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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我就一直站在窗边吹风,观雨,用我周围的人常用的词语来形容,我是在静静地默默地痴痴地,观雨。还是那个内敛文静的女孩,还是那个清秀纯净的女孩,那个不动声色的很沉默又神秘的女孩。她胆小,脆弱,敏感,只会想象。这才是我。

第十章 红色狂想(2)

想象,想象一直跟着我,有生以来它就跟着我,好像它就是我。它让我成为一个富翁,一个国王,一个上帝。

在我的那个国度,住满着善良友好的小朋友,他们和我握手,拥抱,我们问好,笑。从来没有争吵,绝对没有打架,他们都不知道打架是个什么古怪的东西。他们不懂是非和嘲笑的,他们从来都是呵护帮助弱小的,那些小朋友,说着文明的话,穿着整洁的衣服,经常拉着手一起跳舞,还有唱歌。

在我的那个国度,孩子们总是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的。那些爸爸温和,有文化,不会整天用粗口骂人。他们是坐在凳子上吃饭的,而不是蹲在高高的长凳上吃。那些妈妈温柔,亲切,她们绝不会动辄发怒,一发怒就咬牙切齿地骂孩子,她们懂得拥抱孩子,也懂得亲吻孩子。他们都不会骂小孩,也不会打小孩,也不会大声吆喝小孩,命令小孩,他们不会像国王和王后一样统治那些总是瑟瑟发抖的孩子。那些小孩什么都敢说,他们胆子很大,从不胆怯害怕,从不战战兢兢的,就算一个人在黑暗的地方也不会怕得发抖的,他们不用到处去找爸爸妈妈,他们知道爸爸妈妈一直就在身边。他们胆子很大,什么都敢问,问什么大人都不会骂的,不会笑的,大人不会拿某个小孩当成笑话,在大庭广众之下取乐,他们不会笑那些爱脸红的孩子,不会把他们笑到想钻到地洞里去了还在笑的。

那个国度,会有早餐吃的,一天吃三顿而不是两顿。也不会整天就吃番薯芋头和青菜,那里有肉吃,不是一个星期才吃一次,是天天都有得吃的。也不是天天就吃肥猪肉和那些多刺的鱼,是可以吃到鸡肉和鹅肉的,我们养的那些鸡和鹅不全是拿去卖掉换盐巴火柴的。那些小河里的蚂蝗不见了,不会再有一把一把的蚂蝗来吸我们的血,钻到一些女人和女孩的长发里耳朵里**里长出一窝一窝的蚂蝗家族来,不会再有因为这样而让女人和女孩送命的事。那些小河里,水沟里,游着很多小鱼小虾,没有谁来一下子把它们打光回家吃掉的,它们可以慢慢长大,轮流着长大,所以不是一两个月才能抓到几只虾的,应该一两个星期就能抓到。每个人都能抓到,每个人都能吃到,不用偷,不用抢,小朋友不会因为这个打架的。对,他们都不知道什么叫打架。

在那个国度,我也有白鞋子穿,有完好无损的凉鞋穿,有裙子穿,我也能留头发,女孩子都能留长发扎辫子,披散头发也行,也不会被人骂成是发骚的疯子。女人和女孩的头发也不会总是长虱子的,它很干净很清爽,这个世界都很干净很清爽,不会再乱七八糟脏兮兮的。我们的口袋偶尔也会有点钱的,见到特别喜欢的东西也可以买一点的。比如有馅的大肉包,两毛钱一个,应该可以一个月买到一个吃的,而不是到了每年生日的时候才能吃一个。比如彩色的橡皮,五分钱一个的,一个学期就能买上一个。

是的,口袋会有点钱。

如果这样,我就不会做贼了,我做了一次贼的。可是做一次跟做几十次几百次一样,都叫贼,都是在偷。我做贼了,我做梦都想着口袋里能有一点钱,一分两分也行。我偷了他的钱,我爸爸的朋友的儿子。他跟我一样大,他很大声地对他爸爸妈妈喊:我捡到一毛钱啦!在外面的建筑工地那些乱石堆里,我捡到一毛钱啦!一边喊着一边就扬着手上的那一毛钱,那张纸好旧好旧,但是在窗外射进的阳光里发着光,四边都发着光。我就死死地盯着他的脸看,盯着那一毛钱看,我忘了我是否咽过口水没有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看是绝对没有疑问的。那天晚上,在爸爸朋友的家里,我偷了他的钱,那一毛钱。我像电影里的那些坏蛋,那些偷偷在深夜杀人,悄悄往昏睡的病人身上注射毒液的坏蛋,那些在半夜里进行阴谋活动的特务。我屏住呼吸,轻手轻脚地,偷了那一毛钱。我忍不住,我实在忍不住了,老师的话爸爸的教导还有英雄人物的光辉形象全不起作用,我被那个**那种意念牢牢抓住了,它牵制着我的思想,已经牵制了一整天了。尤其是,那是捡来的,还是在乱石碓里捡来的,是意外得到的,那也不算是他的,它应该也可以是我的,只是它被他而不是我看到了,被他而不是我带回来了。我现在只是把它再“捡”到“带”到我的口袋里……但我那还是叫偷,我把这偷窃行为记了几十年,它还要伴随我一辈子,它告诉我,我曾经也是个贼。做贼是多么羞耻的事啊。

妹妹也是一个贼,她偷同学的橡皮,铅笔,还有头带,她还撒谎。爸爸和妈妈都为此打她,打过好多次,一边骂一边打,打得棍子呼呼地响,打得妹妹的皮肉噼啪地笃笃地响。可是妹妹还是偷,后来爸爸就说,我要把你卖掉!不要你!不要一个做贼的女儿!卖掉你!

