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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宪,是在我大二快结束的那年,他帮我完成了在大学期间谈一次恋爱的梦想,也是他,一次性的教会了我相恋和失恋这两件事情。同样的,如果说是诚让我明白了爱需要两个心,那么宪则示范了,什么样的人应该要放弃。

即便这样,我依然感谢他,是他让我看到了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也让我品尝到了爱情最苦涩的滋味。我见识过了爱情里一点小情绪引起的惊天动地,也同样感受到了,万念俱灰时的淡漠和死寂。

我们的故事,还得从一个QQ群说起。

认识凯的那年飞信正盛行,认识宪时,则是通过大学城的QQ群。这个QQ群我不记得是谁加了我,我也并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什么印象,即使我知道网络世界是虚拟的,是可以伪装成任何你想扮演的样子的,我也还是没有办法在那个世界里自如的来往。

进到QQ群后,我几乎不会参与话题,也不太会看大家的聊天记录,看他们斗嘴无趣,看格式化的身高、体重、年纪的自报家门,也没有意义。偶尔看到群里的约吃饭、约逛街我并不是不感兴趣,我只是自卑,自卑到不愿意去接触陌生人,不想让自己在没有安全感的环境里手足无措。

我更不想因为自身的相貌导致对方为难,如果对方觉得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表现出来,难看的不仅是我,也会让他成为没礼貌的人,如果他不表现出来,人家何苦去为难他自己。这怎么算都不划算的事情,有人相邀,我必然是能躲便躲,何况,我不是让大家趋之若鹜的帅哥,待价而沽的宝贝,我想要的清闲,并不难。道观中望集市,那便是我当年的写照,那样的日子我持续了近2个月。

初春的时候,QQ里传出了一个男生咳嗽的声音,我着实是吓了一跳,我虽然听过几次好友申请提醒的声音,却还是不习惯。看到申请理由写着交个朋友时,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他又发过来了群名字。那个时候的我,虽然已经开始知道自己和其他人的不同,但也真的是没有想认识所谓的圈子里的人的打算。

看过了这条申请,便直接点了小红差,继续在网吧里看吴君如和任达华的《岁月神偷》。我不是高冷,我只是知道,如果不想受到伤害,就从本源上杜绝被伤害的可能。可是谁知道,人生就是这样,你越想躲的,你偏偏越是躲不掉。

第二次去网吧,大概是一个月后了,再一次的听到了那个还不太熟悉的咳嗽声,这次申请的理由是我看见你了。看到这样的话,确实是引起了我的兴趣和注意,我便直接在拒绝理由上问他是不是也在红树林网吧。可是,谁知道,他在再次申请好友理由上写了,我在寝室,可是现在我知道你在哪里,你不加我,我就去找你!看到这样的文字,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狡猾,索性结账,下机。

第三次去网吧的时候,春天即将结束了。当我登录上QQ时候,又听到了那个还不太适应的咳嗽声。这一次,他发给我的理由是,今天是我跟你打招呼的第一百天。看到这句话,莫名触动,一个不相识的人,就这样的对你坚持了一百天,我便点了同意。

对于网络和电脑一窍不通的我,在那个时候,还幻想过,我们的缘分还是很深的,不然为何我每次上线的第一时间,就能收到他的信息,也曾因为这样的小幻想沾沾自喜,兴奋不已。不过,后来的我才知道,群里是有群友上线提醒的,所以啊,其实不必非得用缘分,来解释这个现象。

加上QQ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并没有问对方的姓名、学校、专业、年纪。我很喜欢这种极其简单的相处模式,这种可忽略姓名、出身、经历的相处,这种只注重灵魂上的交流。

很多的时候,我们谈的是个人的爱好,或者对一个电影的观点,一首曲子的感悟。我们会交流关于H市的历史和故事,会一起讨论H市的美食,一起谈论关于H市的建筑和人文,而这种文艺的调调,便是我最中意的。

在H市进入盛夏的时候,我和他见面了,他告诉我他叫做宪,土生土长的H市人,虽然住在学校寝室,却每个周末都要回到自己家里。宪是一个长得很痞气的男生,笑起来坏坏的,皮肤黑黑的,身体壮壮的,长得有点像现在唱嘻哈的T T,口音也有一点奇怪的可爱。

