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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自有其倔强之处,离开了宁钊之後,硬忍著连自渎都不曾有过,此时一沾了宁钊的身,压抑已久的郁望像烈火一般烧起来。宁钊却从来不急,悠悠闲闲地把久上上下下摸了个遍尝了个够,才送了进去。

身下一阵撕扯般的剧痛,久却觉得痛快,双腿缠上宁钊的腿,徐徐迎合宁钊的动作,明明没有造次,宁钊却又笑了,说:“我的九月急成这样,都怨我,冷落了你这麽久,我会好好补偿你的。”

宁钊拿捏著久,反反复复折腾了许久,才让久痛快泄出来。

久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感觉到宁钊的手指在自己的脸上摩挲,听到他说:“累了吧,且在这里歇息几日吧。”

宁钊下榻离去,久独自躺著,天色将黑时,有小厮进来服侍他沐浴更衣。久本身也是个伺候人的,这时候却像虚脱了一般,软绵绵地由著那小厮服侍。当夜就歇在了南书房。

次日宁钊过来时,仍是没完没了地与他欢好。如此过了三天,才有仆!来知会久,宁钊有事出门,令他自便。

久晕晕乎乎地出了王府,就好像做了一场荒唐的怪梦。拿著管家支出的银票,久生来头次觉得,自己非常需要大醉一场。在外醉生梦死了近一个月时间,才回到辛总管处,接到了下一个任务。如此周而复始,外出杀人,回去与宁钊厮混,拿了钱去喝酒,再外出杀人。这样的日子快要逼疯了久,可时间长了之後,久渐渐麻木了,这每一件事,都像是致命的麻醉药。

☆、依稀见南山13

久觉得自己的心病了,(orz 时代和人的心都病了)明明数年之前自己胆小如鼠,杀个人就呕吐得一塌糊涂,现在却已麻木不仁了,其实诚实地说,并非麻木,而是非常兴奋。除了幼年家族惨变之外,久觉得自己也没吃过什麽苦,也没遭过什麽不幸变故,明明活得挺平顺的,内心却疲惫不堪,只有杀人的时候,才略微激动起来、有了些活生生的人的感觉。久知道圣人说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真是这个道理的话,则自己杀人也并没有什麽不对的地方,因为假如自己被杀的话,感觉应该也跟杀别人相差无几,一定不会有恐惧愤恨,而是一样激动兴奋的。

杀了那个老人之後,久的头脑一直处在一种轻浅的兴奋当中,也许正因如此,才不知不觉纵马走得太快了。到达昀州城的时候,天色还黑沈沈的,距开城门的时间还差得远。久只好在城外一条小河边停下来。把马拴在树上,拿出夜行衣打火烧了,把灰烬撒到河里,这一切都做完了,才在靠著树干在草丛里坐下来。看著天上的黯淡星月,以及倏忽而过的流云,还是一点睡意也没有。久不禁又开始思考那个想过了千百遍的问题,在一干杀手当中,是否只有自己跟宁钊有样的关系,为什麽宁钊要这样安排自己。想来想去,结论还是一样,辛总管手下的杀手,只有自己是跟宁钊有那层关系的,别的同伴,就只是杀手而已,从辛总管那里接任务,完成後,从辛总管那里拿银票。至於宁钊,大概只是觉得亲自训练一个杀手很有趣吧。

其实真的算起来,久与宁钊相处的时日并不多。每次完成了任务,久都会在外流连数日甚至近一个月,每每回了颍州,跟在宁钊身边伺候也最多不过三日,但宁钊却似乎侵蚀了他的整个人生,就像个巨大的毒瘤。久在渴念著宁钊的怀抱,但又并不太想回去见到宁钊,因为他厌倦了这种饮鸩止渴的感觉,游戏一般的相拥,寻欢作乐的欢好,久想要的远远不止这些,久想要的宁钊永远不会给他,越是相见,越是痛苦孤独,久太迷恋宁钊,所以越发害怕宁钊,宁钊什麽都不用做,什麽也不必说,就能把他伤得体无完肤。