姐姐也是贼,姐姐偷家里的花生和黄豆吃,还兴致勃勃地把它们炒得香香的,热热地装满了口袋,跑到外面一边玩一边吃,嘴里发出咯啰咯啰的声音,口气都是香喷喷的。姐姐也挨打,被妈妈拿着竹耙子打,姐姐就蹲在地上像只青蛙一样一边跳一边喊:我再也不敢啦!再也不敢啦!

我就在旁边默默地看着她们被打,我也是贼,我是藏起来的贼,没有人发现我,可是妹妹和姐姐被发现了,我也不再偷了,可是妹妹和姐姐还在偷。

我的国度,我的国度是没有偷这个字的。在那里,我的妹妹不会比我还穷的,我的妹妹至少能穿破烂的凉鞋,而不是光着脚上学,我的妹妹偶尔也能坐汽车去走亲戚,而不是每次都被留在家里和外婆一起“看家”。我的妹妹不会再睁着无辜而倔强的眼任由爸妈打骂。

对,妈妈的口袋也是有点钱的。因为有了点钱,妈妈就不会一天到晚在田里忙了,不用为了种田插秧,种菜养猪卖鸡卖鹅,去修水库打山草而没时间睡觉了,不用因为这些而变得暴戾无常了,不会随手抡起手上的棍子,扁担,锄头,就往我们身上打了,也不会脸色一变手一抬就在我们头上赏一个哐哐响的“五指菱角”了,我们的头皮也就不至于马上耸起一个青紫的大包一个星期都消不掉了,也不会猛地在我们的腿上胳臂上使劲一拧,不会再在我们的腿上胳臂上留下淤青的一大块了。妈妈口袋里有了一点钱,可能也会拥抱我们的,可能还会亲吻我们,妈妈亲吻孩子也不再只是电影里故事里才有的事了。

在我的国度里,万物都是有生命有情感的,都是灵气又美丽的,它们不会无端端被损坏,被折断,被砍掉,被杀死,被烧掉。不会动辄被卖掉,被骂成是畜生,被呵斥着赶走,被抽打着取乐,被变成诅咒人骂人的口头禅,脏话。我的国度里,它们都会说话,都有思想,都会哭,会笑,它们跟我一样,是有灵魂的,我们是一家的,是亲人,相亲相爱的亲人。

在我的国度里,总有许多爱,许多许多的爱,我爱着,非常非常美地爱着,我也被爱着,很真实地被爱着。

我想像,我的国度那么美,我没有理由不想像,没有理由不耽于想像。只是我的想像变了。以前渴望的是和风细雨,现在要的是狂风暴雨,以前渴望阳光雨露,渴望照耀和生长,现在要战争与杀戮,要爆裂和死亡。

那个春天我和温子晴一起跑到街上,我买了一双男生的凉鞋,我说,穿男生的鞋子好舒服,可惜弟弟的那双已经缺了一块了,我要买一双属于自己的男生的鞋子。卖鞋的女人惊愕地看着我,温子晴站在一边捂着嘴巴笑。后来,全级的同学都看到了,都呵呵地笑。我就穿着那双舒坦的男孩凉鞋,穿着爸爸的裤子和上衣,在那个多雨的春天和夏天冲进了雨幕,在电闪雷鸣狂风暴雨的时候想都没想就冲进去了,我很快乐,非常快乐,当我浑身湿淋淋满身满地流水地站在家门口的时候,我开心得要死。我没感冒,我竟然没生病,我就想淋得更厉害些,一定要淋到生病,生一场大大的病,病到快死掉才好。

我淋雨,还长久地站在窗边和阳台上看雨,看雨放肆地纵横地奔流,像饥不择食的猛兽似地冲进所有沟渠、洞穴和缝隙,我大声地朗诵着泰戈尔的《暴风雨》:

暴风呼啸着寻衅滋事,乌黑的云团翻越落日的彩墙,须臾间冲到外面。

仿佛天空的象厩着火,那头因陀罗的坐骑、生得黎黑的幼象,甩着象鼻嘶叫着奔驰。

黑云映射的红光,像它伤口涌流的鲜血。

闪电在云间跳跃,挥动寒光闪闪的巨钺;地平线喷发着雷鸣。

西北边的芒果园里传来粗重的喘息。接踵而来的是昏暗和呛人的尘土,枯枝败叶满天飞舞。坚硬的沙粒打得脸生疼。

天空像着了魔。

……

十七岁的时候,我总在渴望风暴和电闪雷鸣,渴望被撕碎被毁灭。我体会着撕碎与毁灭的极大快乐。

雨后有彩虹,雨后的空气带着泥土的气息,雨后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重新呼吸。温子晴曾经很喜欢郭沫若的诗,我也是,我们喜欢他像个疯子似地**澎湃地大喊大叫。他的诗就是一场场暴风雨,雨后的世界就像他的《凤凰涅槃》里的《凤凰更生歌》一样:

我们更生了。

我们更生了。

一切的一,更生了。

一的一切,更生了。

我们便是他,他们便是我。

我中也有你,你中也有我。

我便是你,

你便是我。

火便是凰。

凤便是火。

翱翔!翱翔!

欢唱!欢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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