这次见面的契机,是因为我到学校后屯网吧去看《宫心计》,谁知道刚上线,就收到了他的视频邀请,犹豫了好久,我还是点了拒绝。他发来信息问我为什么不接,是啊,为什么不接,是怕在公众场合的不方便,还是怕别人看到我视频的对方是个和我一样的男孩子,所以,我便打了一行字过去,我们见见吧,然后便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

就这样,我们见面了,炎热夏天的午后,一个男孩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向我走来,满面得意的做着自我介绍。宪,长得不算是当时流行的白皙清瘦型男孩,却是那种看起来就觉得痞里痞气却阳光至极的糙型男生。我从口袋里拿出手帕给他,他先是愣了一下,问我是不是要演一段千金小姐掉丝帕,痴情郎还帕订情缘的戏,我知道,他又在打趣我。这个年代还用手帕的人,可能很怪吧。

第一次见面结束的比想象中要快,因为有比赛,所以宪要回去踢足球,参加校队集训。其实只是见了一下,在学校的球场上散散步,聊聊天。他热情张扬,青春阳光,更多的时候,我都是在安静的听他说他自己。

虽然第一次的见面很短暂,我们却都给对方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在那个时候,对于宪,我并没有过多的幻想,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偶尔有所交集,就简单的触碰,若是以后没有交集,我大不了就当经历了一次大家口中的“见光死”。

工商管理的学业对我来说再简单不过,所以我又学了旅游酒店管理。我想用课业来充实自己的生活时,才发现,大学的学习,真的是20年来,最轻松的学习。借着电话卡小区卡的盛行,跟移动公司销售经理协商后做代理,我又小赚了一笔,这时我便意识到,大学对我来说,这一生只有这一次,我是不是也应该好好的去享受一下大学生活。

为了处理手里最后一批卡,在学校已经饱和的情况下,我只好选择去摆小摊,离我们学校五站地的地方,就是大学城里最热闹的夜市。晚上7点,我便跟寝室老大两个人装好箱子,去了夜市。

我记得那天的效益还不错,总共买了2000多块,正想着和老大去买点熟食和啤酒回寝室的时候,谁知道城管哥哥们就来了。情急之下,我慌乱的装好东西,夜市上和我们一样没有资质的人还有几个,我们慌乱之中,收好东西便抬腿就跑,拉着后面的人跑出去了好远,才听到身后的人问我,你要带我去哪?

听得出,后面的人并不是老大,我惊恐的回头,这一回头,我自己都感觉到不可思议,被我拉了一路的人,竟然是宪。月光下,他痞痞的笑着,问我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问我是不是卖黄片了才被城管追的。

在这个时候幸灾乐祸,我也是服了,我反问他,我说因为我长得好看,才被追的你信么。当我说出口后,我们两个人就像傻子一样的笑了起来,而那远远跑来的人影,才是寝室老大。

第二次跟宪碰面,感觉就像是小说一样,所以我总是说,生活,往往比小说和电影更精彩。经过这一次的奇遇,宪给我发来了短信,问我为什么从第一次见面后,QQ上的信息我都不回,是不是觉得他很烦。我感觉很抱歉让他有了这样的误会,所以便告诉他,我这段时间是忙着学习和赚钱。

老大帮我在手机上下载了QQ,他说这样就可以随时登录,方便聊天和写日志,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手机还能这样用。登录了QQ后,看到宪给我发来的信息,从第一天分开后,基本是每天十几条,只有到了这几天,才停了下来。

刚登录QQ,就收到了宪的消息,他问我明天就是周五了,有没有什么打算。其实,我每个周末都是去打工的,而现在,基本是解决了我一年的生计问题,所以空暇下来的周末,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度过。把我的情况告诉他后,宪好像很开心,就自作主张的订下了我和他周五的晚餐。

宪是一个很会吃的男生,可是他偏偏选了我最不感兴趣的洋快餐。小店装潢很古朴,过时的墙纸,浮夸的宫廷式沙发,狭小的兼并包间,紫色的落地纱幔。在这样陌生的地方,我总是局促不安的,宪好像看出了我的不安,他偷偷的捏了一把我的手,让我安心。

