碟,色香味俱全,简直吃得人把舌头都险点吞下肚子里。
大哥有意无意地撩拨玫瑰生气——
“最近盐恐怕是贵得很了,真得省着点用,这菜所以淡了。”
玫瑰会扑上去打他。
他会叫道:“嗳嗳嗳,两个人加在一起七十余岁,别尽胡闹,这会成为小辈们的笑柄,嗳嗳嗳——”
只羡鸳鸯不羡仙。
黄太太一日静静与我说:“见了他们,才懂得什么叫爱情,如此的盲目不羁,惊心动魄,我们只不过是到了时候结婚生子的下下人物而已;什么事一有比较,高下立分。”
*说:“然而他们把时间浓缩了,他们的时日无多。”
“我们呢,”黄太太苦笑,“我们之间谁能保证自己能活到一百岁?谁不与时间竞争?明天可能永远不来。”她的声音无限苦涩,“此刻我认为自己根本没活过。”
“你与黄振华——”我瞠目结舌。
“我与振华——”她仰起头,“振华是个永恒性心平气和的人,除了事业,一切都是他的附属品。”
“他生命中并没有爱情这回事,而我性格上最大缺陷,却是妄想追求爱情,”黄太太问,“我老了吗?已经没有资格谈这些了吗?并不见得,我心中一直十分痛苦。”
我怔怔地听着,十分意外。
“振华给我生活上十全十美的照顾,”黄太太微笑,“一般女人会觉得他是个好丈夫。”
她又微笑道:“我本身是一个有能力有本事的女人,我比别人幸运,我自己双手也能够解决生活问题,因而有时间追求精神生活,倘若黄振华不能满足我这一点,我有什么留恋?我无谓再迁就黄振华。”
我呆呆地问:“你的意思是——”
“我想离开黄振华。”她温和地说。
“什么?”我跳起来,“你与黄是城里公认的理想夫妻呀。”
“城里的人?”她淡然地笑,“城里的人知道什么?我岂是为他们而活?”
*沉吟了一会儿,“黄先生知道这件事没有?”
“没有,现在是非常时期,我无意造成更大的混乱。”
我们明白她所指,她始终是个好妻子。
我震惊,对婚姻的信念大大地动摇。
“这十年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们并非珠联壁合的一对,我迁就他得无微不至,”黄太太说,“他的口头禅是‘我们不如……’数百个‘不如’下来,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自我,成为他的影子,于是他满意了,丝毫没有发觉这是我一个人努力在刻意求工。”
我小心地聆听。
“起初我也不明白,我认为夫妻之道必须互相迁就。现在见了家明与玫瑰,才晓得不是那回事,我并不快乐。也许我的要求是太高太不合理了,但为什么不呢,我像所有的人一样,只能活一次。”
*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她心中不是没有同感的吧,而她此刻为我受的种种委屈,将来会不会如黄太太般发作起来?
黄太太深深叹口气,“我并不要求世人原谅我。”
*冲动地说:“我原谅你!”
“当初嫁黄振华……是因为要争口气——你们以为我完了吗?早着呢。一口气,”她哈哈地笑起来,“多可笑。”
“你是爱他的吧?”我忍不住。
“自然我爱他,但自始至终,他未曾爱过我,未婚前他舒适地住在父母的家中,令我等了他三年半。他可没想到这一千多日我浪费在公寓中,天天度日如年——呵你们还年轻,你们不明白这些说不完的故事,我虽然老了,我也还有我的故事。”
*紧紧握住她的手,“我是你的后身,黄太太。”
黄太太摇摇头,“家敏懂得感情,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但只有振华,他不懂得玫瑰,不懂得家敏,亦不懂得我,他浑身无懈可击,但他不懂得爱情——”
“这点我同意。”我说。
黄太太说:“多么不幸。”
黄太太的悲剧是她要在已成事实的环境中追寻理想。
真没想到他们这一对也会出毛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岂是一项艺术,简直是盖万里长城,艰苦的工程。
将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着的人要分开。
黄振华对我诉苦,味如黄连。
女人,他说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与苏更生是公认的最佳夫妻,现在她与他冷战,搬到书房去睡,半夜三四点还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第二天起身后却又若无其事。
黄振华说:“她爱我,这女人到现在还非常爱我,但她却舍得如此对付我,我确实不明白这女人的心。”
我说:“或许她认为你不爱她。”
“我不爱她?”黄振华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爱她还会娶她?她十年来就控诉我不爱她,女人们都祈望男人为她们变小丑,一个个为她们去死,她们设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们是要做寡妇的。”
我不敢出声。
“不是我说,玫瑰纵有千般不是,她也有个好处,她从来不与男人争论这些事,玫瑰的头脑最简单,爱就是爱,她又不计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从不把爱放在天平上量,你说是不是?”
