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奇殷向日会不会去看?」
斯凡总算塞进去了,起身跺跺脚,闻言歪头。
「why她都说不去啦。」
说实在话我已经在乎她在乎到快变狗仔队的程度,再下去的话,恐怕会成为变态。一般来说,就算再崇拜一个人都不会做到这份上,g涉生活不说,还动不动就关心她的近况,看见她郁郁寡欢也不免想j婆帮她一把。
从某方面来说,我才是那只想要报恩的鹤啊。
第一眼看到她的画时,我觉得自己像要被画中人物的眼神刺穿了。
那是个拥有果敢眼神的男人,一个我既陌生又熟悉的男人。陌生是因为我才刚从昏迷中苏醒不久,熟悉是因为那个男人就是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被自己正视,竟会感到惭愧。或许那时候太过自卑,深感我一无是处,看见以往意气风发的自己才自惭形hui。
那是很有趣的情绪呢,觉得被过去的自己看不起。
殷向日是在我昏迷的时期作画,所以她没有见过我,也没和我说过话。但她仅是藉由旁人对我的叙述,就把我给画出来了,还栩栩如生。
不过我怎麽也无法把当初我想像中的「殷向日」,和现在这个冷漠而且倔强的nv孩子联想在一起。
这话我後来也和珊迪说了。她跟我哥离婚後,也许是同时对我哥那臭脾气的家伙同仇敌忾,我跟她後来反而成为朋友。
珊迪看起来也挺讶异的,就她所知,向日是柔顺得如同雏鸟的nv孩子,不晓得为什麽她当初有勇气接受那种就旁人而言,非常──不是普通──非常不祥的差事做。
现在想想,珊迪形容殷向日柔顺让我笃定,她一定没见过那nv孩恶狠狠瞪人的样子,简直就是要把人往油锅里炸的nv夜叉。
我回到房间泡杯咖啡,继续写剧本大纲,同时分神留意隔壁房间的动静。可是她太安静了,连电视声或音乐都没听见过,令我不禁想起斯凡手下美则美矣,却一点声音和香味都没有的小小房间。
她也像纸娃娃一样漂漂亮亮,衣服换来换去,可是过着裹足不前的日子。
过些日子寒流来了,我完全没起床的打算,整个人蜷在被窝里。八点一到闹钟自动响起,我意兴阑跚在闹钟响了第一声後就迅速按掉,抓起吊挂椅背上的长大衣随手一披就去刷牙洗脸。
天气冷的时候,我的腰侧总会隐隐作痛。尽管疤痕淡得几乎要看不见,我还是能在心里描绘出痛的轨迹,是由後腰蔓延至x下,一道扭曲得像荆棘的弧线。
我从书柜里随意ch0u出一本书,仰头想想今天几月几号後,翻到相应的页数,接着诵出第一个句子,用它开启我又得与没进展的剧本为伍的一天。
写字的日子久了以後,灵感和冲劲不足以成为支撑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每次我都想烦躁地ch0u上好几包菸,或是一拳贯穿电脑萤幕,可是这麽煎熬以後,我却还是乖巧地继续和脑袋里的场景相依为命,认份把它们一幕一幕化成文字。
第三幕。
淡入。
特写。一双憔悴无神的眼睛缓慢地左右张望;镜头拉远,一个男人坐在书桌前手指飞快地打着键盘,神情是和手指速度不相符的颓废。
桌子上堆满编剧用书和空宝特瓶,以及拼到一半的魔术方块,还有不断闪动红灯的智慧型手机。
房间的墙壁都被书柜给占满,正中央的餐桌上也被好几叠书山侵占,而书山边有一盒小小的药膏……
啊,药膏。
我站起身来拿起那盒药膏,殷向日拿来的那天後我就把它遗忘了。我卷起袖子查看手臂,其实那麽多天过去早好得差不多了,但一想起她难得的好意,我开心得摇头晃脑,打开药盖挖了一大坨在乌青的地方推匀。
药膏的味道是略微刺鼻的药草香,以致於稍晚与前同事兼好友方家麒聚餐时,他紧皱着鼻头。
我穿着连帽外套和牛仔k,坦然与西装笔挺的他面对。
「你……领带要不要松一下,我看你都快窒息了。」
方家麒不甘示弱,「每次见到你,我都以为你又老了一岁。你刮胡刀都拿去g麻了?」
我们两个冷冷看着彼此,接着不约而同笑出声来,揽着彼此的肩膀走进位於转角的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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