看着宪进进出出的忙碌着,热络的和老板打着招呼,便可以看出宪是这里的常客。过了一会,他把猪油炸的椒盐薯条端上来后,便坐了下来,坐到我对面的位置,傻笑的看着我。他说,我很奇怪,长得并不很出众,却总能让他感觉到心安,总是想迫不及待的看到我。而这个时候,小店里放出来的音乐,都是我在QQ空间里,特意用日志记录下来的给我带来过感动的,我很喜欢的那些歌。

听着音乐,吃着他精心挑点的菜食,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现实生活中,也有这么个人彻头彻尾的关注我的小细节。这一餐吃的我很感动,让我也默默的下了决心,如果他喜欢我,如果他要和我在一起,如果他说出口,我就奋不顾身的和他在一起。他若对我不离不弃,我必然对他生死相依。

从小店出来,我们便要各自回学校,我们相处的很愉快,谁都不愿意太早的结束这个夜晚,所以,他决定送我回学校,而我们选择的是走回去。走到上次我拉着他跑到的位置,我们相视一笑,他便开始给我讲大学城发生的各种怪谈。其实我并不害怕,只是觉得晚风吹过,有那么一点点的冷,他碰到我手臂上倒立的汗毛,笑着把手臂搭到我的肩上,搂我进他怀里,告诉我有他在,别怕。

经过这一夜,不负众望的我感冒了,发烧烧的很严重,一个人躺在空空的寝室里。因为发烧,总是迷迷糊糊的睡着,吃了睡,醒了再吃,就这样躺着。下午的时候迷迷糊糊的接了一个电话,没有听清楚是谁,就睡了过去。浑浑噩噩中,我感觉到有人在扒我的衣服,我从昏睡中惊醒,死死的用被捂住自己的身体,宪看到我的样子,没忍住,笑了起来。

他摸了一把我额头,觉得我还是有点热,便把他带来的皮蛋瘦肉粥递到我的面前,让我吃。暖暖的粥吃到胃里,确实是舒服了很多,我也有了点精神。宪笑嘻嘻的从背包里拿出一瓶二锅头,对着我晃了晃,我连忙摇头告诉他,我不喝,谁知道却遭了一记大大的白眼。

他对我说,这个酒带来可不是给我喝的,要我痛快的赶紧脱衣服。可能他看出了我眼里的一丝疑惑,他笑的更欢了,笑着问我,是不是因为刚才扒我衣服,让我觉得他对我有非分之想,他说这个就是为了给我擦身子,让我发汗用的。在他的授意下,我脱掉了所有的衣服,就连短裤都没留住。

全身擦过白酒,舒服了很多,厚厚的被子裹在身上,就舒服的睡了过去,等我在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了。老大递过来一碗温热的八宝粥,让我赶快吃进去,羡慕的跟我说,老二啊,你这朋友可真够意思,他刚走了没多久,这一下午,我们去上课了,可是他寸步不离的守着你。

也许是吃过粥的原因,也许是吃完药舒服了很多的原因,也许是白天睡太多的原因,竟然过了寝室卧谈会,我还是没有睡着。因为有三天病假,我也并没有真的在乎自己这一晚是否能安眠。想到今天他扒我衣服的样子,想到他给我端粥倒水的样子,想到他帮我往身上擦白酒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偷偷的笑了出来,又害羞,又激动,我想,这就是恋爱的感觉了吧。

修养三天,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按着老大的话来讲,我现在的气色,可是比生病前还好出许多。从宪离开后,他便一直没有联络我,我想联系他,却又怕打扰到他,只能看着手机QQ愣愣的出神。我想知道,宪,对我是喜欢,还是拿我当一个普通的好兄弟。

在周五的时候,我终于等到了宪的QQ消息,他问我要不要去唱KTV,当然唱KTV前,要带我去吃很好吃的土豆粉。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他,他从没说过喜欢我,所以,我不想再去经历一次一厢情愿。正在我犹豫着该怎么面对他时,就听见老大说了一句,老五,你来找老二啦?

寝室明明四个人,从哪里能冒出个老五,可看到宪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们私下都这么熟了,跑,是跑不掉了。宪就坐在我的床上,静静的翻着我的书,摆弄着我的一些小物件,等待着我洗漱。离吃晚饭的时间尚早,我也并不是真的很着急,当收拾好一切时,宪笑嘻嘻的唱到;眼看小小骑士,他快要饿昏头,可公主大人她,还慢悠悠洗头。我笑着给他一巴掌,拿起钱包手机,就跟着他走出了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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