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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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我觉得自己不是孤立的,第一次,我感觉到自己也不过是平凡的一个人,我也需要被人帮助,这样横冲直撞的生活,我也需要在某个疲惫的时候转个身就能找到依靠的肩膀。而俞北的出现正好迎合了我的需要,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他我有了和对别人不一样的感情,究竟是什么,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面对他,我会觉得心安。因为我觉得这样一个可以在那种情况下把我救出来的人,是一个可以信赖并依靠的人。

我和他认识的第七天,他送我回家,然后关于我们的故事在我答应他送我回家之后就开始了。

第三十二章

?那天他的表白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红着脸对我说“我喜欢你”,他只是站在黑板前对着我说:“阿凉,我送你回家。”

我很不确定,抬头又问了他一遍。他站在黑板前面,穿着那时的校服,很瘦很瘦的一个人,并不算很高,像被砍断很大一截的电线杆杵在那里,耳根泛红大声对我喊:“我说,我送你回去。”

我没有任何表情点头答应了他,心里觉得很暖。他的话仿佛一道温泉缓缓地从血管里淌进我的心窝,那种温暖简直要从身体里溢出来了。

一路上,他只是桥我的手,不说话。我才发现他不是个爱说话的人。一直送到巷子口,他才松开我的手对我说:“明天我来接你。”

我看着他又红起来的耳根,笑着点头。

那时候年少的情感很简单,只是很简单的一心一意对对方好。他每天早上会在巷子口等我,和我一起上学,会把他的早餐分一半给我,午休的时候会过来看我做练习,放学了之后就送我回家。

我和他之间的事,很快变成了绯闻,在几个班级里传开来,在别人面前我都是孤立的人,所以我没有回应,他也没有回应。我们依然我行我素的过着我们的生活。

还是有人会找我麻烦,我还是不动声色的一一化解。

校庆那晚,我平安的登上舞台演唱,我沉浸在旋律里,唱的很用心,博得了满堂彩。我很兴奋,我发现我喜欢上了音乐。那个晚上,我把我的喜欢分享给俞北,他笑着牵起我的手说:“阿凉,你适合舞台。我会陪着你。”

我握紧他的手点头。我相信他,已经到了盲目的地步。我知道那是不对的,可是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沦陷了。

后来我才发现,他和我一样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不一样的是他有爸爸,我有妈妈。然后在某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妈妈告诉我,我们就要有一个家了,再然后俞北被他的爸爸带了进来,最后我们成了一家人nad1(

俞北的爸爸,也是很沉默的人。可是他待我真的还不错,待妈妈也很好,不像巷子里的那些男人,只会用猥琐的目光看着妈妈。他的眼睛不大,可是目光看向妈妈的时候很柔和,对我也总是很温和。我没有任何意见,欣然接受他。

从此,我和俞北不再是暧昧不明的朋友,而是兄妹。学校里关于我们的谣言也不攻自破,他还是像我们变成一家人之前一样对我,他也履行了他的诺言陪我一起开始了我和音乐之间的故事。

那个女孩还是会来找我麻烦,并且带来了很多看我不顺眼的人,他们一个个都恨我入骨。他们对我的打击报复起效并不大,因为那个平凡的俞北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强大了,他还是比同龄的男孩子瘦,可是那个身体单薄,肩胛骨尖利的男孩不见了,他不再是上课偶尔会打瞌睡,偶尔会旷课打游戏的男孩,学校里开始有很多人知道他的存在,知道那个打架无往不胜的俞北。他还是沉默寡言,但是那沉默夹杂了很多另同龄孩子畏惧的东西。

他就像一只鹰,慢慢的成长了,羽翼变得丰厚了,可以保护别人了。我知道,他要保护的就是我,我被他护在他的羽翼下保护得很好。在他的保护下,我安心的唱歌,他总是为我鼓掌喝彩,他说她喜欢我唱歌的样子。

我们的关系一直保持着这样子,是兄妹,却比最初的暧昧更暧昧了。

一直到我十五岁那年。

有一天,我被她们骗到了厕所里,她们把我堵在厕所里把我打到半死。那天如果不是俞北及时赶到,我想我真的会死在厕所里。我躺在地上看着俞北发狂一样把她们打倒,他红着眼抱起我离开了厕所,蹬蹬下楼。

那是我第一次靠在他还不是很厚实的胸膛里,听着他因激烈运动之后变得急速心跳,觉得很安心。我把脸靠在他肩上,发现他还是很瘦很瘦,起伏的肩膀磕到我的脸,有些疼,可是听着他温柔的对我说没事了,我却觉得很安心,心里很暖,很甜nad2(

那时候已经放学了,学校的医务室也已经关门了,他撬开医务室的门,手忙脚乱的给我处理伤口。他的动作很轻,可是手很笨,一直在抖,总是把我的伤口弄疼。我咬着牙,没有发出声音,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喊疼,他一定会很难过,看着他难过,我也会很难过。所以我一直咬着牙,撑到他把我的伤口处理好。

