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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扬欢一直认为柳岩虽然身为阎君,却是个温柔的人。这般温柔的男子,为何会司掌九幽阴冥,这个不但被凡人畏惧,也为神界所不耻的鬼域。“阎”之一字,意为束缚。他的职责就是束缚逃离地府的痴魂怨鬼,无情无性。管你是海誓山盟,一朝还不是烟消云散。

初次见面时,他总觉得这个人身上,也是背负了一段悲伤的往事。他就像是汪洋大海,一切的悲喜都被沉到了海底。无论海底填满了多少精卫的枯枝小石,大海依旧是大海,表面上仍然是那么的平静,静到让人有些心疼。

柳岩也微笑着打量他,心下不禁感叹。即使自己是执掌轮回的阎君,手下的崔判官也没有誊写着生死簿,无论轮回万世,海枯石烂,即使对方已经完完全全地变成了另一个人,他依旧能把他认出来。

说不上原因。如果一定要说出个为什么,大概是那双眼睛。并不是传统

意义上美丽之极的翦水双眸,水波盈盈,双眼欲诉,而是黑白分明。长长的睫羽下,那双眼睛,几乎能把自己吸进去。

自己也想留下他的魂魄,伴在身边。但是轮回天道,来去无常。身为鬼界的阎君,就更要做到秉公无私。怎能因为一己私欲而将生魂强留身畔。更何况,今生,他内心早有所属……

“桃花星君和你定下约定,私自为孤辰星君的转世疗伤,已经犯了天条。如今正在天牢等候发落。因此我代替她,前来见你,并向你转达天帝陛下的圣谕。”

沈扬欢微微眯了眼睛,没有说话。

柳岩看了看他,仰天长叹了一口气,伸出有些透明的双手。他闭上眼睛,高举双手,在日光的照耀下,本来就白皙得透明的手,竟然似乎融化在了阳光里。待他收回手,双手间已经捧了一卷名黄色的帛书。那帛书四周萦绕着肉眼可见的灵气,金黄的色泽,竟然比太阳还要耀眼几分。

这就是天帝的圣谕吗?沈扬欢不禁有些感慨。若是虹儿、傅采,甚至是娘亲,以及其他修仙门派的方士,得到了这卷帛书,恐怕一定要当作镇山之宝供起来,每天找人参拜着,三炷香绝不间断。但是对于自己来说,这不过是一纸判决书。难道他还要因为下达这份判决书的人,是六界之首,神界的统治者,天帝御下“御赐”的诏书,而兴奋不已乃至开心三天三夜,全然不顾其间的内容。

他不会忘记上次一别,柳岩说的话。那时的他神色微有些哀戚。他说:“你和他的时间不多了。”

“天帝圣谕。天道有常,循环往复。神仙妖鬼,违者当诛。今有李氏,欲兴河山。李唐气尽,本无兴望。奈何妖君沈氏,强加干涉。私动命盘,篡改命数。又逢皇帝赵氏,骄奢淫逸,亲佞远贤。中原河山,民不聊生。如今命数初定,李氏兴复。况天道森严,怎许私篡?妖君沈氏,触犯天规,篡改天命在前,诛杀万人,屠戮性命在后。本应魂飞魄散,留却一魂三魄,永镇归墟底,弱水之渊。然臣皇帝李氏,雄才大略,可为明君。出于乱世,以反庸政。自此永镇妖君沈氏于镇灵塔,保其三魂七魄,生生世世不入轮回,永受弱水埋葬之苦。臣皇帝李氏,本瑶池司礼,星官青莲转生。机缘巧合,方破兵、情二难。虽与天道有异,然命数初定。百年之后,当归还其修为封号,重归仙班,为南斗孤辰星君。钦此。”

听着他念完一大长串话后,沈扬欢微笑着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其实这并不出乎柳岩的预料。在他的记忆

中,无论哪一世,沈扬欢永远是这个样子。也许他早就已经料到了结局,又或许他只是执着于开始。

只是生生世世不入轮回,永镇镇灵塔。这个刑法,又何尝不伤自己的心?

