在通缉你,为什么还要来夜莺之森自投罗网呢?”

我翻了翻眼睛:“碰运气罢了,不是有句话叫‘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他摇摇头,看样子并不相信我:“好吧,我们不碰你,不过相应地,你最好别耍什么花样,不然,我宁可不要赏金。”

我点点头:“好。”

他抛给我一个警告的眼神,然后吩咐另外两个水贼搜刮死者身上的财物。看来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强盗,可惜了那张酷似精灵的漂亮面孔。

“对了,我叫亚摩,”贼首没有亲自动手摸死尸,而是好整以暇地面对着我说话,“你是……?”

我想这可能是他的一个试探,因为通缉令上是有我的全名的,于是老实回答:“席拉。”

他点点头:“这是你的真名?”

我半真半假地说:“德加尔家认为如此。”

“事实是……?”

我挑挑眉没有说话。在良辰镇我听说,为了防范黑魔法,有些人会很注意保护自己的真名之类的信息;贼首大约也考虑到这一节,因此见我含糊其词,他并没显得十分在意。

我原本以为他们会征用受害者的船,结果,水贼少年深入树丛中,拖出了一条独木舟,舟身狭长,看上去最多只能站4、5人,不够躺,甚至也不够坐。『』这种水上工具是没法搬运那个女水贼的。

这让我略有些不安。刚才我没有杀死女水贼,除了已无必要之外,还有另一层原因:按照我的预想,只要她还没死,水贼们总不至于弃同伴于不顾,而带着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伤患上路,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破绽——我就可以伺机利用了。

但现在看来,水贼们倒像是要舍弃她的样子。

水贼们把财物打包丢进独木舟,贼首走向仍在抽搐的萝拉,弯下腰看看她:“真可怜……你这样子,连走路都做不到了呢。”

萝拉挣扎着撑起脖颈,死死盯着他,尖声道:“杀了他!杀了那混账!”

“这可不行,”亚摩笑了起来,“你已经一文不值了,可是,你知道她值多少吗?对,是‘她’。”

他蹲下身,手指刮了刮萝拉的脸颊,用轻柔的语气说:“还记得我的阿克塔斯沙漏吗?出自十臂那迦的工艺,盛满了吉陵伽山的红宝石,像银河一样美丽。”

“……你、你曾说,第一次见到我时,就像……”

“是呀,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像第一次见到阿克塔斯沙漏,”亚摩回忆似地闭上眼睛,又睁开,“可是现在的你,就像沙漏已经清空,时间已经逝去,记忆蒙上了灰,紧抱着不放只能徒增伤感,又有何益?”

“亚摩……”萝拉哀求似地唤着他的名字。

贼首摇摇头,嘴唇凑近她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萝拉一震,泪汪汪地看了他一眼,最终却认命似地低下头去。贼首抽出原本属于萝拉的发光匕首,一刀切下了她的头颅。

另外两个水贼对这一幕简直毫无反应。我试探着对少年说:“看来萝拉并不算你们的同伴。”

他恶狠狠地翻了个白眼,说:“你要是想挑拨离间,我劝你还是别费心了,托你的福,萝拉才没法继续跟我们在一起,亚摩这样做是为她好,减轻了她的痛苦。”

“为她好?”我轻蔑道,“你们为什么不救她?为什么不用船?杀了她不过是为了省去你们的麻烦而已,别说得那么好听。”

“她已经没用了,为什么要救她?”少年理直气壮地说,“让她在这里等死,说不定还会被夜莺之森的卫兵捉住拷问,与其这样,杀了她不是更好?”

我发现了问题所在——他们的道德观念与我的相差太远,于是闭上嘴缄默不语。

他们搜刮受害者身上的财物有些意犹未尽,问我是否还有其他人,我懒懒地说不记得一共有多少船客;他们再三旁敲侧击,我讥讽道:“你们到底走不走,不如等到明天下一批船客来了再干一票?”

贼首笑了起来,笑到一半忽然皱眉,过了一会儿,三个男水贼面面相觑,都软软地倒了下去。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也假装瘫倒。

亚摩道:“谜草烟雾?”

少年怒骂我:“中了这xx的招!”