明明受了伤,可是靠在他怀里,我却觉得很幸福。我知道,我对他已经不是最初对朋友盲目的信任了,也不是后来对哥哥的依靠,而是另一种我一直渴望的感情——爱。

在这之前,他送我回家,走进了我的世界,牵过我的手,在那样年少的岁月里,这样的举动已经超出了朋友的范围,却没有到达爱情。后来,我和他又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兄妹,我们的关系因此一直在朋友、亲人与爱人之间暧昧的徘徊。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关系会一直这样下去,就算我喜欢他,也不能改变什么。因为,我们都太像了,我们可以相依为命,可是爱情是我们无法触及的禁地。

然而,那个夜晚,他却吻了我。只是轻轻的一吻,他却红了耳根。我觉得很好笑,忍不住哈哈笑起来,牵动了嘴角的伤口也不觉得疼,一直在那里笑,直到他的唇再一次覆上来将我的声音吞没。

他的牙齿撞到我的牙齿,有些疼,我嘴角的伤口裂开了,腥甜的血丝被他带进我的口腔里,很腥,也很甜。明明没有任何浪漫与技术含量的亲吻,我却迷醉了,没有任何迟疑,我把我交给了他。

我和他之间的爱情,从那一晚开始,一发不可收。我们像所有年少的恋人一样,牵手上学放学,在没有人的校园角落里拥抱亲吻。

第三十三章

?他还是那个沉默寡言,打架凶狠的少年,我依然在他保护的羽翼下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组建了乐队,开始找在酒吧驻唱的机会。

虽然有了一个完整的家,但是两个本就困苦的家庭组合起来,就像两个半圆的贫穷拼成了一个圆的贫穷,面积增大了一倍,因此我们不得不为了维持生计奔波。

现实并会因为拥有了爱情,就会有物质。

我们年纪还小,想找工作也并不容易。他总是有办法的,不知道他从哪里伪造了我们的身份证,在酒吧工作了。我靠在在酒吧里唱歌赚钱,而他在酒吧里当服务生,我们都在为生活努力。

生活很艰苦,可是我们觉得很幸福。我一直以为我们会永远像那时候一样,虽然我们的生活一穷二白,但是我们爱情富可敌国,只要这样我们就可以桥彼此的手一直到老,就像他说的那样,要一辈子在一起。

可是那时候的爱情和现实比起来根本一文不值。我们以为我们懂得了爱情,懂得了幸福,就可以在此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是我忘了现实是多么强悍的东西,它只要远远的对我们露出冷笑就把我们逼到了绝境。

那一年,我十六岁,怀了一个我和他的孩子。我告诉他,他惊愕得回不了神,像被雷劈到一样傻愣站在那里,半晌之后他才不确定的问我是不是真的。我靠在他怀里,一脸幸福的微笑告诉他是真的。我没有看见他的表情,不知道,那时候得知这个消息的他,其实并没有很高兴。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从头到尾只是沉默着,完全没有任何该有的兴奋与高兴,他年轻的脸上更多的是担忧。

接下来的日子,我很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活,我害怕让别人知道,我更害怕一个不小心,肚子里的孩子就没有了。那是我和他的孩子啊!那是我们的骨血呐!如果因为我,他有什么闪失,那我死一千次一万次都不够补偿。

可是一周之后,他却对我说,让我拿掉孩子。我这样小心翼翼的保护着我们的孩子,他却要我打掉孩子,我不敢相信nad1(声音发抖的再问了他一次,他靠在学校后操场的矮墙上,沉默的抽着烟,很久很久才回答我。他的声音很轻很轻,像叹息一样,可是那样寂静的夜里我清清楚楚听见他的回答。他说:“阿凉,拿掉孩子。”

泪水没有任何征兆的落下来,湿了我的脸,我发疯一样扑过去对他拳打脚踢。那是我们的孩子啊,那是一条小生命,融合着我和他骨血的小生命啊,他竟然那样狠心的说让我拿掉他,就好像丢掉一颗球一样,事不关己。

我哭着捶打他,骂他混蛋,他只是静静站在那里任我打骂,我下手很重,可是他吭都没吭一声。一会之后,他抱住我,把我紧紧箍进他怀里,紧紧钳住不让我动弹。我使劲挣扎,他抱得更紧,箍在我腰背上的手臂把我后背掐出了痕,像要把我融进他的骨血里。我动不了,只好咬他,牙齿深深陷进他肩膀的皮肉里,他还是没有出声,也没有放开我。他依然抱紧我,把头埋在我颈窝,我听见极力压抑像某种兽受伤之后发出的低呜声传进我耳朵里,然后我感觉到温热的液体滴落我的后颈灼烧了我大片肌肤。

然后我听见,他极力压制哽咽的声音,他说:“阿凉,我们没有钱啊!”