久翻来覆去地想著这些陈年旧恨,天终於亮了。久一跃而起跨上马背,向城门驰去。昀州是座繁华大城,一定可以让他暂时忘了宁钊,稍稍快活一阵子。他身边从来没短过银钱,宁钊在这方面对他大方得很,於是他一进城就直奔花街最豪华的醉云阁。照理说这正是休业打烊的时辰,但久拿出银票说要包间住宿,也毫无困难。久穿著之前被杀死的侍卫的衣服,其实有些不伦不类,略似仆从打扮,但阁中夥计只认他是个有钱的大主顾,不论身份,牵了他的马去安置,又有人带他去房中歇下。明明说著不累,可一沾枕,久就睡著了。

☆、依稀见南山14

久这一睡就是极沈,醒来已近黄昏。朦胧中忽觉异样,睁眼一看,身边竟然躺了一个姑娘。惊吓可想而知,竟然让外人轻易近了身而不自觉,看来不但自己这个饭碗端不稳,连自己脖子上的这颗人头也是非常不稳当。

久的神情一时极可怕,那姑娘却毫不在乎,咯咯笑起来,说:“大爷睡得好熟,莫不是我吵著大爷了?”

姑娘长得很清秀,一双大眼睛盈盈如水,笑起来两排牙齿洁白如贝,久一看就对她颇有好看,但心情还是莫名烦躁,说:“我今晚没有叫人,你先出去吧。”

姑娘撅了撅嘴,哀哀怨怨地说:“我本来还想今晚运气好,遇到这麽年轻英俊的大爷,哪知道大爷又看不上我,又叫我去陪那些糟老头子。”

久说:“我并不是嫌弃你。”

姑娘立刻转悲为喜,抢著说:“大爷真是好人,不嫌弃我就好。我很老实的,在这里绝不吵大爷,只要大爷肯留下我,做个伴也好。”

久果然心软,说不出硬要赶她走的话。

姑娘说:“大爷若有吩咐,就唤我紫云吧。大爷贵姓呢?”

久说:“紫云姑娘便去倒杯茶来吧。”

紫云下床端了杯过来,温热清香,久一气喝了,紫云又说:“大爷这时该饿了吧,要不要叫些酒菜来?紫云陪大爷喝一杯。”

久才想起自己许久不曾好好吃过一顿了,但一时又什麽都吃不下,说:“有好酒来一壶,菜就不必了。”

紫云带上门出去,不一时就端回来一壶温过的酒,倒在杯里,送到久的手边。久看到她那雪白的手腕,突然郁念勃发不可收拾,没接酒杯,而是握上了紫云的手。紫云乖巧地躺下来,依在他的怀里,扔开了那只酒杯,伸手解了自己的薄纱长裙。

久其实并不讨厌女孩子,尤其青楼女子个个善解人意百般奉承,他没有理由不喜欢。他第一次与女子同宿是在十七岁时,大部分是负气,另外也是因为寂寞。他完全不记得那个女孩子的名字长相,只记得自己与她厮混了大半个月,终於死心离开她,回去颍州,相当忐忑,不知宁钊会有何反应。实际上宁钊当然没有任何变化,仍是笑逐颜开地与久纠缠。久才明白自己的傻,宁钊根本不会关心自己在外面见过了谁又与谁睡过,宁钊只在乎寻欢作乐。从那之後,久外出时总宿在青楼,待到心平气和了再回颍州。

今晚的这个紫云还是相当得久的欢心的,虽然没有多少特别之处,却也灵巧甜美。久与她温存许久,待她累得睡了,下床拿了酒壶走出门去。已到了後半夜,阁中也静了下来,游廊上的灯笼半明半灭,被风吹得摇摇曳曳,在荷塘上映得影影绰绰,偶尔听到几声笑闹,也在远处。久最喜欢这时的气氛,拿著酒壶坐在游廊栏杆上,慢慢品著酒味。

可惜好景不长,没喝上几口,就听到一阵极轻的脚步声在向自己逼近。

☆、依稀见南山15

那人并不是如常人一般刻意压低脚步声,而是因为身负轻功,所以行动极其轻捷。久的长剑放在屋里没有拿出来,只能从靴子里抽出匕首。缓缓转回头去,却不是来结果自己的杀手之流,而是个文士打扮的青年男子。

这男子身著淡绿长袍,头上束著玉冠,腰缠金带,脚上一双绣金缎靴,一手持折扇悠闲地扇著,另一手却突兀地端著一只瓷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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