我心中温柔地绞痛,玫瑰怎么同呢,世上有几个玫瑰呵,我们都是凡人,凡人中苏更生女士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性情中人了,黄振华不能如此说。
黄振华说:“女人!没读过书的女人像红番,读过书的女人又要干革命。”
可爱得无懈可击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运又这样坏。
她决定与大哥到巴哈马群岛去度假,我们一起劝阻。大哥已经要每周定期到医院去吃药打针,离开熟悉的环境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大哥豁达地笑,认为不打紧,“不去巴哈马也不见得就能多活十年,现在还不能作随心所欲的事?等几时?真的想经过一条有白光的隧道,等待来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着大哥,站在他身后,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只手轻轻的抚*他的后颈,当大哥是一个小孩子。
他们两人那种视死如归的自若,决非假装,因此更加使我们害怕震惊。我们看着他俩上飞机。
大哥临走时跟我说:“家敏,家中书房里的几只琴,很值一点钱,不要当烂木扔掉,可以将它去换数辆发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车。”他笑。
我听在耳中,心如刀割,紧紧拥抱他。
玫瑰穿着七彩的花衬衫,三个骨开叉裤,梳一条马尾巴,大圈耳环,热带风情,一点没有伤感。
大哥笑语:“比起玫瑰,我简直是黑白新闻片拷贝站在特艺七彩歌舞片身边。”
玫瑰笑得前仰后合,*也赔着笑。
他们终于走了,像一般度蜜月的年轻男女,只是他们没有将来,他们不会白头偕老。
回家途中,*忽然说:“我明白了,我明白为何你那么疯狂地爱上玫瑰。”
我一怔,不出声。
“她真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由衷地说。
我说:“我也认为如此。”
“我们之中哪一个人,能够忠于人忠于自己,又同时勇敢地活下去?无论对谁,她都于心无愧,甚至是方协文,她给他最好的十年,她给他安琪儿似的女儿,”*说,“她从不计算得失,我做不到她所做的十分之一,要我学她,比骆驼穿针眼还要困难。”
我在心中叹气。
我说:“我们幸运,可以在感情领域中兜圈子,有些人单为三餐,从早做到晚,大雨滂沦时挤在密不通风的公路车上,他们更加不能找到机会将伟大的人格发扬光大……”
我说:“*,人与人是不能比较的,上帝并不公平,生命是一种幻觉,我唯一的年轻有为的兄弟要离我而去了,我束手无策,而公司左侧街角的那个老乞丐,他将继续蹲在灰尘中三十年,求路人施舍一个角子,你能解释这种现象吗?”
*别转头,不出声。
隔了很久,她说:“家敏,我有孕了,我们第一个孩子将在明年六月出生。”
“啊——”我在愁肠百结中看到一线曙光,“六月,*,如果是女孩子,我们可叫她六月。”
“男孩子呢?”她问我。
“叫小明,小小一点像家明就够了。”我说道。
*微笑,“非常好,我们的孩子也不必太聪明,稍微一点点聪明就够了。”
“在小处着眼有什么不好呢?”我说,“做小人物才快乐呢。”
黄振华夫人显然不这么想,玫瑰与家明离开后三天,她便向黄振华提出分居的要求。
黄振华没料到有这一着,他震惊至精神极度紧张,无法应付工作,不住地问:“为什么?为什么?”
黄太太维持缄默。
黄振华咆哮:“你想我也患上血癌,与你搂在一起死,以便证明我对你的爱?”