不过也好。他不用再一世一世地转生了。自己也会知道他在哪里,虽然两个人永远都不会在见面。但是见面了,又有什么用呢?他早已心有所属。只是他爱上的那个人……

到底谁更痛苦?又或是痛苦,也能食之如饴?

沈扬欢静静地接过闪着名黄色光华的帛书,淡淡地问道:“我还有多少时间,赔在他身边?”

“二十日。”柳岩说。他的眼中有什么东西碎裂的痕迹,但是很快就被自己掩饰过去了,“你和他,还有只剩二十天不到的时间了。”

二十天吗?已经够了。

还能来得及,看着他登基,看着他宣读登基的诏书,看着他君临天下……

67

67、Chapter 67 ...

最终李双宸还是把新唐的都城定在了汴京。并不是不想迁都回洛阳或者长安,而是在这百年的朝代更迭中,经历了黄巢等农人的起义,被先后两次进长安的“义军”烧杀抢掠,禠夺宫阙,又经过五代十国的战乱。好不容易到了宋朝初年,赵匡胤定都汴京,长足地发展都城的经济;而至于长安这个前朝的旧都城,则没有太多的治理。虽然现在长安还不至于闹饥荒,但绝对比不上汴京的人山人海。

而且,在宋朝之前,都城和边境都在黄河沿岸,这几乎是历朝历代设置首都,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而宋朝的汴京,已经向南迁移。从一方面上讲,是表示宋朝更加依赖南方。鱼米之乡出产的稻谷等,是宋朝经济发展的极大助力。另一方面,则是宋朝长期重文轻武,导致朝中并无太多骁勇善战的勇猛之士,反倒是一帮酸儒文人,油腔滑调,导致宋朝多年来一直受着北方少数民族的骚扰。因此都城南迁,倒也能表现得出,当朝皇帝拿那些蛮夷外虏没有办法。

因此,赵匡胤选择建都在汴梁,倒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宋朝长期重文轻武,导致武官数量匮乏。如果他贸然回到长安,手中却不能立刻组建一支精兵强将,估计会让以西夏为首的少数民族蠢蠢欲动。正值建国初期,百废待兴,他可不想让蛮族人把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都毁了。

更何况,宋朝的汴梁,是人口超过百万的大都会。这样一大块肥肉放在眼前,难不成还要不管不顾地重回旧址长安?

按照节气上来说,如今已经过了五月二十。再过不到十日,便要立夏了。风中夹杂着独属夏日的微醺。虽然不至于酷热,但总是让人懒洋洋地提不起精神。然而李双宸却不得不强打精神,处理着一系冗长又无聊的公文和事务。虽然说,李氏多年的夙愿终于完成了,但是皇帝的冠冕又落在了自己的头上。即使天下许多人都知道,皇帝难做,明君更难做,但是多少人,宁愿冒着天下之大讳,也要某朝篡位,发动起义或者政变。说来说去,有几个是为了在如山之重的责任?恐怕大多,都是为了天子的光辉。

可笑的是,为了保持这份虚荣心,你就得战战兢兢地履行你的责任。不能干这个,人民会不满意;又不能干这个,人民会不满意。这还算好的。最让人头疼的是,干了这个,一部分人不满意;不干这个,另一部分人又不满意。他一直在想,明君,到底是万人之上的天子,还是万人之下奴仆。

驱散了脑中的些许抱怨,他继续看着手里的奏章。这一本是远在外围的姚定启奏的。里面除了简简单单交待了一下“恭贺新皇登基”之类的话,就开门见山地提到了那些趁夜逃出去、或者见大势已去,就弃守城门的士兵和州官。这些官兵们,许多到是都做了山间的土匪。十天功夫,就袭击了不知多少的商队。姚定认为,放任这些人在山间流窜,他们最终可能会拧成一股绳,然后组成一股反抗势力。他上书启奏新皇陛下,给予他斩尽杀绝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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