我松开咬着他肩膀的牙齿,愣在那里。久久才回过神来,挣开他的怀抱,借晕黄的路灯光,看见他悲恸的脸。那一刻我骤然明白,他的意思。

是啊,我们没有钱,我们还这么年轻,我们连自己都养不起,怎么养得起我们的孩子?!

我看着他,心里像被千万把刀切割着,疼痛排山倒海而来。原来我们深信的爱情,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我们以为的富可敌国的爱情放到现实里连杯水车薪都不是,我们的富可敌国,终究输给了生活的一穷二白。

命运只要远远的对我们露出嘲笑,我们就连挣扎的机会也没有了。

最后,我把孩子打掉了。我把我和他的孩子拿掉了,我们联手把融合我们骨血的小生命杀死了。我们亲手杀死了我们的孩子,也亲手埋掉了我们的爱情,我也把我自己埋了起来nad2(

我们的青春输给了现实,一败涂地!

谢花凉平静的话语停了下来,空气中再一次陷进沉默,只有风依然呼呼吹过。

席季恩早已泪流满面。明明那是她的故事,满是伤痛的回忆,她诉说起来却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就好像说的是今天的天气一样云淡风轻。她诉说的声音很平静,可是席季恩知道她很难过,她心里一定很难过。

黑暗里,席季恩一点一点往谢花凉的方向挪过去,生怕打扰到她。直到手臂触到她谢花凉的t恤袖子,她才停下来。然后她毫不犹豫伸出双手,将浑身冰凉的谢花凉抱进自己怀里。

席季恩并不笨,接下来的事,不用谢花凉说她也知道了。早知道是这样伤痛的回忆,打死她,她也不要听谢花凉亲口说出来。

她一直以为只有小说里才会写到的烂桥段会真真实实的发生在她身边,会发生在这个少女身上。席季恩甚至觉得小说里写的悲剧都没有谢花凉的过去来得悲痛。

谢花凉这样优秀的女孩该是让人捧在手心里疼宠的,为什么上天却偏偏要让她历经这么多的磨难?

席季恩抱紧谢花凉冰冷的身体,感觉到自己的肩膀有温热的泪水正在沾湿自己的衣服。她知道谢花凉在哭,没有声息的哭着。这种没有嚎啕大哭的哭泣,更让她觉得心疼。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井念京会喜欢谢花凉,因为谢花凉真的太值得人心疼了。

她甚至也已经爱上她了。这种心脉相连的双生的怜惜。

只要不再让谢花凉受伤,哪怕是让她放弃喜欢井念京,她也愿意。只要他们幸福就好。

第三十四章

?酒吧的舞台上,乐队已经就位了。席季恩站在离舞台最近的地方,朝着舞台上的谢花凉大喊:“阿凉,我爱你!”

引来众人讶异的目光,而她没被这目光影响,目光依然追随着舞台上的谢花凉。

北洛的伤没有痊愈,但是“我们”在酒吧驻场的工作又不能耽误△为团长的秦自,在那一晚校庆演出后,找谢花凉入团,希望她能暂代主唱一职。谢花凉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今晚就是谢花凉回归后的首唱。然而,席季恩似乎比谢花凉更显得兴奋。

舞台后方传来“锵”的鼓声,秦自竖起食指抵在唇边做了息声的手势,台下瞬间安静下来。谢花凉用眼角瞥了他一眼收到他说开始的信号,将话筒抬到嘴边说出“我们”的经典台词:“晚安,各位。接下来是‘我们’的时间。”

轻灵的吉他声率先响起,缓慢略带忧伤的旋律在舞台上回荡开来。

“这是一首离别的歌,《亲爱的少年》希望大家喜欢。”

再一次路过那相似的小道

想起我们的过往

那个夏天,绿树成荫,微风习习

记忆里的你,宛如昨日般清晰出现在眼前

你牵过的手,仍有余温

你吻过的脸,仍余红晕

你背过的、拥抱过的我

心头依然小鹿乱撞

那时的你,白衣飘飘

转过来的侧脸

温暖的笑,一直漫进我的瞳仁

那棵老树下,你勾过我的小指

还记得你拇指的指纹陷进我的指纹缝里

是那么坚定,那么契合,那么完美

那么让我心醉

还记得么

分别的那一夜

月光皎洁如玉

而你靠在墙边低着头猛chou烟

我的拥抱那么用力

你的泪水那么滚烫

噢,亲爱的少年

我多想就这样把你嵌进我的身体里

永不分离

噢,亲爱的少年

我难忘的少年,你还好吗?

把我忘了吗?

亲爱的少年,把我忘了吧

我们哭过笑过亲过抱过吵过闹过

我念念不忘的你

送我回家害羞不说话的你

低头红着脸说喜欢我的你

在人群里霸道拥抱我的你

站在树下温柔亲吻我的你

勾着我小指给我承诺的你

都已如昨日风逝

我爱的你,你爱的我,还在那年夏天

走远</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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