黄太太收拾一只小衣箱要离开。
黄振华崩溃下来,“更生,求你不要离开我,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求人,第一次求的是你,第二次求的也是你。”
黄太太苍白地说:“你不明白,振华,你始终不会明白。”
我与*为了做中间人,跑去坐在那里听人家夫妻相吵相骂,无限难过。
“我知道,你要我对你无微不至,你在开头的时候就希望我接你上下班,我没有那么做,你就记恨,我没有在约会的地方等你一小时,你就——”
黄太太抬起头,看着黄振华,黄振华忽然不说了,他叹口气,“我在大事上总是照顾你的。”
“大事?”黄太太说,“几时第三次世界大战呢?我肯定到那一天,你一定会带着我逃难。可是振华,这十年来,上班我一个人去,下班我一个人回来,中饭你没有空,晚上你有应酬,生了病我自己找医生。振华,在不打仗没有大事发生的时候,我要见你的面也难。”
我低下头。
黄太太说:“我仍然是一个寂寞的女人,你的阳光太高太远,照不到我身上。黄振华,我配不起你,你另觅佳丽去吧。”
黄振华说:“更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黄太太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振华。”
黄振华说:“更生,我劝你三思,如果我们都要分开——”
黄太太不再言语。
黄振华叹口气,站起来离去。
走到门口,他转过身子来,跟我们无限悲凉地说:“我活得太长了,如果去年死去,我也就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黄太太仍然不说话。
直至他走,她不再说话。
她显然是下定了决心。
我只觉失望,他俩甚至不是早婚的两夫妇,这样的一对还要分开,不知是哪些人才能白头偕老。
*像是洞悉了我的思想,她说:“哦,很多人,要面子的、因循的、懦弱的、倚靠饭票的、互相利用的,家敏,多得很呢,白头偕老的人多得很呢,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关系破裂了,有一种特制的夫妻牌万能胶水,粘一粘又和好如初。你少担心呢,满街都是恩爱夫妻,孩子们不停地被生下来加强他们的关系。你少担心,家敏,我们就是最好的榜样。”
*哭了。
那是因为我变心之后她并无勇气离开我。
而我,我不能在玫瑰拒绝我之后做到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境界。
千疮百孔的世界,值得哭的事情原是非常多的。
大哥与玫瑰在三星期后回港。
玫瑰走出来,大哥用担架抬出来。
玫瑰脸色很坏,但是坚强镇定,眼睛有一丝空洞,她握紧我的手。
在车子里她对我低声说:“他说他爱我,他说他很快乐。”
我点点头。
大哥没有再开口说话,他一直处在休克的状态。
在医院病房中我们两夫妻与黄振华三人轮流看守,但是玫瑰一直在那里。
她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子,穿件宽大的白衬衫,一条褪色牛仔裤,常常捧着咖啡喝。
玫瑰的神色非常平静,很少说话。
我们知道溥家明不会再开口与我们说话,他的生命已走向终点。
本来我已经歇斯底里,但是玫瑰的恒静对我们起了良好的作用,我们也能够合理地商讨家明的身后事。
星期日深夜,我们奉医生之命,赶到医院去见大哥最后一面。
玫瑰已经有好几天不眠不休了,她坐在床沿,低下头,握着大哥的手,将他的手贴在脸边,一往情深在看着他。
她没有哭。
这时候大哥早已不是平日的大哥,他的器官已开始腐败,每一下呼吸都传出难闻的臭味,他长时期的昏迷使得四肢死亡,肌肉出现一种灰白色。
一度英俊的人,现在就跟一切久病的骷髅无异。
但他在玫瑰的眼中,仍然是风度翩翩、俊秀懦雅的溥家明,她丝毫不以为意,轻轻地吻着他的手。
*的眼睛早已濡湿。
医生替他注射,告诉我们,他会有一刻的清醒。
这就是俗语的所谓回光返照了。
玫瑰抬起头,见到我们,她说:“他也真累,应该去了,拖着无益。”语气并不伤心,也不激动。
*伏在大哥身上饮泣。
大哥缓缓睁开眼睛,蠕动嘴唇,想说话。我们趋向前,他却没有发出声音,一个健康的人断不会知道说一句话也要这么大的力量吧。
他的眼光在我们身上缓缓转动,终于落在玫瑰的脸上,他深陷的眸子居然尚能发出柔和的光辉,玫瑰的嘴附在他耳畔,清澈地说:“我爱你。”
他听见了,微微点头。
“我爱你到永远永远。”玫瑰再说一遍。
*泣不成声。
然后大哥的喉咙咯咯作响,我抓紧着他的手渐渐冷却,他吁出最后一口气,我知道他的灵魂已经离开,我暴戾地大声狂叫起来,声音串不成句子,护士斥责我,*用双臂抱着我,号陶大哭。
我巴不得跟了大哥去,生老病死,都非出自我们本愿,人生到底为苦为乐。
玫瑰抬起头来,放好大哥双手,护士替他的脸盖上白布,从此这个生命就在世界上一笔勾销,太阳再也照不到他身上。
玫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家敏,别难过,别难过。”
这时黄振华与苏更生一前一后也赶到了。
黄振华双目红肿,他的分居妻子永远穿着白衣服,然而憔悴得不得了。
玫瑰似乎负起了安慰众人的责任,她对于死亡毫无恐惧,她接受这项事实犹如接受她生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般。
“我们走吧。”她建议,“我很疲倦,我想好好睡觉。”
*说:“我们陪你——”
“不需要,”玫瑰温和地说:“我不会有事的,你们送我回老房子就可以了。”
黄振华说:“玫瑰,我送你,家敏的情绪不甚稳定,不宜开车。”
玫瑰说:“这里最适宜开车的人是我。”
“别这么说。”
我开车送了玫瑰回家,老房子阴暗华丽,仿佛那日我第一次见她,天在下雨,忘了带伞,她来替我开门,我一心一意地惊艳,到此刻仿佛已隔一个世纪了。
她说:“你们请回吧,我想休息。”
*问:“你打算做些什么?”