我不示弱地骂回去:“你才是xx,见过设套自己也栽进去的吗!”同时心惊不已:谜草到底有什么作用?

“不是她,是我。”附近响起一个难掩兴奋的男声,黑皮衣手里缠着一团金色链子,从船后走了出来。

水贼们见到那链子,脸上无不露出极度厌恶的表情。

“赏金猎人!”一直没怎么说话的那个水贼叹道。

亚摩皱了皱眉:“看来这才是你心烦的原因。”

“谜草真是好使,”黑皮衣得意洋洋道,“不管你是精灵也好,杂种也好,一熏上这玩意,立马魔力全消——就是太他妈的贵了。”

他摩擦着链子,绕着圈儿走过水贼们,然后踢了我一脚。

“嘿!”我怒道,却并没有起身,“我也是幸存者。”

他咧嘴大笑:“错了,你是一笔赏金。”

然后他用手中的链子碰了碰亚摩,问:“夜莺之森悬赏她多少钱?”

亚摩笑眯眯地回答:“一公斤秘银。”

黑皮衣吓了一跳,从头到脚审视了我一遍,摸了摸下巴,眼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贪婪。

“赚大了。”他说。

我嗤笑:“你觉得可能么,就我。”

他似乎也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你犯了什么事?”

“什么事也没有,”我冷冷地说,“那是我编出来骗他们的,我在良辰镇看到过一张通缉令,就冒充了被悬赏的那个家伙。你不是赏金猎人么,怎么连这都分不出来?”

亚摩看着我只是笑。

“你自己想想, ...

(要是夜莺之森真的在通缉我,我怎么可能还巴巴儿地赶到这里来?”我泰然自若道。

黑皮衣有些迟疑了,我猜是因为他只有一副禁制工具,不确定该铐水贼还是铐我。

“大叔,”我温和地说,“你觉得跟他们比,我更像个恶人吗?刚才情况那么危急,我都没下手杀那个女的呢。”

黑皮衣啐了一口道:“爷管你是不是恶人?爷只管你值不值钱!”

少年忽然笑了起来:“你这蠢货,还以为赏金猎人是治安官?这些该死的人类,以惩恶的名义抓灵族卖去人境,只不过是人贩子而已。”

我震惊地看着黑皮衣,发现他没有一点想要辩解的意思。

“那个半羊人不是犯了猥亵罪吗?”我不甘心地问。

“猥亵罪?”少年嗤笑,“对于半羊人来说真是个好罪名。”

“对精灵杂种也挺好,”黑皮衣龇着牙说,“爷抓过一个像你这样的杂种,也是猥亵罪,卖了个好价钱!”

我赶在少年破口大骂之前问道:“你能往来于灵境和人境之间?”

黑皮衣得意地回答:“当然,爷有诺森大公和火云城领主亲笔签的通行证和治安证,做的是光明正大的生意。”

“谁会买灵族呢?”

“人为什么要养宠物呢?”黑皮衣学着我的语气说,粗嘎地笑起来,“物以稀为贵,长得漂亮的灵族,在地下拍卖场吃香得很,有钱的老女人们会为这张脸争得头破血流的。”

他捏了一把少年的腮帮子,后者用极冰冷的视线扫了他一眼,黑皮衣默默地松开手。

“那你一开始就捉个漂亮的不就好了,捉个跛脚的半羊人做什么?”

“因为半羊人很软弱,”少年恶意地冷笑起来,“人类欺软怕硬,只会搞偷袭,那边那个人贩子,你捉到过精灵混血?说来听听呗。”

黑皮衣脸色一沉,含混道:“好了好了,怎么废话那么多,快给爷一字排开,爷好好想想该留谁。”

我被他一推,老实歪着身子躺下,只见黑漆漆的岩石穹顶上隐约闪烁着两点金黄丨色,缓缓眨了眨。

第四十六章 又一只黄雀

(一边是跨境贩卖灵族的无良人类,一边是连同伴都能轻易杀害的精灵混血,无论哪一边都不可靠;好在他们的目的都是求财,因此至少从目前看来,想要保命并不难。『』关键在于判断形势。

黑皮衣手中的链子在我和水贼之间摇来晃</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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