“先好好睡一觉。”玫瑰说。
“睡醒了呢?”*问道。
“吃一顿很饱的饭。”
“然后呢?”
“整理一下屋子——”玫瑰诧异地问道,“你们不相信我会如常生活?”
“可是——”*嗫嚅地说:“家明已经不在了。”
“我知道他已经不在,”玫瑰说,“但是他希望我活下去,他会希望我快乐正常地活下去。”
“你做得到吗?”我问。
“我会学习,”她说,“为了家明。”
她推开书房的门。
她对这间旧书房有莫大的偏爱。
“你们请回吧,我要喝杯茶,抽支烟。”她说,“有女佣人在,你们可以放心,可以随时打电话来查。”
我们只好告辞。
“家敏。”她叫住我。
我转头去。
“家敏,不要太伤心。”她说。
我麻木地与*退出。回到家中,我们几乎溃不成军,*说我一连几夜叫唤大哥的名字。
溥家明从此不在了。
黄振华少了苏更生,什么事都办不成。苏更生总算念着旧情,常回来帮我们。
大哥把他的全部财产留给了我。
他把他的爱分为两份,一份给我,一份给玫瑰。他的生命是丰盛的,他给予,他也取索,他的生命也不算短,四十二岁,足够有余,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玫瑰又自由了。
她比往日沉默许多,徘徊在老房子的书房内,不大出去交际应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的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化的世俗礼法,照旧穿着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又开始吸烟,本来已经戒掉,现在因陪家明,又染上重吸,通常与她过去的大嫂一起出入。
我曾自荐陪伴她,她却婉辞。
她说:“我现在这个年纪,总得学习避免嫌疑。家敏,你是已婚男人,太太快要生养,你的时间应全归妻子。”
她的道理十足,我只好知难而退。
家明的葬礼之后,我们家静下来。
再也没有他的琴声了,我的身子像是忽然少了一半,不能平衡。
*怀孕的身体渐渐不便,她很坚强,仍然工作,有时极度疲倦,我劝她辞职,她又不肯,照样撑着上班,家事交给佣人。
我劝过几次,便省得麻烦,对她我有歉意,我的情感淡淡,不像对玫瑰那般火里来火里去。
我与*是一辈子的事,不把精力蓄藏起来留待后用是不行的。
我在短短三个月间变成一个标准的住家男人,下了班就万念俱灰,回家脱了皮鞋便高声问:“拖鞋呢?”
女佣人倒一杯暧昧的绿茶,香是香,但不知何品何种,我也将就着喝了。书房内有数幅莫名其妙的画,我也挂了,也无所谓。
摊开报纸,我足足可以看上一小时,头也不抬起来。渐渐地我迷上了副刊的小说,一个叫卫斯理的人,写他的科幻小说,告诉我们,生命实在是一个幻觉,我一天天地追下去。
佣人说开饭,我就坐下吃,吃很多,对菜式也不挑剔,比较喜欢白切鸡这些简单易入口的肉类,很快就在肚上长了一圈肉,裤头都有点紧,也不刻意去理它。我知道我已经放弃了。
四月份我们的孩子出生,在产房门口等,我也不大紧张。
孩子顺产,强壮,是个女孩子,我有点高兴,拍拍*的肩膊,半开玩笑地说:“同志仍须努力。”
我的一生,就这样完了吧。
我的一生与*的一生。
但是玫瑰的一生却还早呢。
我们有时也看见她。她永远不老,只是一直成熟下去,美丽、优雅、沉默,脸容犹如一块宝石,转动时闪烁着异彩。
追求她的人很多,妇女杂志仍然以刊登她的访问为荣。即使不是她的美貌,现在黄家老房子那块地,也足以使她成为城中数一数二的富女。
她具备了一个女人所有的最佳条件。
我问她:“你快乐吗?”
“自然快乐,”她说道,“我干吗要不快乐?”
当时在她的书房中,我们喝着不知年的白兰地谈天,*与孩子在客厅玩,黄振华带着他的新女友。
“可是——”
“可是什么?”她莞尔,抬头看着壁上悬着的一只小提琴,“因为家明的缘故我就应不快乐吗?我想起家明,诚然黯然,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既然要什么有什么,就应当快乐。家敏,你亦应当快乐,就算是更生姐,我也这样劝她,世界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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